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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86 佛光山的管理法

一、我在眾中

我今年已經九十歲了,回憶這一生,從一歲到九十歲,我好像沒有離開過大眾,沒有單獨有過一個人的相處。兒時,兄弟姐妹很多,身邊天天離不開人,我也感覺到父母對我是特別的愛護,不過我不敢在兄弟姐妹面前炫耀,總覺得自己只是當中的一個,不要有什麼特權。

出家以後,更是一直在團體裡面生活,跟百餘個僧眾住在一起。可以說,每天都在眾目睽睽之下,只要有一點缺點讓人家看到,就會教訓我們幼小的參學者;稍微說話不當,被那麼多耳朵聽到,隨時就糾正我們這樣不對、那樣不好。在大眾中,雖然覺得很辛苦,可是養成了大眾性格,也讓我得到很多的利益。

我是最反對一對一的來往,因為有了一對一,就會失去了大眾,假如說,能夠以大眾為對象,就會擁有更多、擁有更大。因此,我最近在練習一筆字的時候,很歡喜寫「我在眾中」。回想起我在出家修道以後,不論在哪裡都是團體行動,即使是吃飯,從沒有一個人吃過,都是幾十個人,甚至過去都是幾百個人過堂。

退居之後,我的飯桌本來應該是我一個人才有的特殊待遇,但是每逢吃飯,我的餐桌上都幾十個人,也不曉得從哪裡臨時跑來的。我都來者不拒,去者我也不留,就是這麼自由瀟灑。吃飯是如此,連會議也是這樣的,你不來就算了,你來了,我也不會拒絕你,或說你不可以參加,都歡迎你坐下來。總之,凡事都可以給大家知道,都是一種學習。

我有一部車子,可是車子裡從來不會只有我一個人乘坐,不會只有司機和我兩個人到哪裡去,反而是每一次都「車滿為患」。車子上,總是坐滿了人,還會有人站在旁邊問說:「師父,我可以去嗎?」「師父,我可以搭便車嗎?」我也不會反對,只是問一句話:「你看有座位嗎?」車內橫豎就這麼多的空間,自己要注意衡量情況。

甚至我睡覺的地方,一張沙發旁邊,都有人在那裡講話,都有人在那裡議論,我也不管,我還是睡我的。我走路時,也從來沒有說跟哪個人散步談心,我沒有散步的時間。我坐在那裡,總是一堆人一哄而來,如果是老人家,他就講故事給我聽;如果是年輕的人,我就對他們說一些掌故。

因此,有的時候是人來,有的時候是人去,都沒有關係,我覺得在大眾裡面,是「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我這一生有那麼多的大眾,不論是出家的同道、同學、同門,或者是師徒、信徒、工作人員、義工,都是「我在眾中,眾中有我」,也由於這樣的性格,我不捨棄別人,人家就要我,人家要我,就必定跟我有緣。

佛光山很多的事業都是眾緣成就,如「百萬人興學」、「千家寺院、百萬人士」,不管是什麼活動,一集會就是幾千幾萬的人。可以說,我這一生當中,都不是在三或五人的團體裡,我都是百千萬中的一個,所以「我在眾中」,真是奇妙無窮!

二、要吃早飯

在佛光山,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要吃早飯。可能大家不太懂其意義,在這裡不妨一說。

在佛光山修道,偶爾身體不適,偶爾睡眠不夠,你不起床做早課,可以給你原諒,但有一個規定不能不遵守,就是要吃早飯!一般人或許不太能了解,吃早飯,有那麼重要嗎?早課拜佛不是更重要嗎?

但是我認為,拜佛,這是個人的修行,是個人的信仰,自己要歡喜,可以有一點空間,讓你自行處理你自己的信仰,不是太過硬性的規定。因為修行不是強迫的,修行是自願的,你都自願入道了,還會不自願去修行嗎?可是一定要吃早飯,這必須要有切實的規定。

如果你不吃早飯,那什麼時候起床,甚至於起床以後,這一天要做什麼,時空都不能預算,就會感覺茫然,時空就沒一個準則,所以吃早飯,就是一個準則。吃過早飯之後,今天這一天的工作就開始了,之後要到哪裡去工作,要到哪裡去教學,要到哪裡去訪友,要到哪裡去做什麼,也就都開始了。

也就是說,唯有吃了早飯以後,下面的工作才能有序,才能周全。再說吃過早飯後,別人也同樣吃過早飯了,大家都吃過了,不論你連絡這件事、連絡那件事情,都能得到很多的方便。所以在佛光山,你可以不隨眾課誦,但是你不能不按時吃早飯。

我在《人間福報》的頭版專欄「迷悟之間」裡,也曾經提過,在生活管理上,要吃早飯,這是一件很重要的生活習慣。不吃早飯的人,生活就沒有規律,生活就沒有管理,因此「要吃早飯」,可說是每個人生活上第一重要的生活管理。

三、誤餐處──滴水坊

在佛光山,建設了很多的殿堂、教室、客廳、會議室,這一切都是為了弘法,都是社會大眾的。比方說,大眾到了寺院裡面,要信仰的、要參拜的,就到佛殿;要作客的,就進入客堂;要會議的、要訪問的、要教育的、要吃飯的……都能夠有來山不虛一行的感覺。

不過,在這許多的建設之外,佛光山還有一些設施,例如因果福利社,它有一些日用品,不是大家共用的,而是為了某些人的習慣需求設計的。比方說,常住除了給予每個月的清潔劑以外,有的人還要用到乳液,或者希望常住供應別的東西,如毛線衣,那麼怎麼辦呢?這假如全體都供應的話,常住花費太多,而且有的人他的生活很淡泊,也不需要這些額外的物資。

因此,為了因應徒眾的某些需求,我們就設置了因果福利社。不過,這許多日用、零用的物品,你拿了以後,要付費的。因為大家擁有的物品,都是平均共有的,你有其他特殊的需求,就要自己付費。在因果福利社裡,沒有人看管,物品上面有標價,自行拿了就走,不給錢當然也沒有人知道,但是因果會知道,所以稱「因果福利社」。

此外,在佛光山,也有為徒眾設計的一點生活方便。譬如,誤餐的時候,就不虞匱乏。雖然吃飯一定要隨眾,不過因為工作的關係,或者會客公務,沒有趕上用齋,這沒有關係;你可以到誤餐處,那個地方有電鍋、保溫鍋等,提供有熱食,冰箱裡還有冷飲,隨時供應你的日食需要,一應都全。

假如有家人、朋友拜訪,你不想驚擾常住、給予待遇,想自己私人接待,可以帶到滴水坊,裡面有簡食,有麵、有飯,也有點心以及各式的小菜。吃飽了以後,你願意付費,就添點油香;如果你不願意付費,也可吃了就走。

不過,我最初設計滴水坊之意,主要是勸勉大家,人生在世,滴水之恩,要湧泉以報。就像常住感念這許多修道者為常住發心,那麼滴水坊的工作人員就代表常住給予一些回饋及回報;當然所有的住眾人等,也應該感念常住對我們的照顧,心存「滴水之恩,湧泉以報」。

所以在佛光山上,目前不但徒眾享受這許多的待遇,連一些信徒知道我們有這許多的制度,他們也歡喜與家人朋友來到滴水坊用餐,或者吃一些點心。此外,我們在檀信樓客堂,還有平安粥(臘八粥),以粥代茶,既能解飢,又能消渴。總之一句,在佛光山雖不富有,不像在大飯店能夠大吃大喝,只是一點簡食供應,但是我想,隨緣、淡泊,這也是佛光人的性格吧!

