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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4 分手

各位讀者,大家吉祥!

男女之間,正當交往,經過一段時間相互了解,彼此情投意合,兩情相悅,於是順理成章結為夫妻,所謂「但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這是值得祝福的美事。只是現在的社會,男女「牽手」愈來愈普遍,男女「分手」也愈來愈平常。有的男女,交往一段時間後,雙方感覺互不適合,於是好聚好散;但也有的男女,其中一方想要「分手」,另一方不願「放手」,其結果不但讓「分手」變得千難萬難,尤其分手的原因很多,分手的方式當然也就千奇百樣,茲略說如下:

一、藕斷絲連:時代進步,民風愈來愈開放,現代男女時興「試婚」或「同居」。因為沒有婚約束縛,男女之間的分分合合、合合分分,自然視為稀鬆平常。只是這種「藕斷絲連」的分合,要想建立美滿的家庭也難。

二、斬釘截鐵:有一種男女,分手的時候,彼此不留一點情面,也不留一絲餘地,只要分手,就各不相干。這種「斬釘截鐵」的分手,倒也乾脆。

三、趕盡殺絕:有的情侶,相愛時萬般親密,到了分手的時候,愛有多深,恨也有多切。尤其對自己曾經愛過的人,再也不容許他與別人成雙成對,因此「趕盡殺絕」的想置對方於死地,這是屬於嫉妒心重的一類。

四、同歸於盡:有的男女,性格剛烈,當他發現對方移情別戀而提出分手時,自己心有不甘,因此採取「同歸於盡」的手段,這是最下等的分手。

五、互相成就:相對於上述「同歸於盡」的情侶,有的男女相愛,最終雖然因故不能結為夫妻,但分手後還是成為朋友,並且衷心祝福對方找到更理想的終身伴侶,這種「互相成就」的分手方式,最為理性,也是最好不過的事。

六、抱憾終生:有的男女,互相深愛對方,彼此論及婚嫁,並且得到雙方家長的同意,眼看著即將成就一樁美滿姻緣,卻因細故口角,彼此意氣用事而分手,最後各自男婚女嫁,但心中始終忘不了對方,如此「抱憾終身」的分手,真是令人惋惜。

七、情非得已:有的情侶,從小青梅竹馬、兩小無猜,長大後因為家族恩怨,或是基於民間的習俗、忌諱,例如同姓不連姻等,因此不能成為眷屬。這種「情非得已」的分手,最是令人同情。

八、銀貨兩訖:有人說「情場如戰場」,也有的時候,情侶或夫妻分手,也如商場的買賣一樣,講究「銀貨兩訖」。當一方提出分手時,另一方就提出精神賠償的要求,或是希望獲得多少的贍養費。其實,只要能用金錢解決,有錢就好辦事;銀貨兩訖後,各自獲得自由,也是好事。

九、好聚好散: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有的男女婚前愛得轟轟烈烈,婚後卻發現彼此個性不合,因此協議無條件分手,大家「好聚好散」,也不失為君子風度。

十、成人之美:在各種分手當中,有的情侶本著「愛他就要成就他」的犧牲精神,當對方提出分手時,能克制自己的感情,獨自忍受分手的痛苦,心甘情願的成就對方,這種「成人之美」的表現,才是真正懂得愛的真諦,也是人性高貴情操的表現。

二○○七年七月五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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