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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36 抹黑

各位讀者,大家吉祥!

人類的行為真是無奇不有,「抹黑」別人就是一個很奇怪的行為。一個人被人抹黑,就如一面白色的牆壁,遭人胡亂塗上各種顏色,頓時變得髒亂難看;一幅名畫,被人在上面隨便塗鴉,馬上失去原有的價值。一個社會名人,名聲、道德對他而言,幾與生命同等重要。有人因為對他的成就心生嫉妒,蓄意破壞,於是藉故或無端製造一些是非,在他的上司、家人、朋友、情侶之前抹黑他,或者在社會上用言論、文字故意栽贓他,破壞他的清白形象,讓他多年辛苦的成就,毀於一旦,這是人類最為惡劣的行為。

抹黑的可議之處,因為抹黑對被害人,甚至對整個社會都會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抹黑之可怕,例如:

一、可以無事生非:台灣每逢選舉時刻,抹黑的花招真是層出不窮。選舉是民主政治重要的一環,民主本來是很可愛的,但是有些候選人為了自己當選,不擇手段的抹黑對方,把他的祖宗八代、家人親族,甚至過去的前塵往事都挖出來抹黑,可以說多數都是「莫須有」的罪名。對於這種無事生非,故意栽贓的抹黑行為,真是令人痛心。

二、可以混淆視聽:所謂抹黑,例如故意曲解對方的語意,不是的說是,是的說不是,讓別人對你的言論主張,分辨不出真假。你到某人家裡訪問,只是單純的探訪朋友,他說你結黨營私;你去弱勢團體救濟慰問,他說你收買人心,顯有賄賂之嫌。甚至說你曾和某個盜賊合夥,你們是朋友至交;你只是在路上和某個異性偶然相遇,他說你帶著情侶出遊,讓你百口莫辯。總之,種種混淆視聽的抹黑不一而足,不但傷害當事人的名譽、尊嚴,也損傷了社會的公理正義與是非正直。

三、可以扭曲價值:目前兩岸失和,有人倡導統一。中華民族團結合作,和平統一,本來是最好的目標,但他偏要說你出賣國家,甚至定罪為「台奸」。「二二八事件」已經發生一甲子以上的時間,每年不斷的被拿出來製造仇恨;如果你出面主持公道,倡導和解,他說你是台灣的罪人,不愛台灣。種種美好的價值被扭曲,社會怎麼能正常發展呢?

四、可以壞人名譽:名譽可以說是一個人的第二生命,抹黑最大的致命傷,就是壞人的名譽。他人兢兢業業,做一個正人君子,在社會上維護自己良好的形象;因為你的嫉妒、排斥、打壓、毀謗,施以種種抹黑,讓他的名譽受損。宋楚瑜先生不就是因為「興票案」而不能當選總統的嗎?甚至許多藝人也因為被抹黑而含冤莫白的自殺了事,所以抹黑的罪過不可謂不大。

五、可以自損陰德:抹黑的行為縱使一時能夠得逞,造成被抹黑者名譽受傷,甚至前途受損。但是「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我們相信世間仍有公道存在,正邪好壞還是不容混淆。即使社會輿論受了抹黑者利用,讓他人受到損傷,但是抹黑的人即使一時逃過法律的制裁,因果卻不會不算這筆帳。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抹黑者必然自損陰德,因此被抹黑的人也不必太難過,因為因果必然不會辜負人,這是不容置疑的。

二○○八年七月九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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