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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43 財物十分法

各位讀者,大家吉祥!

現在的工商界、軍公教人員,每月薪資多少,看起來是沒有定準,一般說,多賺多用,少賺少用。現在的社會,正常的情況是不會有餓死的人,只要肯努力勤勞工作,吃飯總不成問題。

不過,如果不是個人,而是身為一家之主,肩負著一家大小的經濟重擔,則對家庭的收支,應該有一個預算。假定夫妻二人一起工作,每月共賺十萬元,試為之作「財務十分法」,說明如下:

一、四分家庭生活:十萬元當中,必須有四萬元做為家庭的生活費,包括支付房租、水電、交通,以及三餐伙食及購買日常用品等。

二、一分儲蓄備用:十萬元的薪水裡,應該留一萬元做定期儲蓄,以備不時之需,同時也可當成投資理財。

三、二分讀書旅遊:在家庭總收入中,有二萬元做為子女讀書的教育費,以及全家人旅遊、參學之用。

四、一分宗教慈善:一萬元做為奉獻社會公益事業,或布施給自己信仰的宗教,乃至繳交各種會員費等,一方面和社會大眾結緣,同時也是對世界的投資。

五、一分資助親友:以一萬元幫助窮苦的近親朋友。如果沒有這項支出,可以移做儲蓄備用。

六、一分社會公關:一萬元用在社會的各種交際應酬上,包括親友的婚喪喜慶,同事朋友之間的聚餐聯誼,乃至社會各種公關往來等,難免會有一些不得不參加的應酬。

以上的「十分法」,如果情況特殊的家庭,例如夫妻共同的收入無法達到十萬元,只得在各個項目中節約用度。如果總收入超過此數者,應該在教育費上增加額度,好好培養子女受教育,乃至做一些小額投資均可。

其實,世間有一個不公平的現象,有的人靠著父母遺留給他的一棟房子,不但每個月不必支付房租,甚至還有一筆額外的房租收入;相對的,有的人父母沒有留下房子,自己也無力購屋,只得每個月支付房租。不過,但看今日的社會,能夠受父母庇蔭的人畢竟不多,多數的父母無力照顧子女的後半生。同樣的,今日社會,無法照顧父母老年生活的子女,為數也不少。所以關於經濟財務上的難以公平,還是要靠自己的智慧賺取善財、淨財為好。再說,金錢是給人用的,有的人錢多了,不會用,反而增加煩惱,甚至帶來無謂的災難,所以金錢財物,還是夠用就好。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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