四、不准竄寮

在寺院的團體生活當中,有一條「不准竄寮」的規矩,這是我過去在大叢林裡參學的時候學來的規矩。所謂的竄寮,就是進入到別人的房間裡走動,這樣會引來許多的是非、很多的閒話。所以,叢林裡都不准許竄寮,也就是別人的寮房,我們不可以進去。

假如要談話,設計有談話室;假如要閱報,也有很多的閱讀設備,甚至也有圖書館、康樂室。寮房不是聚會之所,不准竄寮,這樣能減少私自的往來、私自的祕密、私自的關係。僧團裡一切都秉公往來,讓所有的大眾都能看到我的人影,都能聽到我的聲音,都能知道我在哪裡。我自己這一生,也都是這樣做到的;我不曾有過有五分鐘,讓人家不知道我在哪裡,我沒有這種紀錄。

因此,我要求佛光山的徒眾,也必須遵守過去大叢林裡「不准竄寮」的這一條規矩。有事情就在公共的地方談話,比方說像單位要開會,可以呈報主管,約在哪裡開會;有事情向上面呈報,可以通知在何時何地向上級報告。總之,一切都公事公辦,公開往來。

不竄寮,也就是從私下的、隱密的行為當中,走到陽光下,這還不快樂嗎?

五、內務檢查

在佛光山,非常注重一個修道者的威儀。佛教有所謂的「四威儀」:行如風、坐如鐘、立如松、臥如弓,如果自身都不具足有威儀,又如何能開導社會、教化眾生呢?不單是外在的舉止要講究威儀,就是個人的內務房間,常住偶爾也要檢查。

這個內務檢查制度,像每個人臥室裡的一切用物,臥具、檯燈、茶杯、桌椅、電風扇等,雖然是由常住供應,但是也要保持整齊,物品的擺放不可以混亂。假如調職到外地,也不需要把這裡的用物搬過去,就留給下一位使用,常住在當地都會讓你所用周全。

常住派人檢查內務之後,檢查到特優的,就在門口掛一個紅布的小旗子,表示這是優等的模範;假如太過不整齊的,就掛一個黑旗子,表示需要改進。這些都只是給大家的一點策勵。所以不需要有人來管理、教育,這個紅旗子、黑旗子就是每一個人的管理員。

我們對於內務的管理要重視,因為「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國家為?」你連一個房間都不能整理好,將來還能去服務社會、改善社會嗎?就像極樂淨土是阿彌陀佛四十八願莊嚴的,你對自己的一個房間,難道還不能讓它莊嚴清淨美化嗎?

六、不蓄私有

在佛光山出家修道,不准許個人私有,但也沒有絕對要求一切都必須公有。例如佛光山有一個福田庫,所有的個人,假如是家人給他的錢財,或者是他自己每個月的單銀不使用,想儲蓄起來,就可以存進福田庫裡。存款的時間久了,常住還會增加一點利潤給他。

不過,任何人都不得過問私人的存款有多少,或者過問私人的財富、私人的財產有多少,也就是不得干涉私人的生活隱私。這個福田庫,全山除了工作的經手人員以外,包括我,也都不知道每個人的存款有多少,我也不需要知道哪一個人有多少錢。

例如慈惠法師,從開山到現在五十年了,都沒有提領過單銀,他所有的單銀都存在福田庫裡。有一次,我就取笑他說:「你的單銀應該有百萬元以上了吧?五十年了嘛!你怎麼都不用?」他說:「我不需要呀!我都忘記有這個錢了!這個錢來自於常住,還是回歸於常住吧!」

所以,佛光山的大家都不私有,就由於有這樣的修道者性格,一切都是「光榮歸於佛陀,成就歸於大眾,利益歸於常住,功德歸於社會」。其實,不私有也不算是戒律,一個修道者在性格上,想要擁有一點可以,不想要擁有也可以,只要不過分的貪求執著,一點小小的私有,是可以隨性隨意的。

七、凡事三階段

佛教很重視群我關係,注重人際之間的調和、上下步調的一致,所以從佛陀制定六和僧團、出家戒律,到中國施行《百丈清規》、「共住規約」以來,這些制度的建立,都幫助了僧團大眾行動的協調,維繫了教團內部倫理有序、各司其職進而得以凝聚力量、推行佛法,以現代的管理概念來說,就是指達成「共識」。

共識是成功管理的首部曲。雖然佛光山是我一手創建的,但是為了讓僧團凝聚共識、上下一心,我寧可花費時間來回協商,用開會和大家商討研究,讓大眾參與決策,不用命令的方式斷然決定。對於開會的管理,我提出「凡事要有三階段」,第一階段怎麼做、第二階段怎麼做、第三階段怎麼做,讓大眾在會議上能夠達成共識,擬訂出階段性目標。

除了階段性的目標,也要舉出三到四個方案,例如第一方案怎麼樣處理,第二方案如何規劃,第三方案有什麼想法,最後由大眾共同討論,表決使用哪一個方案。這是在管理上重要的觀念,就像辦學,因應法規條例還有社會時局的變動,也要提出第一方案、第二方案,讓辦學有方向、目標、前瞻與未來性,都要有所規劃。

打仗也是這樣,第一個先攻打哪裡?大家怎麼配合?當氣候不佳、橋梁不能通過的時候,還要有第二個方案代替,比方利用後面包圍等;第二個方案也不行,那就用第三個方案,比方用空中轟炸等等。「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面對突發的狀況,能有不同的方案預備著,這樣的管理就能有效解決問題,促進團隊的效率。

佛光山的管理,除了講求集體創作,大眾共同研商決定之外,開會的時候,也採取截長補短的作法,把第一案、第二案研擬出來,經過討論,互取優點合併成一個來進行。這種開會的經驗運用在管理學上,就可以研擬出管理法第一、管理法第二……,團隊有共識,也有讓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解決辦法,只要具體落實,還怕達不成目標嗎?

八、升等辦法

佛光山的僧團,雖然是四眾平等,但是平等裡面,還是有差別的。等於父親、兒子、孫子等倫理的次第,是有分別的。所以來到佛光山,每一個人的進級,要視你個人的學業、道業、事業的成果,來給予升級。初進來的時候,大概只能做清淨士一級,要六年;到了清淨士六級以後,就升到「學士」,是二年一級,有六級,要十二年。

順利的話,可以升級,不過也有的不具因緣,沒有提升的機會。正常為十八年後,可以進入「修士」。「修士」是四年一級,要十二年。清淨士、學士共十八年,再加上修士十二年,就三十年,已經快四、五十歲,這時候應該進入到「長老」,就是「開士」。「開士」是五年一級,這個階段已經能做別分院的住持,甚至於做宗務委員,做佛光山的一級主管。

在佛教裡面,過去大陸的叢林有四十八單的職務,有序職,有列職。這就好像在軍隊服務的級別,有將軍、有校尉、有士官,除了校尉等序職以外,可能他另外的職務是營長、是連長、是排長,有個列職的職務。在佛光山也是這樣。到「開士」的序職要四十年,假如二十歲入道,經過四十年,六十歲了,才能進入到開士,開士之後,還可以再成為「大師」。

佛光山裡的每一個人,除了序職以外,還有另外一個列職,就是工作的職務,可能是住持、是監院、是主任、是組長,或是哪個主管、組員,就看他自己的能量來勝任、調動。總之在大眾裡面,這都很公平的。

