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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88 與眾不同

各位讀者,大家吉祥!

人都希望能活得與別人不同,至少比人好一點,比人高一些,所謂活得「與眾不同」,就要有不同的條件。如何才能讓自己活得「與眾不同」呢?略述如下:

一、自己是一個愛護家庭的人:每個人都是家庭裡的一分子,是家中的分子,就要愛護家庭。家不是哪一個人獨有,是全家人共有的,就如同在一艘小船上,風雨行舟,大家要同舟共濟。家庭裡的每日三餐,我不煮菜,至少會幫忙揀菜、洗菜,或是擺擺碗筷;家中的房舍建築,我不會維修,至少能掃掃地,擦擦玻璃;家庭的經濟情況,我不能賺大錢,至少每月有正常的薪水收入,以補不足。每個人都要為家庭付出,不能只有天天享受家人的供養;一個人能夠「齊家」,才能進而講到「治國」、「平天下」。

二、自己是一個嗜好讀書的人:自己愛好讀書,成為一個書香人士,甚至帶動家人讀書,成為書香家庭。家庭裡,酒櫃不值得向人炫耀,能有豐富的藏書,不管史書、哲學、文學,都能讓家中充滿書香味。尤其家庭裡若有同齡、同輩的年輕人,大家可以就共同的興趣,研讀共同的書籍。或者為一些幼齡兒童,講說一些忠孝節義的故事,如此不但利益別人,同時也勉勵自己精進用功,不斷進步。

三、自己是一個願意吃虧的人:人都喜歡討便宜,不肯吃虧,其實人格、道德,要在吃虧中才能增長。共同做事,自己做粗重一點的;上班時間,自己多花一些時間,多做一些工作。分享利益時,讓別人多得一些;有了升遷機會,讓別人先來。看起來這些都是吃虧的事,實際上能吃虧,才能討大便宜。所謂聖賢,不就是一生都肯吃虧的人嗎?   

四、自己是一個勤勞助人的人:有的人「拔一毛而利天下,吾不為也!」這樣的人怎麼能獲得別人的尊敬呢?高山,是由一堆堆的土累積起來的,人格也是要靠點點滴滴的累積、助長,才能成其高。有志於服務鄉里,能做村里長;有志於服務地方,能做鄉鎮長;能服務國家,甚至全世界的人,才能成為地球人。

五、自己是一個公正講理的人:一般人不知道「理」是公平的,只有自己,沒有別人,這就沒有理。自己的家人都對,外人都不對,這也是不合理。自己所接觸的同鄉、同學、同門,都是對的,別人都不能相比,這也於理無據。理都站在自我的一邊,不能公平、公正,就是無理。有人說,手膀子都是往裡彎,這種想法在一般愚夫愚婦可以,如果是一個社會的公眾人物,不把道理擺平,就無法令人信服。我們常見一些老師、家長,對自己的子弟護短,則其將來的前途如何,可想而知。反之,有的子弟在學校受到老師責罰,回家後父母責罵之餘,甚至還會到學校請老師嚴格管教,這種子弟多數能成才。可見自省、自責、自我要求,才合理,才能成器。

六、自己是一個能夠忘我的人:「我」是自私的,是無明的,「我執」重的人,往往昧於事理,不能成其大。社會的成就,要靠每個人都能忘記自我,凡事大眾優先;能夠忘記自己,社會第一,才能活得與眾不同。所以,要想活得「與眾不同」的人,必須學習以上的道理。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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