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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2 台灣的是非善惡在哪裡?

我們把台灣某一些沒有是非善惡的缺陷敘述一番,希望加以改進,讓台灣這一塊寶島更加美好。

在我們講述選舉評論系列文章中,提到許多台灣不公不義、不講是非、不分善惡,感到有諸多的遺憾。現在我們再把台灣某一些沒有是非善惡的缺陷敘述一番,希望加以改進,讓台灣這一塊寶島更加美好。

第一、台灣最讓人不滿意的就是選舉,立法院裡沒有立法的專家,議會上缺乏公正人士,縣市行政首長缺乏道德、能力。尤其,每逢選舉,各種惡劣的手段、醜陋的行為,紛紛傾巢而出,整個社會能欺則欺、能騙則騙、能罵則罵、能貪則貪,可以說無所不用其極。民主選舉,應該是要讓國家社會更進步、昇華,但我們的選舉,只有讓台灣變得更加醜陋,更加自私,更加貪贓枉法。這是我們首先認為有改進的必要。

第二、台灣媒體的報導,經常造謠、毀謗、說謊、斷章取義、聳人聽聞、報壞不報好,無不希望天下大亂似的。在他們認為,這樣的報導,才能讓讀者稱心快意,電視才有收視率。許多談話性節目,多數信口開河,沒有求證,把自己心裡的是非罪惡加諸在別人身上,扭曲事實的真相,讓台灣民眾眼看的報紙、耳聽的電台,充斥著一片撻伐之聲、一片惡口之語,真如一般人講的「睜開眼睛說瞎話」。偏偏台灣的民眾,輕易的就受這許多媒體左右,什麼事情都以為報紙、電視報導都是正確的,致使台灣失去公理,沒有正義。

第三、社會黨政官僚,不少的公務人員騎在人民頭上為所欲為,使得善良好人反而不敢表態。如:一個科局裡有五個人貪汙,假如你想做清流,必定保不住地位。就連馬英九先生這樣清廉,他能影響社會不貪、不義的風氣嗎?在他第二次當選總統之後,所屬政黨的一位青年才俊,問政生涯才開始就貪取橫財;後來又有企業家尹衍樑到法院控告桃園縣副縣長公然跟他需索。尹衍樑表示,一個公務人員貪汙、強行索取,竟到這種明目張膽的程度,決定挺身檢舉,為社會伸張正義。這樣的義舉應該值得國家表揚,但我們的社會,好人不能容身,壞人反而有他逍遙的天地,這不令人傷心失望嗎?

第四、黑道結黨成派,官僚政黨不但沒有嚴辦犯罪行為,甚至與其勾結,互相利益輸送。尤其選舉期間,甚至有人利用黑道公然犯罪,對於稍微不滿人士,就加以暗殺、殘害。所以,台灣選舉有過一顆子彈、二顆子彈的事件,幾十年前也發生美國江南事件,這不說明我們黨政的醜陋行為嗎?

第五、台灣社會對於男女不能平等看待,不論在家庭、職場女性都受到差別待遇,不能獲得尊重。像數十年前,社會有養女之風,迫使多少可憐的女人淪落風塵,而台灣竟然開放公然營業。就是選舉,女性也有所謂保障名額,這都是對女性的歧視,並不是提拔。不過,女性到底爭氣,現在有兩名女性出來競選總統,希望社會能因此讓男女平權,讓男女有平等的地位;以後不要再聽到「女人的話你不要聽!」「那是女人不必計較!」等這許多輕蔑的言詞,這都是對女性很大的汙辱。

第六、台灣社會紅包文化氾濫,不論什麼違章、違法,只要有「禮盒裡的玄機」,沒有不能解決的問題。這許多台灣民眾,移民到了美國、歐洲,因為紅包辦事行不通,一切依法辦理,送紅包行不通,不能解決問題,他們反而懷念台灣有紅包就能解決問題的風氣。像在高速公路上違規行駛,有一些警察把你攔下來,只要你在駕照裡塞個五百元、一千元,立刻就放行了。乃至警察收賄也經常聽聞,且被認為是平常的事。這還算小事,各個機關充滿貪汙的行為,甚至在監獄裡,也會有不同的待遇,就連陳水扁總統的貪汙數目之多,都教人咋舌。孟子曰:「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一個沒有法治的台灣、一個沒有相互尊重的台灣、一個貪汙腐化的台灣,你說未來會有前途嗎?