在常住的大家,一般雖然不太計較名位,可是人總要進步、要上升、要向前,所以,在佛光山有職位序級的制度,鼓勵大家進取。在宗務委員會考核下,交由傳燈會辦理大家的升等,這許多的升等,都是由每個人的主管、同事供給資料。假如可以隨眾的,可以負責的,可以愛護信徒的,可以和大眾相處的,都容易升等;假如性情怪僻,或者對人粗魯,那麼在做人處事上,就不符合升級的標準。

因此,在佛光山,有的人能跳級而升,也有的人多年不升級,看起來好像不公平,其實都是用所謂的學業、道業、事業,以及個人發心及工作成果來評鑑,決定是否升等的標準。佛光山的升等制度,不會埋沒人才,不會辜負人才,只要是有為者,沒有一個人不受到重視。

升等辦法,在佛光山是公平、公正、公開的,一切都秉公辦理,所以大家都心服口服。

九、工作輪調

以往的寺廟,住眾才幾個人,大家只要互相說說,你做這個,他做那個,工作就輪流做好了。可是在佛光山,不能這麼隨意輪流,因為佛光山不只是一個寺院,它是一個教團,它有空間、時間,每個人入道的時間都不同,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甚至六十年的都有,這當中就有輪調的制度。

比方說,你想調到歐洲去服務,那你對歐洲國家的語言,如德語、西班牙語、法語,都有概念嗎?在語文上你有條件嗎?或者你要調到美國、加拿大、澳洲,你的英語夠條件嗎?你要調派日本、韓國,你對日文、韓文,都要事先有一些準備,讓常住認可你調到那邊去,雖然不是太過優等,但在語言上也不至於生疏,可以用外文來交流,這是調動海外的基本條件之一。

另外,你對於宗風的認定,對於常住的了解,以及工作的責任感,如果都是受到肯定的,那麼你的調動升級,也就比較容易。

在佛光山,長於思想、文化、寫作的人,大部分都調到文化單位,像報社、雜誌社、圖書館、藏經樓等;長於口才、教義的,大部分都在教育單位,甚至有的博士、碩士,都在大學裡面任教,或在佛光山興辦的各中小學擔任重要職務。

不過這許多的職務,任期都不會太長,基本上是三年,服務期滿了,就可以請調;如果常住有需要,也可以商量繼續延任。所以,在佛光山的調職,沒有什麼硬性的規範,都是皆大歡喜,隨緣所成。原則上是這樣,讓每個人都心甘情願在單位裡服務。

甚至有很多的人,他願意做環保,願意做資源回收,願意到大寮典座,去煮飯燒菜,用苦行增加自己的成長,這個也有之。

所以佛光山的人數,雖然有徒眾一、兩千人之多,可是人事就在公平公正的輪調之下,各司其所,各得其任,沒有發生過人事上的不平。除非對於佛教、常住宗風不能體認者,我們也會給予鼓勵勸誡,或讓他捨道還俗。

尤其,患有現代社會的憂鬱症,或有身體不適的,身心狀況不宜在大眾裡生存者,我們也會幫助他,在社會謀求另外的出路,把他當作是家人子弟一樣,給予一些隨緣的照顧。

僧團裡的健全完整,是有一定規範的,如果在團體裡不能隨眾、不能適任者,常住就會另為處理,讓大家都能適性發展。

十、退休制度

佛光山有退休的制度,服務多少年後,或者工作年齡到了幾歲,就有退休的限制。從我到台灣來,跟隨我學道六十年以上的,現在都八、九十歲了。他們應該要退休,在佛光山成立一個長老院,被大眾尊為長老。雖然退休了,仍然可以以長老的身分繼續愛護常住,對後進給予一些教育,給予一些開導,給予一些協助,因此在長老院裡,退而不休的長老很多。

過去在佛光山,服務四十年,或者六十五歲到了,就可以退休;可是現在,佛光山的人到了六十五歲,都還是很年輕,還是很健康,如果大家六十五歲就退休下來,忽然間沒有事做了,可能會感覺到很失落。所以,最近我想建議宗委會,讓大家可以到七十五歲再退休,那應該就差不多了。

對於退休的制度,當退休下來以後,有關生活一切的照顧,只有比在任或在職時,更加的周全,如果需要有專人照顧,也會有人供應三餐、關照生活起居。假如有了老病的現象,需要醫療住院,也有護理人員給予二十四小時的照顧。不過,由於這許多長老在山上服務已經數十年,後輩很多,一旦患病住院,前來醫院探望的師弟、學生、後輩,可說是接連不斷。

我經常對佛光山左近的榮總、義大、長庚等醫院的主管們說抱歉,因為我們佛光山一有病人住院,馬上就有很多人前往探視,造成病房擁擠,擾亂院方秩序。院方都說不會,表示很歡迎我們。

這許多大醫院樂於為佛光山的徒眾弟子醫治,甚至還有一些方便的優待,譬如在病房或護理方面,給予很優厚的優待,大概由於佛光山平時都跟人家結緣,所以人家也跟我們結緣。做一個佛光人,不論是老病死生,或者在國內國外,都有一些特殊的緣分,讓社會給予我們特殊的對待,我們也很感謝這樣的好因好緣。

十一、利和同均──紅包

佛教裡講究利益平均或利益均衡,這在一個團體裡,實在是不容易的。比方說,你擔任知客,站在第一線與信徒接觸,信徒感念你的接待,他很高興,或者是過年過節就送你一個紅包。你說拒絕,這也不必要;你接受為個人私有,那也不能,為什麼呢?因為你接受的這個紅包,是人家感念你的好意,可能茶飯合乎他的口味,或者你的招待讓他歡喜,但是這一切並不全是你個人的,還有幕後在廚房裡工作的人,他只是沒有能夠出場,所以才沒有獲得。假使你就這樣個人擁有這個紅包,那就會讓利和同均、經濟平衡有了缺陷。

過去在大陸,信徒到寺廟布施,有一種「見相結緣」的風氣。比方說,信徒來打普佛,現場就每個人發一個紅包,或者發一份禮物、一份紀念品,這叫做見相結緣。但是常住裡,除了這些出場的有相有形人物以外,還有很多隱藏在幕後工作、沒有出現的人,如果沒有顧念到那些人,忽略了他們的辛苦,這樣子的見相結緣,其實並不公平。

因此,在佛光山就有一個制度,將所有的紅包(收入)統統集中,歸於傳燈會,由傳燈會衡量各種情況,為大家重新分配。例如你要出外參學,看應該給你多少;你患病了,要到醫院治療,看你需要多少;你要回俗家探親,看應該給你幫助多少。像這許多例子,都是因需要者而有之,不需要的人,他也不會想說別人擁有了是不公不平。

此外,佛光山對於紅包也有規定:所有的信徒進入本山,假如有意供養紅包,不需要每個人都給,因為山上有千餘人之多,哪裡給得了那麼多呢?只要一份給常住,大家再來分配,就是十塊、二十塊隨喜也沒關係,你可以說:「這個我要供養大眾!」錢會進到司庫、進入傳燈會,讓有需要者用之。我想,這就是紅包共有的因緣吧!

