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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42 第五課 戒律

僧團的健全,須賴規矩秩序的建立,戒律是維繫佛教於不墜的綱常。《佛遺教經》云:「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佛陀臨涅槃時囑咐弟子要「以戒為師」;佛陀入滅以後,戒律一直維繫著教團的慧命。

戒*1,是自發心的遵守規律;律*2,則含有他律規範之意。戒律不僅被奉為三藏之一,更是三學之首。佛陀一切經教,皆不出戒定慧三學,戒有防非止惡的功用,為修持之首要,依戒生定,依定發慧,慧可破惑證真,以此成佛。《菩薩瓔珞本業經》說:「一切眾生初入三寶海,以信為本;住在佛家,以戒為本。」受戒如同學生遵守校規,人民恪守法律一般,不同的是,校規、法律是來自外力的約束,屬於他律;而佛教的戒法,是發自內心的自我要求,屬於自律。

《佛遺教經》說:「若人能持淨戒,是則能有善法;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戒為實踐佛道的基礎,一切善根功德悉由持戒而生。戒如良師,指引我們修行的方向;戒如軌道,規範我們的身心行止;戒如城牆,幫助我們抵禦五欲六塵的侵襲;戒如浮囊,可免我們沒溺於生死苦海;戒如明燈,照亮我們的前途光明;戒如寶劍,斷除我們的貪心欲念;戒如瓔珞,莊嚴我們的道德人格;戒如船筏,度脫我們到達涅槃的彼岸。受戒後縱使犯戒,因為有慚愧心,懂得懺悔,罪過較小,仍有得度的機會;不受戒的人犯了戒,不知懺悔,罪過加重。因此,寧可受戒而犯戒悔過,不能不受戒而犯過,因為受戒才有得度的機會,不知戒的精神,則永無成佛的可能。

戒的要義有四,即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是佛陀所制定的法則;戒體是領納戒法時,行者將戒的精神融貫在身心之中,產生防非止惡的功能;戒行是將戒體如法的表現於身、口、意三業;戒相即所遵守的各種不同的戒行。戒體是戒律的根本精神,具策勵止惡修善的力量。如果缺乏戒體為內涵,戒律易流為形式化的戒條,如果戒律的精神不實踐於行為,則如同虛設,因此,戒雖分為四科,其精神是一體的,必得四科一時成就,才能圓滿戒之善德。

從戒的各種分類,又有以下的內容:

一、通戒與別戒:通戒指「七佛通戒偈」,別戒指僧團七眾各別持守的戒律。

二、止持戒和作持戒:「止惡行善」是戒的總相,戒律不外止持、作持二門。七佛通戒偈中的「諸惡莫作」是消極的止惡,屬於止持戒;「眾善奉行」是積極的行善,屬於作持戒。

三、性戒和遮戒:本質上是罪惡的戒,例如殺生、偷盜、淫欲、妄語等行為稱為性戒;如果本質並非罪惡,然而容易引生譏嫌,或誘發其他性罪,例如飲酒容易令人失去理智,因而犯下殺、盜、淫、妄等惡行,稱為遮戒。

四、聲聞戒和菩薩戒:聲聞戒指聲聞乘人所受持的戒律,如《四分律》、《十誦律》等。菩薩戒*3指大乘行人所受持的戒法,內容為三聚淨戒:攝律儀戒*4、攝善法戒*5、饒益有情戒*6。也就是聚集了斷諸惡、修善法、度眾生等三大門的一切佛法。

五、在家戒和出家戒:佛教戒律因受持者身分和發心的不同,有在家的三皈五戒*7、八關齋戒*8、菩薩戒;出家的沙彌及沙彌尼十戒*9、式叉摩那六法戒*10、比丘戒、比丘尼戒及菩薩戒。出家具足戒*11的條文很多,若依其輕重類別,大致可分成七項:波羅夷*12、僧殘*13、不定*14、波逸提*15、波羅提提舍尼*16、突吉羅*17、滅諍*18。

佛教的戒律雖然有出家戒、在家戒的區別,但一切戒律是以五戒為根本。五戒雖然分別為五,其根本精神則是不侵犯;不侵犯而尊重別人,便能自由。

戒律是佛法的生命,是諸佛的本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然而佛性雖具,必須持戒,然後乃見。《華嚴經》卷五云:「戒為無上菩提本。」持戒是菩提的根本,也是邁向解脫自在的法門。持戒就是一種「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慈悲心與菩薩道的具體表現,也是使社會長治久安的根本之道。守持戒律時,應把握戒的基本精神,才不會拘泥於戒條的形式,而能與時俱進,發揮安頓身心,淨化社會的功能。

【註釋】

*1音譯尸羅,意指行為、習慣、性格、道德、虔敬。廣義而言,凡善惡習慣沿襲成風,令人遵守者,皆可稱為「戒」,故有「戒禁取見」的邪見。一般專指淨戒、善戒,特為出家僧眾及在家信徒制定的戒規,有防非止惡的功用。「戒」,原是佛陀住世時,舉外道所作的「非行」來教誡徒眾者,適用於僧、信二眾,並不像「律」的隨犯隨制。所以,犯戒時,不伴以處罰的規定,而是由自發的努力改善為其特徵。

*2音譯毗奈耶,又作毗尼、比尼,含有調伏、滅、離行、善治等義。這是佛陀所制定,而為比丘、比丘尼所須遵守的有關生活規範之禁戒。即在修道生活中,針對實際、具體上之需要而定的規範,此謂隨犯隨制(隨緣制戒),佛陀的出家弟子如犯惡行,佛陀則必教誡:今後同樣的行為不可再違犯,如再犯,則處罰。後乃成為僧伽的規定。