第七、賣假貨、黑心食品,台灣過去連續發生三聚氰胺、塑化劑、起雲劑、毒澱粉、餿水油等劣質食品事件,就連萬千億富翁魏應充涉及販賣假食用油,讓兩岸人民吃了毒油,影響身體健康,又怎能成為好公民呢?這是何等嚴重的罪行,但到今天,這位先生還不是逍遙法外、一樣的在社會上風光?這還有是非善惡嗎?

第八、司法人員、律師界沒有操守,不講公平正義,讓人感到失望。犯罪之人,只要有錢就能打贏官司,沒有錢財的人,在法律上就不會給你一個公平的交代,像這樣的政府,人民還能有信心嗎?好比數十年前,大官的公子、小姐,可以公然的出國留學,但貧窮的民間人士,非得服過兵役方能出國,毫無通融的餘地。好像窮人就是活該,富人可以無法無天,不必受到什麼法律的限制。法律上沒有公平正義,我們的社會風氣怎能叫人服氣?又怎麼叫人的性情不偏激呢?像陳水扁先生,不就是一個很優秀的律師嗎?但在名利的前面,終究一失足成千古恨,司法人員的淪落,我們也不禁為之良深浩嘆。

第九、社會上好多的刑事不能破案,司法不能伸張正義。如劉邦友血案,難道這裡面沒有玄機嗎?又如陳文成離奇死亡案件、林義雄的林宅血案,到今天國家都沒有交代,難道政府就不用負責任?你說,這能叫民眾百姓服氣嗎?

過去,台灣的黑函投書製造了社會的亂源,好比過去一塊錢郵票,就可以毀掉一個人的一生,一塊錢郵票,就能讓人事業辦不成。政府收到黑函,不查案中黑手,只辦被檢舉的人事,等於沒有原告就辦被告。在西方社會,如果有人投書,司法會先查投書人,再查被投書人,從雙方供詞判決是非,難道我們的司法連這種公義都不懂嗎?甚至到如今,要毀滅一個人甚至都不用一塊錢郵票了,只要那許多媒體人隨意的一句話,就可以判定一個人的生死。你說,這個社會還讓人覺得可愛歡喜嗎?

台灣不公不義的事情很多,司法、檢警吃案嚴重,但這也不去一一敘述了。最後,還有一個最大的不公義,就是對佛教出家人的批判。一個出家人,應該享有和一般社會公民一樣的權利,如:言論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居住自由等。可是社會民眾卻一再踐踏出家人,認為出家人不可以關心政治,儼然全民是法官,能隨意為出家人定罪。難道你們不覺得如此踐踏信仰,妨礙出家人的公民權,很不公平嗎?出家人並沒有受「褫奪公權」之刑,和你們一樣都擁有平等的權利,為什麼你們「可以」,出家人就「不可以」?出家人對社會也有責任,也應該關懷,你們怎麼可以老是說:出家人這個不可以說、那個不可以做?你們是依據法律哪一項條文來說的呢?

台灣的民眾,你們也要跟政府一樣不公不義嗎?一個出家人要對社會表示關心,你都不准許,這不是太過專橫了嗎?持平而論,這種隨便加罪於人,欺壓、踐踏宗教權利的行為可以嗎?佛教又何罪之有呢?一個宗教人士,他出家並沒有出國,為什麼不能關懷眾人之事?在西方社會,天主教可以影響國家的行政,甚至有些國家國王即位,也要獲得宗教的認可,就是在台灣的基督教,也可以公然說「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他們能,為什麼佛教就不能呢?難道佛教就不可以關心社會同胞嗎?台灣的政府官員、各界人士們,你們這樣不是太壓榨佛教了嗎?你們這種沒有公平正義的行為,能樹立台灣善良公平的輿論正義嗎?你們這種不公不平的言論,能樹立台灣真正的民主自由嗎?

以上略舉數事,聊表小民對台灣的一點建議,只希望台灣更進步更好,才能成為美麗的台灣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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