只是有一些信徒,他不很了解佛光山的作業。有時候,信徒到朝山會舘用餐,想隨意添個油香,工作人員看到是熟悉的信徒,就很客氣地說:「這不必要啦!」對方也就說:「這樣好了,我們布施給育幼院!」因此,育幼院就被當成是兒童的慈善單位。

像有一年,有信徒到育幼院,布施他們的汽車、布施他們的電腦,所以育幼院的汽車就有好幾部,電腦就有好幾台,用不了。實在說,常住出了燈油錢,信徒卻把光亮點到育幼院,這也是不公平的。不過,好在山上對於兒童的福利不計較,也很願意給予他們多一點享受。

開山以來,已經有八百對育幼院的院童,經過我們數十年的養育,在社會上成家立業了。這些兒童他們長大後,都會感恩回饋,每到了過年過節,都回山來做義工,來幫忙、來服務,佛光山也可說是培育人才的兒童之家吧!

十二、僧伽法庭

佛光山開山之後,人眾一直不斷地增加,為了防止未來人一多,難免在思想上,在佛學的認同上,在修行的方法上,有一些爭議、有一些執著,因此必須設有解決的方法,讓大家能夠合流,在共識之下能夠團結。其實,在一個佛光山常住之下,在一個佛陀之下,縱然有不同的見解,只要不邪,常住都能容許不同的宗派思想。

不過,為了預防在人事上的紛爭,常住特別設立有僧伽法庭,僧事僧決。僧眾當中假如有了爭議,可以上僧伽法庭調解;只是四十年來,僧伽法庭雖有設立,但從來沒有用過。有關僧伽法庭的設立,雙方當事人各自找五個人幫忙辯護,兩方合計就有十個人,此外,常住的宗委會也派遣五個公證人,這樣就有十五個人,可以開庭審議誰是誰非。

我記得多年前,曾經有一個讀過博士學位的徒眾,由於在團體裡面與大眾相處不能隨緣,他也自認為有很多的委屈。我就告訴他,你找五個人幫你辯護,我讓傳燈會或都監院協助召開一次僧伽法庭。可是他連五個人都找不到,沒有人願意幫他辯護,最後就不了了之了。所以,平時人與人的結緣很重要。

對於僧伽法庭,我雖然有理想,希望僧事僧決,不過至今還不曾用過。佛光山過去的五十年來,我採用契理契機的領導,往後這五十年究竟如何,我很放心,因為僧伽法庭必定能給大眾有個公道。想到過去在大陸,寺廟裡面如果有事情不能解決,就請諸山長老幫忙,可是諸山長老的產生標準,就很難講了。而在佛光山,早就有了僧伽制度,我覺得將來還可以漸漸修正。據我現在的觀察,未來應該能夠和平、和諧、和好的相處,這是不成問題的。

十三、攤在陽光下

凡是政府高級的公務人員,有一個「陽光法案」,就是在做大官之前,必須要事先申報個人的財產。因為做了大官之後,他怕你貪汙、舞弊,要知道你做官前有多少錢,做官後又有積蓄多少,從中看出你有沒有貪汙,有沒有藉官僚獲取不當的利益。

當然「陽光法案」不見得很完善,因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些做大官的人還是可以把財產轉移到他的妻兒子女,陽光法案也奈何他不得。不過,人總有人格,人總有道德,人總有輿論的,「陽光法案」對於某一些人,還是有一點警惕的作用。

在佛光山,我個人深信自己是一個「陽光人物」,因為我一生都是攤在公眾之前,我沒有私人的生活。還有我的個性,什麼話都能直心歡喜對人講,什麼事也不覺得是祕密,都歡喜告訴人。

幾十年來,每次在山上開會講演,這許多職事們都有人來問我:「只給出家人參加,在家眾就不要參加了吧?」我說:「為什麼呢?在家眾也跟我們一樣啊!」有時候集會,也有人說:「讓我們職事參加,學生就不用參加了。」我說:「那有什麼關係,讓學生也來學習學習嘛!」

我總覺得無論什麼事,都沒有祕密,人生都是攤在陽光下的。陽光下的萬物容易生長、容易成熟,萬物因陽光而得到舒展,得到開朗,得到成就。因此,在我個人,並沒有想到什麼陽光、不陽光的法案。我自信我有一種「事無不可對人言」的性格,人世間沒有什麼祕密,如果祕密太多,這個也要守祕密,那個也不可以告訴人,我想本身必定有問題。

所以,佛光山的內容,不管好的、不好的,我都直說,甚至我們的缺點,也都告訴人。我在講演的時候,也歡喜把自己的醜事給人知道。比方說,我家庭貧窮,我童年的時候撿垃圾、撿狗屎牛糞,我出家後時時被打罵,我五音不全,我沒有上過學校,我不曾擁有過畢業證書……我不怕人笑我,我本來就是這樣。

我也認為,講的這許多缺點,其實也不是缺點,從另外一方面來看,人窮志不窮,貧窮有什麼關係呢?你說撿狗屎、牛糞,從陽光面來看,是注重環保,注重廢物利用,這有什麼不好呢?由於我五音不全,就必須另找管道,學習作文,學習發心苦行,我要補我缺點的不足。我覺得,缺陷在人生中不是很重要的事,再說自己的缺點,也不是什麼不可給人知道的祕密。

出家人「一缽千家飯,孤僧萬里遊」,只要我有這一襲袈裟、衲衣,佛門廣大,哪裡都可去。我是「在一家保一家,在一國保一國」的性格,無論到了哪裡,都當成是我自己所有的一樣來愛護。甚至,我也不只覺得佛教是我的,世間上所有的宗教,我都應該愛護,甚至於這個世界,也都是我要愛護的。

有人說,王永慶的財富很多,假如我不出家,也能和王永慶一樣。其實,論財富,我是不能和王永慶相比的;論胸量,我是比他更富有,因為我把三千大千世界,都放在我心中,我心中有陽光。所謂「千年暗室,一燈即明」,我擁有三千大千世界的日月,還不夠我在陽光下,享受光明的溫暖、光明的照耀嗎?我希望佛光山的徒眾,都能學習有陽光的性格。

十四、佛光親屬會

回憶起過往在棲霞寺學習時,曾見過家師志開上人寫給我母親的一封信,信的開頭就寫「親家大人」,我對這個印象很深刻。原來師父和徒弟俗家父母的關係,就像親家一樣。因此後來建寺收徒,我也把徒眾的父母當成自己的親屬,佛光山有上千個徒眾,我們就有上千個親家。

跟隨我出家的徒眾有一千餘人,他們都等同是我的小孩一樣,打從徒眾出家入道那一刻開始,我就肩負起照顧他們一生、教養栽培的責任。年輕人出家入道,事實上也不是那麼容易。有些青年出了家,但是家長沒有答應,知道了以後就來山上吵鬧,要把兒女帶回家。當然這些青年因為信仰拒絕回去,所以我們只好從旁協助,勸說父母能成全兒女的心願。

顧念到弟子們雖然割愛辭親,在佛門奉獻服務,但是和俗家的父母、眷屬的血緣之情,仍是離不開自己的生命,不是出了家,就不和家人互相往來。於是在一九九三年,我首次舉辦「佛光親屬會」,邀請徒眾的父母親、家人到山上來。二年一次的親屬會,讓父母來看看自己的兒女外,我也一定向親家們說明佛光山興辦了哪些事業,兒女在佛門有哪些成就,例如有的做教授、有的住持一方、有的主持學校、電台、報紙等,讓徒眾的父母能夠安心,知道兒女在佛門是很有前途的。

因緣也很不可思議,許多佛門親家因為參加多次親屬會的活動,了解了佛光山的弘法理念,知道佛光山如何照顧他們的子女,甚至看見子女們在佛門的發展,比一般社會拚事業、結婚生子的路還要更寬、更廣,漸漸就從排斥子女出家,到祝福孩子把出家的路走好,這中間是個很大的轉變。