因此,「律」必附有處罰的規定。律是應出家眾而制定的,是被動的,所以有別於戒。

*3又稱大乘戒、佛性戒、方等戒、千佛大戒,是屬於七眾戒以外的別解脫戒。其特色涵蓋了七眾戒,而又超勝一切戒。因此,凡是發菩提心的佛弟子,不論出家、在家,皆可受持。據《梵網經》內容記載,菩薩戒雖有十重戒:殺、盜、淫、妄語、酤酒、說四眾過、自讚毀他、慳惜加毀、瞋心不受悔、謗三寶,以及四十八輕戒等戒相,但是它的根本精神是發菩提心,以菩提心為戒體,如果忘失菩提心,也就違反菩薩戒。

*4又稱自性戒、一切菩薩戒。是捨斷一切諸惡,含攝大小乘律儀的止惡門。是七眾弟子所受的戒,隨其在家、出家的差異,而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分別。又此戒為法身之因,以法身本自清淨,由於惡覆,故不得顯;今離斷諸惡,則功成德現。如《釋門歸敬儀》卷上說:「律儀戒謂斷諸惡,即法身之因也。」

*5又稱受善法戒、攝持一切菩薩道戒。為修習一切善法、圓滿菩提所修的律儀戒,是修善門,以修身、口、意的善業回向無上菩提,如常勤精進、供養三寶、心不放逸、行六波羅蜜等。一旦犯過,則要如法懺除,重新立願,發菩提心,長養一切諸善法。此即報身之因,以其止惡修善,故成報佛之緣。如《釋門歸敬儀》卷上說:「攝善法戒謂修諸善,即報身之因也。」

*6又稱攝眾生戒,是以慈心攝受利益一切眾生,屬於利生門。

*7五戒就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五戒雖然分別為五,但是根本精神是不侵犯;不殺生,就是對別人的生命不侵犯;不偷盜,就是對別人的財產不侵犯;不邪淫,就是對別人的名節不侵犯;不妄語,就是對別人的名譽不侵犯;不飲酒,就是對自己的理智不傷害,從而不去侵犯別人。受持五戒是人道的根本,五戒與儒家的五常有相通之處。五常就是仁、義、禮、智、信。不殺曰仁,不盜曰義,不淫曰禮,不妄曰信,不酒曰智。受持五戒是盡形壽受持,非一日一夜受持而已。

*8是佛陀為使在家信眾有機會學習出家生活,藉以長養出世善根,種植出世正因,而特別開設的方便法門。「八」,是指所受持的八種戒;「關」,即關閉八惡,令三業不起諸過;「齋」,是齊斷諸惡,具修眾善的意思。另外,過午不食,也稱為齋。「戒」,有防非止惡的作用。合起來說,就是受持八戒一齋,可以齊斷諸惡,具修眾善,防止身口意三業的惡行,並由此關口通向出世之道,關閉生死流轉之門。因此,八關齋戒是趣向善道的妙門,是契入佛道的捷徑。受持八關齋戒,可使在家信徒薰習長養出世善根,因此又稱為「長養律儀」;受持八關齋戒必須一日一夜遠離家居,親近三寶而住,因此又稱為「近住律儀」。

八戒是:不殺生、不偷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不著華鬘香油塗身、不歌舞觀聽、不坐臥高廣大床;一齋是:不非時食。

*9又作勤策律儀。沙彌(尼)受持十戒: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離高廣大床、離花鬘等、離歌舞等、離金銀寶物、離非時食。出家要先受沙彌(尼)戒,進一步才受具足大戒。

*10意譯正學女、學法女。受具足戒前,必須先修學六法,二年期間內戒行清淨,無有毀犯,才能受持比丘尼具足大戒。這一段期間就稱為式叉摩那,所受的六法據《四分律》卷二十七所說,為染心相觸、盜人四錢、斷畜生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等六種戒法。

*11即指比丘二五○戒、比丘尼三四八戒,由於與其他在家出家戒相比,戒品具足,故稱具足戒。

*12意譯斷頭、極惡、無餘、不共住等。在僧團裡,如果有人犯下瞋心殺人、不予而取、貪婪姦淫和妄言證果等四重禁戒其中的一條,就是犯了波羅夷罪,必須逐出僧團,不能共住。

*13意思是犯了很嚴重的戒,猶如風燭殘年,瀕臨死亡的人,必須向僧眾懺悔,以全殘命。在律典中,共有十三條僧殘法,如蓄意誹謗、破和合僧等,都屬於僧殘罪。

*14指犯戒有無、輕重尚不明確,須視當時情況來作判斷,也就是所謂的嫌疑罪。

*15意譯墮、棄墮、能燒熱、應對治、應懺悔。波逸提有捨墮與單墮兩種,其意為凡所犯若經懺悔,則能得滅罪;若不懺悔,則有墮於惡趣之諸過。

*16意譯為向彼悔、顯示、說罪,是向對方懺悔就可以除滅的罪。共有四項戒屬於提舍,例如佛世時,不自己入城托缽的比丘就是犯了提舍尼戒。

*17意譯惡作、小過、輕垢、失意、應當學。有關威儀方面的一百條戒法都屬於突吉羅戒,屬輕罪之一,在戒本中將它納入眾學法內,是應當在大眾中再努力學習的意思。故意違犯此戒者,須向上座比丘懺悔;非故意違犯此戒者,自行懺悔即可。例如衣衫不整,行止有失威儀等,都屬於突吉羅。

*18七條有關息滅諍論的規定。例如當面對質、憶念陳述都屬於滅諍的法則。

【習題】

1.何謂「戒」、「律」? 根本精神為何?

2.戒律對人生的重要為何?

3.何謂「通戒」、「別戒」?

4.在家戒與出家戒各有何類別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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