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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98 捨離什麼?

於貪瞋痴應當捨離,於聲聞乘應當捨離,

於緣覺乘應當捨離,於善法相應當捨離。 ──《大寶積經》


在世間上,我們必須親近善法、善行,也要能捨離不好的、不究竟的法。捨離些什麼呢?《大寶積經》告訴我們有四種應該捨離的東西:

「於貪瞋痴應當捨離」,說到貪瞋痴,佛教稱之為「三毒」。貪欲心一起,任何東西都想據為己有,一旦得不到,就會用不正當的手段,來滿足自己的貪心、欲望;瞋恨心一起,就像火炬一般,能燒掉我們的理智、人情、義理;愚痴心一起,就有了執著、邪見,會遮蔽我們的般若智慧。

對於毒害我們身心的三毒,佛教告訴我們應「勤修戒定慧」,來「息滅貪瞋痴」,以「戒」對治貪欲,以「定」對治瞋恚,以「慧」對治愚痴,以勤修戒定慧三學來捨離貪瞋痴三毒。

「於聲聞乘應當捨離」,聲聞,就是了達世間空相的阿羅漢行者。他們雖然捨離了貪瞋痴,少欲知足,煩惱淡薄,但是他們不發菩提心,不行菩薩道,不想普利人天、服務人群,因此常被稱為「焦芽敗種」。我們不應以少欲為滿足,應當遠離小乘的心態。

「於緣覺乘應當捨離」,緣覺,是指根器利、懂得宇宙十二因緣,無師自悟的行者。緣覺比聲聞略微好一些,但是他們性樂寂靜,雖然悟道了,卻生不起度眾的熱情,不想普利天下,因此我們也應當捨離。

「於善法相應當捨離」,善法相,就是做了一些善事,卻執著於行善這件事,得到的只是人天福報。一個人即使捨離了聲聞、緣覺,發心學習大乘菩薩道,但菩薩修行六度萬行,也應當照見諸法皆空,對於善法相也不應執著。

過去梁武帝問達摩祖師:「我布施、建寺、造塔,有沒有功德?」達摩回答他:「了無功德!」說明了一個人縱然是對社會做了一點好事,卻希望別人回報,一著相,功德就小了。所以做了好事,就要把它忘記,即所謂「人有德於我也,不可忘也;我有德於人也,不可不忘也」。

這首偈語提醒我們,應該捨離凡夫的貪瞋痴、二乘行者的自了心態,甚至在發起菩薩心之際,也要了知「諸法空相」,才能成就菩薩道,圓滿菩提道果。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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