「一子出家,九族升天」,指的是子女出家造福社會、廣度眾生,所修的福報功德,自然能庇蔭親人,同獲利益。所以佛光山對徒眾的福利制度也考量到,如果徒眾有實際孝養父母的需要,應該也要供應親家們有個安養無憂的地方。

因此佛光精舍除了供徒眾退休養老外,也准許親家們入住,好多父母在一起相互照顧、聊天談話,有共同的話題、相同的信仰,怎麼不會覺得兒女出家是他們的福氣呢?這種促進交誼、關懷需求的作法,就是一種人性的管理模式。

十五、探親優待

佛光山有數千名徒眾,難免會有俗家親眷的問題,需要他幫忙解決。例如:「我的父母有病住院了!」那你家裡另外還有兄弟姊妹嗎?如果沒有,我們可以酌情幫助,甚至派人一起去照顧他的父母。如果他有兄弟姊妹,以他一個出了家的子女,應該要讓在家的兄弟姊妹來照顧父母,他可以在其他方面,為父母盡些孝道。所以,不一定要回俗家,跟其他兄弟姊妹同等,入道與在俗,還是應該有所分別。

假如父母年老了,無法養活自己,佛光山可以代替他,讓他的父母進入社會公辦的養老之家,每個月給付多少經費,佛光山願意幫忙。如果是父母大壽,我們會讓徒眾回家,準備一些禮品孝養父母,以盡兒女之情。假如父母往生了,每一個弟子回家奔喪,常住都會準備數萬元不等,看他在山上的貢獻,讓他有一點光宗耀祖的能量。

所以,佛光山對於徒眾和眷屬的關係,跟其他地區的道場,是有一些不同的。因為佛光山將每一個徒眾弟子的父母,都當成是全山弟子的父母,同樣地,我們希望這許多的父母,也把全佛光山的子弟,看成是自己的兒女。由於如此,大家互相在佛門裡,才有法情、才有義理。

佛光山是一個講究徒眾福利的道場,因此,所有的徒眾平常都可以不要金錢,為什麼?因為他們所有的生活待遇,常住都已經為他們負擔了,他要了錢也沒有用。不過,常住還是會有一點錢給他,就是所謂的單銀,讓他偶爾可以和同學到滴水坊吃碗麵,偶爾買個文具,也讓他覺得有這個能量。

人性的管理,會讓每個人都懂得情義。對於佛光山的弟子,我的看法是:他們都是有情有義的有緣人。

十六、兄弟姊妹婚喪喜慶不可回家

佛光山對於入山修道的弟子,我們有人情味,也懂得人性,但修道者自己,也要懂得發心、要有神聖性。可以說,我們在入世與出世之間,在道與俗之間,是有分寸的。

比方說,入山修道弟子的父母,我們出家的弟子要負責給予照顧,給予養老孝養,這個因為是父母,孝順是應該的。但是一個出家人,對於世俗不能介入太深,除了父母之外,還有叔伯兄弟,還有祖父祖母等等,哪能「人在山林,心在世俗」,那還談什麼修行入道呢?若是出家修道了,這麼牽家帶眷的,也不像是個僧團。

佛光山有一個規定,就是出家的子女,對於父母要盡孝道,但是對於兄弟姊妹等其他眷屬,他們的喪葬疾病,不能作為回家的理由。因為你已經入道了,就不能干涉那麼多,因此兄弟姊妹日後結婚了,你也不可以回家,還有遠房親人的喪葬典禮,也不可過問,為什麼?因為僧團大眾裡,不能天天人來客去的,社會、教團都不分。

所以,佛光山辦有親屬會,讓父母家人二年可以來山一次,了解兒女,也讓兒女盡一點對父母親的孝親探望。另外,如果父母是六十歲以下,也不可以借用過生日為名,要求回家探望;如果是七十歲以上的大壽,當然或許世俗上,還是免不了的。

其實我個人認為,七十歲也好,八十歲也好,都是母難日,不應該說慶生。生日這一天,只有懷念母親,為母親祝福,但是世俗人不盡了解,都以自我為主,兒女不得辦法,也只得隨俗,回家為父母祝壽。然而如果不是大壽,就不應該輕易請假,隨意前往。

佛光山對於俗家的父母兄弟姊妹人等,都有一些規定,可是我們有人性,也要有佛性。

十七、男女有別

世間上有很多人事上的糾紛,有的為了名利,有的為了思想,有的為了地位,有的為了錢財……各自都有立場,但是其中有一個糾紛最多的,那就是男女問題。凡是一個地方,有男人、有女人,由於各自的性別不同,就有感情的糾葛及人事之間的是是非非,真是無有了時。

當初我在宜蘭的時候,那許多的年輕人、許多的青年男女,都是正值情竇初開的荳蔻年華,哪裡能不動情呢?但是很奇妙地,我在宜蘭的十年當中,這些男女幾乎沒有人發生過感情的糾紛。因為男生都很自愛,他們有他們的團隊,他們的興趣都只在弘法利生上,眼中也沒有看到女生,都是看到佛法,所以也就沒有感情上的問題。

同樣地,女生也是一樣,他們有女生的團隊,都只為了佛法而效勞、工作,也沒有去看到男眾。所以我在宜蘭的時候,帶領的這數百位青年男女,不曾發生過男女問題,我想最主要的是他們有佛法。雖然我沒有用戒律來規範,但是他們自然而然形成以法愛、禪修,做為自己參與我們弘法團隊的樂趣,不會在男女情愛上發展。

我在宜蘭十多年,這些男女青年當中,只有一對結婚,一個是在大學裡面教書,一個在國小教書。後來是因為我感受到他們的虔誠,以及對佛法的貢獻,覺得他們應該組織佛化家庭,就讓信徒為他們協助、祝賀。這一對青年男女,男的是林清志,女的是林秀美,結婚四十多年了,可以說是神仙伴侶,養育的兒女,都是博士、碩士。

他們一直住在宜蘭,林清志居士除了教書以外,還在監獄弘法,四十年從未間斷;他的同修林秀美則在兒童班教書,也是四十年從未間斷。他們對我可說比兒女孝順父母還要更好,多年來,他們每個月都寄給我兩三千塊錢,我怎麼樣說不需要,他們始終堅持這是生活中一筆固定的預算,我想即使是養兒養女,也不會有他們這麼好。他們只是信徒,可是對於佛法的感恩,對於師長的尊重,真的很難得。

因此,對於男女的情愛處理,我想先讓他們有佛法,讓他們知道如何讓自己的性格,能夠轉心換性,那麼男女間的相處,就不至於發生很多的糾紛。尤其從佛光山開山以來,在地域的劃分上,真是幫了我很大的忙。佛光山就像是一根根的手指,又叫五指山,男生住在大拇指的這座山,就是接引大佛的這一個山頭。隔了一條路、一條水溝,就是朝山會舘、大雄寶殿,我把它定為是信徒的一座山,信徒可以來朝拜、住宿、安單、活動、集會、講學。再來經過一道橋,就到了第三個山頭,那邊是女眾的叢林學院。

所以,從男眾到女眾的山頭,那就是一個分界,是不可去的;女眾要到男眾的山頭,那也是一個分界,同樣是不能去的。男眾和女眾,除了各自為佛法以外,彼此沒有個人的來往,也沒有男女的糾紛。其他的山頭,則是養老育幼,這個更加沒有什麼事情。佛光山的職務,男眾有男眾的工作團隊,女眾有女眾的工作團隊,由於各司其事,就沒有什麼接觸、什麼往來。

