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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44 第十五課 緣起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世間上的事事物物(一切有為法),既非憑空而有,也不能單獨存在,必須依靠種種因緣條件和合*1才能成立,一旦組成的因緣散失,事物本身也就歸於烏有,這種說明「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的因果定律,稱為「緣起」。

緣起是佛教的根本教理,是宇宙人生本來的、必然的、普遍的理則,所謂「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當初佛陀在菩提樹下金剛座上,因為現觀緣起而成佛。「緣起」並非佛陀所「創造」,佛陀只是「發現」了這個自然的法則,再將此宇宙人生的真理對眾生宣說、開示。在《雜阿含經》卷十二中,佛陀說:「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緣起法表現在有情生命的流轉上,稱為「十二緣起」;表現在世間事事物物的生成上,則稱為「因緣所生法」。

佛陀一代時教所說的空有、無常、因果、中道、三法印、四聖諦、十二因緣等教法,可以說都是為了詮顯緣起思想的根本教理所作的方便教說,《首楞嚴義疏注經》說:「聖教自淺至深,說一切法,不出因緣二字。」這也說明了佛陀的教法有其一貫性。

緣起是佛教異於其他宗教、哲學、思想的最大特色,也是解釋宇宙萬法起滅,乃至生命起源的一種至高無上的真理。《稻稈經》提到「見緣起則見法,見法則見佛。」佛陀的法身,就是諸法的實相,也就是「緣起性空」,若能從緣起法中通達諸法的空性,即知緣起而有的一切法虛幻不實,即能從緣起法中見到諸法的空性,這就是佛陀的法身。因此《金剛經》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也就是禪宗所謂的「見性成佛」,故知欲成佛道,必須諦觀緣起。

所謂「緣起」,即「待緣而起」。世間一切有為法皆無獨立性、恆常性,必須靠「因」、「緣」和合才有「果」。「緣起」法所闡述的,就是因、緣、果的關係,俱舍宗為了說明萬法的因果關係,立有六因*2、四緣*3、五果*4之說。因、緣、果三者是相依相待而存在,沒有絕對的獨立性。《雜阿含經》卷十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這是緣起的最好說明,也是因果法則的最佳詮釋。

緣起法雖然深奧難懂,不過從因果法則的六條定律中,可以進一步認識「緣起」,即:(一)果從因生*5;(二)相由緣現*6;(三)事待理成*7;(四)多從一有*8;(五)有依空立*9;(六)佛是人成*10。

「緣起說」在佛陀時代早已具備完整的理論體系,後世的論師依此為根本教理,逐漸發展出「業感緣起*11」、「賴耶緣起*12」、「真如緣起*13」、「法界緣起*14」、「六大緣起*15」等學說。儘管各宗各派的經典根據、論述說法不同,對於「緣起說」所闡述的,無非是宇宙萬法生滅變異的關係,以及人生苦樂的來源。

例如緣起法顯示世間上任何事情的結果,都是因緣所生起,因此要過快樂的人生,便須培植好因好緣。如果沒有植下善因善緣,一旦遭逢不好的果報,也要懂得改善因緣,而不是一味在果報上計較。所以,了解因緣果報的關係,使我們懂得改善逆緣、培植好緣、廣結善緣、隨順因緣。

此外,緣起法啟示世間萬法是「無常」的,好的可能變壞,壞的也可能轉好,因此,即使一時遭遇困難、挫折,只要能堅持百忍的朝向正確的人生目標努力,逆境終將成為過去,所以「無常」為人生帶來希望無窮。

諸法既是因緣所生,自然空無自性,無自性便無法自我主宰,所以說「無我」。若能正觀緣起的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就能遠離愛欲、煩惱。煩惱是繫縛眾生,使眾生不能解脫自在的最大障礙;煩惱既除,當然就能獲得生命的解脫。

因此,認識緣起,知道人生禍福、好壞皆是自己所造,非有他力可以主宰,唯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如此必能幫助我們把握人生的方向,認識人生的意義,而能活得踏實,活得自在,進而建立感恩的美德,培養隨緣的習慣,擁有希望的未來,了悟真實的人生。

【註釋】

*1 世間一切諸法都是「因」、「緣」所生起,主要而力強者為「因」,次要而力弱者為「緣」,透過因與緣和合,才有一切現象,才有一切法的生起。例如一粒種子撒在泥土裡,必須施肥、澆水,以及充足的空氣、陽光,才能長成一棵大樹。其中,種子是因,泥土、空氣、陽光等為緣,這些因緣都具足了,才有長成大樹的果。

*2 指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其中,俱有因、相應因是「同時因」,為空間的因,指諸法的相依相托;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是「異時因」,是時間的因,指諸法的相續繼起。因此,因雖有多種,但大別可分為「因果同時」的因,和「因果異時」的因。

