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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70 夫妻不和

各位讀者,大家吉祥!

男女結婚,成為夫妻,真是難得的姻緣,應該互相珍惜,所謂「少年夫妻老來伴」。但不幸的是,這一個時代,夫妻吵架離婚,已經是司空見慣、稀鬆平常的事。有的夫妻,為了一支牙刷,為了一個擠牙膏的方式不同,可以數月不講話,甚至為了喝茶、喝水意見不一,也可以冷戰數日。

夫妻本來應該是親愛的一對,反而成為怨偶一雙,所以現代年輕人往往對婚姻「望而卻步」。婚姻是人生大事,自古所謂家庭的倫理綱常,都是由男女婚嫁組成家庭開始。男婚女嫁,彼此應該和諧互愛,之間縱有一些問題,應該互相改進,以符合對方的需要,千萬不能任他惡化,否則家庭不成家庭,夫妻不像夫妻,最可憐的是無辜的小兒小女。

針對家庭問題、夫妻不和,如果細心觀察,大概不出以下幾個階段:

一、冷戰:丈夫不滿意妻子的語言,妻子不滿意丈夫的行為,夫妻就這樣開始冷戰。尤其夫妻之間,有的人個性怪異,一點小事就故意加以擴大,彼此可以因此冷戰數日之久,相互不肯退讓一步。這種不服輸、不認錯的性格,即使親如夫妻,在一起日子久了,怎麼能不出問題呢?

二、鬥嘴:有的夫妻不會冷戰,一有問題馬上爆發開來,大吵一架。彼此在語言上你來我往,以鬥嘴為能事,結果愈鬥愈兇,愈鬥愈氣,愈鬥愈覺得對方不可原諒。於是過去的往事都可以如數家珍的一一搬出來,舉凡你對不起我,你辜負了我……舊帳一籮筐。像這樣經常吵架的夫妻,婚姻怎麼不會亮起紅燈呢?  

三、打架:夫妻鬥嘴的結果,可想而知,一旦到了失去理性,獸性大發的時候,拳腳交加,彼此扭打,許多男人的家暴問題,多數由此而起,而女人的「一哭二鬧三上吊」,就更加無法解決問題了。所以,自古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誠哉斯言。

四、出走:一場打鬥以後,常見的結果是太太回娘家,不顧家中兒女;丈夫也捲鋪蓋到朋友家,或到公司打地鋪,也不管家事。可憐的小兒小女,在這樣的家庭長大,怎麼能成為一個身心健全的兒童呢?  

五、離婚:夫妻到了離家出走,家人苦勸不肯回頭,朋友拉攏也不能解決問題的時候,則曾經親愛的夫妻,如今成為冤家對頭,最終解決的辦法,只有簽下一紙離婚協議書,彼此各奔前程了。

六、互控:夫妻不和,最後協議離婚,彼此好聚好散,還算好事。有的夫妻離婚後,還要互相法院見。有的控告傷害,有的為了贍養費而訴訟,有的為了爭取子女的監護權,甚至為了爭奪房產而對簿公堂,不禁讓人慨嘆,可愛的婚姻難道就這樣的不值得信賴嗎?希望天下有情人,不妨三思之。

二○○七年十月十三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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