假如男女眾當中,需要有調和的人,我們就選出年長及清廉公正的人擔任。像我們的宗務委員會,在佛光山都有二、三十年以上,也四、五十歲了,才能做到宗務委員。宗務委員裡面是男女眾各半,不過從來沒有發生男女的問題,大家除了佛法以外,其他世俗的感情問題,也都沒有。

佛光山的人和,讓大家安住身心,讓大家禪悅法喜,成為一個最好最佳的教團。在佛光山,因為沒有財務多少的計較,沒有地位高低的爭執,沒有俗家的干擾,沒有人我的是非,一切都僧事僧決,大家歡喜。我們在佛光山,每天都像是過年,我想這也是僧團特有的教化和管理吧。

當然制度戒律也是非常重要,這也是正常的管理,要遵守叢林規矩、佛法戒律,大家固然懂得分寸,另一方面,他們本身的風氣、習性,也帶動大眾自然形成一個佛光山的團隊,但是男女依然有別,還是非常分明的。只有極少數的人,不習慣我們這種男女有別的風格,那他可以還俗回家,這是很自由的,這樣才能夠保持僧團的清淨。

十八、師姑教士制度

在佛教裡,出家的男眾叫比丘,出家的女眾叫比丘尼,佛光山從早期開始,就有比丘、比丘尼。不過,他們是分開而居的,男眾比丘住在東山,女眾比丘尼則在西山。由於兩山遙隔,即使是在共同的宗門下修學十年、二十年,彼此都不知道對方叫什麼名字,因為男女有別。

除了比丘、比丘尼以外,佛光山還有男性的信徒及女性的信徒,男性是優婆塞,女性為優婆夷。我覺得寺院不應該只是比丘及比丘尼所獨有,這裡不是住家、不是房舍,而是十方信徒所共成的一個道場,比丘、比丘尼不可以寺廟為家。這是一個修道的地方,應該把寺院道場擴大為四眾所有,除了比丘、比丘尼以外,也讓優婆塞、優婆夷的信徒能夠加入。

他們加入了以後,就有了出家的僧團及在家的教團,彼此各司其職、各有名號、各有層次的成長,但這必須要有組織內容,大家才能相安無事。所以,我為這些比丘及比丘尼的徒眾,明訂他們升等的辦法、調職的辦法、參學請假的辦法、醫療護理的辦法等。

此外,那許多在家的人士進入僧團後,我也要給他們一個名位,就訂立了教士和師姑的制度。他們在佛光山不一定要剃度,在家的男士稱淨士(現稱教士),在家的女性稱師姑,就像是觀世音菩薩,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

在佛光山的教士,例如在印度的黃進寶,他隨著慧顯法師教導印度的沙彌,現在已有百人之多,將來對於復興印度的佛教,你能說這些教士沒有功勞嗎?又如在都監院服務的林利國也幾十年了,還有在西來寺服務的明德,有西來寺時就有他了,說起這許多教士對常住的貢獻,也不差於出家的僧侶。

至於女性入道的師姑,就更多了。常住在選擇師姑也很嚴格,一定要童女、單身、沒家庭的拖累、對外沒有什麼糾紛的,還要有出離心、不豪邁、不好風花虛榮,能安貧樂道,能甘願助益僧團的發展,主要讓僧團的僧眾去弘法,而教士、師姑的教團,就成為僧團的護法。

目前佛光山的師姑,大概在百人之上,分居在世界各地,隨著僧團協助運轉。師姑們不但通達佛法,一樣可以講經說法,甚至於上殿課誦、敲打法器,參加早晚功課,他們的唱誦法務,也不落在僧侶之後,只是他們不這麼做。

師姑、教士長於寺務,在常住裡,多數以管理錢財、管理接待、管理飲食為主。

出家眾則重視修持,以念佛參禪、講經說教為主。大家這樣子分工,各有所司,彼此相互尊重、相互輔助。所以在佛光山所有的道場,甚至在外的信徒,他們也可以把寺院當成家,只要是佛光山的會員、功德主,他們來到佛光山,都會受到應有的待遇、應有的尊重。

佛光山能在這樣的情況下發展,所有的僧信四眾,都沒有什麼怨言,都沒有什麼訴苦,都在和樂中成長,這大概就是教士、師姑入道的重要成就吧!

十九、錢權分開

我從小家庭貧困,沒有錢財零用,這是當然的。從我出家以來,叢林的學習只是做苦工,苦行的行單,如挑柴擔水、燒柴煮飯,既沒有錢,也沒有權,所以財和權,與我都沒什麼緣分。我師父的性格,從不肯讓我擁有錢財,我在大陸跟隨他十年的時光,只記得他給過我一次五塊錢;再來就是要到台灣時,給了我十二塊銀元之外,回想父母也不曾給我金錢,信徒也不會供養我金錢,我在那無錢無緣的歲月裡,現在回憶起來,也不知道怎麼過來的。

後來到了台灣,我成立佛教的各種弘法社團,有種種的主張,希望青年會怎麼樣……希望弘法隊怎麼樣……希望學生會怎麼樣……希望歌詠隊怎麼樣……看起來好像我有權力了,不過這只是服務性質而已。你說那許多青年團隊,他若不來,我又能奈何?他不高興,直接從現場離開,我也沒有辦法,因為我沒有月薪,也沒有獎賞可以給他們。就算是海豚那許多動物的表演,都還有些小魚賞賜,牠們才願意表演。我對於跟隨我的這許多朋友們,他們為我這麼辛苦,可是我連小魚、蝦米都沒有。世間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沒有不勞而獲的事,就連皇帝也是不差餓兵的啊!那時候的我,不管是財和權,我都沒有,然而現在回想起來,我倒是有一些我的法寶。

第一,我有心。我誠心誠意帶人,這個在人事上很重要,讓對方感覺到你的誠心誠意,他會和你合流。第二,我覺得我還有一項財富,就是我有緣,有人緣,所以管他男女老少,甚至很奇妙的,有一些老人家根本就聽不懂國語,但是我講話,他說他聽得懂。

我自己也很奇妙,雖然沒有學過客家話,也沒學過台語,但是到台灣來以後,我也很快就能聽懂一些客家話和台語,雖不善講,我可以跟他們應對。甚至於英文、日文、韓國話,我也沒有學過,但是講幾句客氣話,很自然。我雖然五音不全,不善語言,但是在應用上,都能發生很大的效果及效用。

我雖然覺得,一個人開創事業,一定要有錢財,一定要在組織上有權力,可是財權之外,最重要的是有心、有緣。不過,有心、有緣是很空洞的道理,這不是求得的,是自然而有的。有的人雖然擁有人,但是他無心;有的人雖然能與人相處,但他無緣。所以,有心、有緣,很多人都在講,但這是很自然的事。

後來我在佛光山開山建寺的時候,覺得財和權對未來事業的發展,關係是很重大的。如果有權的人掌管財政,為所欲為,會對常住公家不利;有錢財的人,又有權力,就可以要用這個、要買那個,隨意揮霍,反而讓十方的淨施不能為佛門達到真正的用途。

所以,在佛光山建設的初期,我就昭告大眾,有權力的人,做當家、主管的,不可以有錢;低階初學的人,沒有權力,錢財就由他來管理。權、財要分開,有權要動用錢財,必須要考量適當。低階幹部拿出錢財,要知道合理合法;高階人員對於下階部屬的掌管錢財,也要有監督指導的能力,讓錢財不可以亂用、不可以亂花。

錢財運用得當,就能值千千萬萬;假如你有千千萬萬,卻用得不當,反而有害。錢財本身,沒有好或壞,只有在運用上,有善惡的不同;權力本身,也不是有好或壞,你若運用得當,才能得人心,才能得人緣。所以,我對於財權的分別管理,也是我在管理學上的一點心得吧!

