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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19 改變業力

定業不可轉,三昧加持力,

無始諸障礙,一切皆消滅。 ──《瑜伽燄口》


這首偈語說明了業報因果的法則。

「業」,有善業、惡業、不定業,我們的生命從過去到現在,從現在到未來,維繫這三世的生命就是「業」。好比一顆顆的念珠,需要一條線來串連,才不會掉落、散失。「業」把我們過去、現在種種好與不好的行為業力,全部串聯起來,所做所行都不會散失,還會延續到未來,這就稱為「業」。

「業」就是我們身、口、意所做的行為,口說的每一句話,好話、壞話可以成為「業」;所做的每一件好事、壞事也可以成為「業」;心裡動一個念頭,不管是好的、壞的,都會成為「業」。

就算我們生存的這個地球毀滅了,個人身口意所造作的「業」不會消除,必定有業緣,有果報。好比一粒種子放了很久,一旦因緣具足,種子落到泥土裡面,在水分、土壤、陽光、空氣等因緣具備之下,這一粒種子就會生長、開花、結果。

我們造下的「業」,有定業、不定業。不定的惡「業」,可以將功折罪,用種種方法懺悔洗清。等於牢獄裡等候審判的犯人,罪還沒有定下來以前,法官可能判他三年徒刑、半年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如果法官認為他有悔過的心意,會減輕刑罰;如果不知悔改,反而還繼續造惡,也會加重他的罪刑,所以「不定業」是可以透過懺悔來消除的。假如是已經宣判、已成定局的罪業,那就必定要受報,因為「定業不可轉」。

雖然「定業不可轉」,仍可以透過做功德、做善事來減輕罪業,好比一杯鹽水,加入些許清水,就可以沖淡鹹味。有了「三昧加持力」,就算是無始以來的諸障礙,在正定、正念等三昧力加持之下,再多的重罪都可以隨之減輕、滅除。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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