*3 一切有為法的生起必須憑藉四種緣,稱為四緣,即:

a.因緣:指產生自果的直接內在原因,例如:由種子而生芽,種子就是芽的因緣;換言之,一切有為法中,能親生自果者,稱為因緣。

b.等無間緣:又稱次第緣,是指在心、心所的相續中,由前一剎那而引發後一剎那生起的原因。亦即心、心所於前一剎那滅謝,復給予後一剎那生起的力用。前一剎那的心法與繼之活動的後一剎那的心法,這種同起的、無間斷的相續關係,稱為等無間緣。

c.所緣緣:略稱為緣緣,是指心法、心所法所攀緣的一切對象,亦即一切外在事物,對內心所產生的間接與直接的緣。例如:眼識必以一切色為所緣緣,耳識必以一切聲為所緣緣,乃至意識必以過去、現在、未來等一切法為所緣緣。

d.增上緣:指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等三緣以外,一切有助於或無礙於現象發生的原因條件。

*4 依六因、四緣所產生的結果計有五種,即:增上果、士用果、等流果、異熟果、離繫果。

*5 「因」是生起萬事萬物主要的、內在的條件,是生果的直接力;「緣」是外在的條件,能助因生果,是生果的間接力。所以,萬有諸法之所以存在,必定有其生成的因緣,這就是「果從因生」的理則。

*6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這個「境」就是因緣,世間一切現象都是因緣和合所產生的假相,其本身並無自性,所以說「緣起性空」;由於其無自主性,所以隨著緣生而現,因此說「相由緣現」。

*7 宇宙萬法的生起,固然是要有因有緣,但是在因緣果報的生起上,還有著普遍的理則,也就是因果的法則。譬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瓜不能得豆,種豆不能得瓜。「如是因感如是果」,違背了這個「理」則,便不能成其「事」,所以說「事待理成」。

*8 在一般人的觀念裡,「一」就是只有一個,「多」就是有很多個;但是在佛教看來,一就是多,多就是一,甚至「多從一有」。譬如把一粒水果種籽埋到泥土裡,經過灌溉施肥,而後長大開花,結出纍纍的果實,這都是由一粒種籽而來。因此,佛教譬喻布施如播種,「一文施捨萬文收」,其道理和「一粒落土百粒收」是一樣的,這就是「多從一有」。

*9 「果從因生」的事象,「事待理成」的理則,這些都是存在的,也就是「有」。但是這個存在的「有」,必須依「空」而立,這個「空」是萬法的空性,事物本身如果不具備空性,就無法顯出它存在的價值與作用。例如一張桌子,它是由木頭做成,木頭來自大樹,大樹又是由種子、泥土、陽光、空氣等因緣結合而成,所以一張桌子眼前看它是有,其實它是靠各種因緣和合而成的假相,它的自性本空,如果它的自性不空,就不必藉由各種因緣而成就。所以,要「空」才能「有」,「空」是一切法之所依,如果沒有空性,萬物將不可能存在。龍樹菩薩在《中論‧觀四諦品》中提出「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故,一切則不成。」這就是「有依空立」。

*10 佛陀悟道之初,曾經宣示說,眾生皆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但因煩惱無明覆蓋,因此不能證得;只要斷除無明,拂塵去垢,開顯佛性,自能證悟成佛,因此有所謂「佛是已覺悟的眾生,眾生是未覺悟的佛」。《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一說:「一切有情入佛智,以性清淨無別故;佛與眾生性不異,凡夫見異聖無差。」這就是「佛是人成」的最佳佐證。

*11 依《俱舍論》之說,認為宇宙萬法的生起,都是由於我人的業力所招感。造業之因,乃因無明煩惱而起惑造業,於是產生苦果。因為「惑」為心之病,「業」為身之惡,「苦」為生死之果報;以心之病為緣而造身之惡,由身之惡為因而感生死之果。如此惑、業、苦三道輾轉相通,互為因果,循環不盡,稱為「業感緣起」。三世因果、十二因緣觀即由此而來。

*12 法相宗依《瑜伽師地論》、《解深密經》之說,主張業力來自眾生心識中的阿賴耶識所執持的種子,這個種子遇緣則生起「現行」,復由現行薰染種子,其後再遇緣,則更生現行,自現行又薰種子。如此現行薰種子,種子生現行,輾轉依存,互為因果而無窮無盡,稱為「賴耶緣起」。

* 13 依據《大乘起信論》之說,認為阿賴耶識雖是形成宇宙一切現象的本源,然而追溯其根源,則為含藏真如的如來藏心。也就是說,諸法是真如,由無明之緣而起動,猶如海水,本自湛然,由於風的助緣而產生千波萬浪,翻騰不已,稱為「真如緣起」。

*14 依《華嚴經》所說,萬法相互融通,以一法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主伴具足,相入相即,圓融無礙而重重無盡,稱為「法界緣起」。

*15 據密宗所說,一切諸法都是由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遇緣而生起,故稱「六大緣起」。

【習題】

1.何謂緣起?

2.如何認識緣起?

3.試述緣起中的四緣。

4.試說明「緣起說」的發展。

5.試述認識緣起對人生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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