二十、翰林學士

十五年前,我在澳洲的時候,想到台灣研究佛學的人不少,也慢慢帶動世界各地的華人,讓當地的本土人士紛紛投入研究佛法,可是如果完全靠我們的僧團來講說傳教,人才是不夠的,所以我就想到設立讀書會,每十個人、八個人成為一組,可以互相的切磋,互相的研究,互相的談說,把各自的心得提出來報告,同時也聯誼團結,這將是常住的一股力量。

因此,二○○一年,我在澳洲南天寺訂立了一個讀書會的辦法。回到台灣之後,我請南華大學研究所畢業的覺培法師來發展讀書會。他原是阿根廷的小留學生,是一位工程師,在短短的一年多裡,就把讀書會辦起來了。他真是神通廣大,法力無邊,近年來在台灣已經成立了兩千多個讀書會。

這兩千多個讀書會,由於人數過多,也不容易集會;再者,小組分散,也乏人照顧。所以,覺培法師就跟我建議:「這許多的讀書會,裡面很多是大學的講師、教授,都是文化、教育等層次很高的人,應該對他們多給予一些聯繫,讓他們可以成為讀書會的幹部。」

我一聽非常有理,後來就在佛光山每年召開一次「翰林學士講習會」,每次大概都兩千人左右來參加。不過很遺憾的,目前很多的翰林學士,大部分都是理工科出身的,文史哲的翰林學士很少。我感覺到今日的社會,假如沒有文史哲,光靠理工科的人士,那麼這個社會的文化深度、文化素養,還是有所缺乏的。所以在「翰林學士講習會」裡,我們提倡要加強信仰的增長,增加法義的研究,培養人文的氣質。

我記得有一次,我和翰林學士上課的時候,正值馬英九先生要競選總統。台灣有一個規矩,還沒有到登記發布競選日程的時候,所有的候選人都不得公開活動、遊說及競選。馬英九先生到了佛光山,當然希望我們幫助他有一些選舉的因緣,但是我不能為他助選,更不能講出他要選總統。

不過,在座聽講的兩千多位翰林學士,他們也都了解,因此我也就很幽默地說:「各位大家,現在馬英九先生失業中,他沒有職業了,拜託各位大家,有機緣發心助他找個職業吧!」我的言下之意,就是要幫助他送上總統的寶座,滿堂的人士聽了,都心領神會地哈哈鼓掌大笑。可見這些翰林學士,到底是程度高,話不必講太白,就都能會意,就都能了解。

我覺得佛教在人才的運用上,必須接引更高層次的人才,更年輕的才俊,有文教素養的、能傳教的人士,不過,這也要有相當能量的人來接引。正如阿彌陀佛沒有四十八大願,他怎麼能接引眾生呢?觀世音菩薩不能三十三應化身,他怎麼可以救苦救難呢?

翰林學士,雖然各有專長,各有性向,我們應該要培養他們,讓他們能更進一步為佛教所用,發揚佛法,讓佛教進入到社會家庭,進入到每個人心,讓人真正感受到禪悅法喜,人生昇華,解脫自在,這才是我們人間佛教發展的重要目標。

廿一、義工管理

佛光山能有這五十年來的成長,弘法事業能夠遍及全世界,我想需要感謝的因緣很多,這當中最要感謝的,就是我們的義工群。尤其五十年前,並沒有所謂「義工」這個名詞,在我創建佛光山後,有一些人士自動來幫忙,我就尊稱他們為義工。

「義工」這個名稱發表之後,佛光山總本山以及各別分院,都有很多的信徒來參與各種事務、法務的協助。目前佛光山的義工,全世界大概總算起來,也有萬人之多,光是在本山有登記的,就近三千人。這比起我們教團的人數,還要超出許多,因此在義工的管理上、照顧上,就要能夠協助他們,要做義工的義工。但是這種人才不容易有;因為過去的僧團雖然是以眾為要,不過一般人的性格,都是獨善其身,只要把自己管理好,不必參與人事的運作。所以,佛教不重視組織,人事都隨緣,來的就給他來,走的就給他走,所謂「鐵打常住流水僧」,並不太重視人事的管理,然而現今這麼龐大的義工,應該要怎麼運用才得當呢?

有的時候,請了義工上山來,說讓每個義工倒茶給人喝,可是沒有這麼多的客人呀!或者讓義工來接待,帶人參觀,導覽說明,但是並沒有那麼多的信者上山,需要導覽接待啊!佛光山這五十年來的義工管理,我實在忙不過來,可能多有不當,難免有照顧不周全之處。比方說,有教授發心來做義工,我們山上的領導工作分配不當,叫他去打掃廁所、掃地;有一些是將軍退役來做義工,叫他去澆花澆水、開接駁車,其實應該要「人盡其才,物盡其用」,這我們都沒有做到。不過好在這許多的義工本著來為佛教服務的發心,都不計較工作的內容。

像我在台北道場,每次有信徒來訪問,或者有預約的團體來用素齋,假如人數是五十人、一百人,總要有二十個或三十個義工,協助幫忙接待、端茶、倒水、排碗筷。擔任義工的那許多莊嚴大方的女士們,很多是董事長、總經理的夫人,他們在家裡都有人侍候,替他們煮飯、倒茶、倒水,現在這些貴婦人來到寺廟做義工,為人服務,雖然感受到服務的歡喜,感受到工作的喜悅,但總是不當,應該要視個人的專長、身分,妥善做好義工的分類。例如有的能幫忙傳教,有的能幫忙做文化、寫作,有的能做檀講師宣講,有的能主持各種法座會、座談會,有的能做各種的社教……所以,義工不一定就只是倒茶倒水而已,可比照僧團裡各個工作的需要,讓他們擔當領導人。

佛光山的義工團,在過去的五十年是很散漫的,可以說是仗佛光明,靠著佛法的信仰因緣來結合大眾。但這樣子是不健全的,義工還是應該給予分類、分級,區分工作的層次。

義工,並不是職業的,有的人一個禮拜裡,可以來個半天、一天,或者是來兩天、三天、一週,在時間上是不定的。另外,在工作的需要上,應與本山的工作運作配合,需要的時候,大家能聽候指令,一呼百應;不需要的時候,就在山上做讀書研究,增進自己的信心、品德,不一定只是做工,才叫做義工。我想能可以修行、閱讀,或者到禪淨法堂充實自己內涵、力量,這是非常重要的。對於義工的管理,我個人是有一些理想的。其實,在佛教裡,當初的佛陀,他就是義工的祖師;觀世音救苦救難,到處隨緣遊化,度化眾生,也是一種偉大的義工;甚至於地藏菩薩到地獄裡面去,救濟那許多苦難的受刑人,更是一種大願大悲的義工。

今後的五十年,對於義工的管理,我想佛光山應該要特別感謝義工,感謝他們對常住的貢獻,對他們要有合理的照顧,這才是義工的正常發展。

廿二、量與質的不同

佛光山開山是一九六七年,到今年二○一七年,弘法事業的增長有五十年了。這五十年來,除了建築房舍基地、發展別分院以外,也在世界五洲不斷的接引人才。無論男女,只要稍有一點條件,比如具備信仰,品行端正,也不計程度高低,都接受他在佛光山入道,成為比丘、比丘尼,或者做式叉摩那的師姑。我們總希望人才能夠快速成長,讓佛光山在全世界的事業,有人眾可以承擔。

這五十年,在量上,人數的增加,速度確實是很快,現在佛光山的男眾、女眾,已經有一千五百人了。五十年當中,因不合格退單的,大概近五百人左右。雖然如此,在我的觀察之中,現有的一千五百人,可以說,比佛陀當初在世的「千二百五十人俱」,人眾還要超過;可是僅僅在數量上超過,在素質上就會產生許多的問題。

比方說,這時代的毛病還真多,例如出了家以後,才發現患有憂鬱症、躁鬱症,這樣的人在僧團裡,不但不能有所助緣,反而成為常住的負擔,造成大眾的困擾。或者有一些人的性格,很不樂眾、不合群,或者是語言很容易傷害別人,像這種人在團體裡面,就是有一些才華、能力,也不能在團隊中讓人接受。

目前,佛光山現有的道場和各種文教事業,有三、四百家,可是那一千多名的人眾,實在是不夠分配。現今光是本山,雖然有兩千多位的義工協助幫忙,但義工終究不是正式承擔工作的人,只是偶爾來隨眾發心一下。所以,我開山以來,最感到缺憾的,就是人才不夠運用。

我在佛光山五十週年紀念的時候,和全山弟子講,未來為了能夠管理周到,使每一項事業都能正常發展,以後的五十年要開始「瘦身」。可以把某些一人的道場,不容易維持的,就把它關閉;或者太遠的道場,照顧不到的,可以暫時停止。也就是說,佛光山在未來的五十年當中,在量的上面,不一定要擴大,可以「瘦身」,但是在質的上面,要講究、要提升。

佛光山除了叢林學院及僧團的設施以外,還有佛陀紀念館,也接引很多長於社教的青年。但是為了長久之計,特地在佛僧之間,又設立一個人間佛教研究院,專門造就高階的人才、領導的人才。為了培養真正能弘法利生的基本幹部,未來還要在質的上面再講究。

人間佛教研究院,將在今年(二○一七年)正式運作,人員最起碼要大學畢業以上,有專長的,成為研究生;如果是博碩士,能力經過考核以後,可以成為研究員生;層次再高的,能做教授的,就可以做研究員,比起許多常住眾的福利待遇,會優待一些。

每一個人都有單獨的臥房、套房,供給食宿,並且還有研究室。他們活動的空間,如圖書館、聯誼中心、閱覽室、客廳、談話室、教室,設備都一應俱全。尤其,佛光山最優秀重要的文教幹部,就是所謂的領航人員,都在其中。希望能在最短的十年、五年期中,成就一些生力軍,未來從事佛光事業,發揮力量,以後的五十年,甚至再五十年以後,陸續都要在人才上增加。

管理是因人而需要管理,其他佛門的法務,大家都能熱心照顧,淨財也有信徒會發心,唯有弘法的事業,要增加人才來度眾,不只在量上,在質上更要講究。所謂「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在管理上,要能隨順因緣,隨順需要,早一些準備相關的因緣條件,只要因緣具足,不怕將來不能成功。

廿三、請假

在一個團體裡面,總會有一些私人的事情要辦,所以除了團體的工作以外,個人都需要有一點假期。我們因為是佛教的團體,不論是吃的或住的,都在這一個單位裡,所以就沒有什麼假期,可以說一年三六五日都在工作。但是我們有規定,在一年當中,可以准許有半個月的假期,讓他去休息,讓他去旅遊,讓他去做自己的事情,有這樣子在履行。

通常有徒眾來請假,我一向不計較請假的天數多少、時間長短,都是儘量滿足他。比方有的人來請假兩天,我會說:「你家那麼遠,兩天不夠,給你五天假吧!」也有的人都不請假,甚至我還會鼓勵他:「你可以到哪裡去訪問一下嘛!公家會給你假期的呀!」要有這樣子的安排,住眾在這種調劑下,才會安心。

他說要請兩天假,你給他五天,他覺得你這麼寬容,就會感謝你,對工作更是加倍努力。再說,你若只給他兩天假回家,家裡為了他難得回家還正在熱鬧、熱情之時,你就要他回來了,他會想家、捨不得。可是你給了他五天假,家裡不會天天都像過年,大家都很忙,之後沒有人招呼了,他會覺得還是我們的團體好。因此,管理還是要講究一點心理的因素,注重心理的需要。

有人請假的時候,不要打官腔:「你幹什麼要請假?你為什麼要請那麼多天假?」對方請假了以後,你還要關心他的路費、回家的禮品,以及是什麼性質的請假,我想做總務的人和他的主管,都要共同了解。

一個團體,就等於是一個大家族,要像父母兄弟姊妹般相處。除了公事的來往以外,彼此的互相關照、體貼不能沒有。如果他要請假,縱然在公家很忙時候,如果我們看得出那是他個人很重要的事情,應該還是要准假。其實,請假前,他自己也會衡量究竟是公家為重,或者是私人為重。

我們先有這樣的認知、雅量的話,他會感覺常住比他的事情重要。假如我們只是一味跟他計較執著,他就會覺得他自己比較重要,常住不重要。所以,開放的領導,才容易贏得人的向心力,你不開放,只是為自己的利益打算,人家不會對你尊敬的。

因此,說到請假的問題,要先為人設想。好像請病假,「一個禮拜不夠吧!等這個禮拜過了,再看情況來銷假;假如病還沒好,再繼續不要緊。」不要讓請假的人自己來說:「我要如何如何……」你先代他說出來不要緊,甚至主動替他說:「沒有關係,你好好養病。」對於勤勞的人,要有這樣的優待;對於懶惰的人,當然也是一種勉勵。方便權巧,在管理學上也是很重要的。

廿四、參學

三、五年當中,要讓人有一次機會出去參學。如果是職務小的,平常工作不力的,他想參學,就安排在左近的別分院道場就好了。假如他很勤勞、有貢獻、有能量的,可以給他半個月到外地或外國參訪。此外,要給他一些行途訪問的人事資源。比方告訴他:一下飛機就有人迎接,會有人招呼你,你住在哪裡、吃什麼都沒問題,全部都已經安排妥當了。

現在通訊設備這麼方便,這在我們的常住都不是問題,應該要給予他這樣的關心、照顧,他會感恩常住對他的服務,也會回饋常住。人世間都是相互的,你對他薄情,他也不會對你厚待;你對他厚愛,反而會得到他對常住加倍的奉獻。

參學,不是去遊玩,要有意義的參學。譬如,哪個地方有大德、善知識,你去參學;哪個地方有特殊的規矩,你去參學;哪裡有特殊的歷史文化,你去充實自己;哪裡有罕見的民俗風情,你去做一些了解。參學,不要只是給一個人去,如果能三、四人結伴是最好的,相互有個照應。尤其這麼大的常住,百人以上的道場,都應該這樣做,才能上下一心。

參學,有的時候公私難辨,所以有的人想出國,常住就藉這個機會派他去公務。例如說你到西來寺做個佛事,或者到巴黎做個講演,派一些他能力做得到的事。讓常住的人事,像活水一樣,流來流去的,不要讓一個人固定住在一個地方,以後就不動了。尤其,對於在遠處擔任當家住持的人,也要注意關心,一年、兩年,一定讓他到哪個地方交流,或到哪裡往來,大家互相知道彼此在做什麼,那麼這一個團隊,才能夠很靈活、很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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