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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77 工作的待遇

各位讀者,大家吉祥!

世間上的工作有千萬種,工作是神聖的,勞動也是應該的。所有勞動的工作,除了心甘情願、自我奉獻的義工以外,各種工作都有報酬待遇。現在各個公司、行號、機關、工廠,人事流動都是為了待遇高低,或是工作輕重。有的人運氣好,找到一個好的工作,不需要怎麼拚命辛苦,就能有高收入。但是有的人運氣不好,奉獻勞力百倍於人,卻是收入菲薄,養家活口都很困難。

過去的社會,無論工作待遇高低,都是論月計薪,有的是以年薪多少計算。但現在時代不同了,另有很多計薪的方式,列舉如下:

一、論件數計酬:有的人打官司,請律師幫忙訴訟,或是土地買賣時請代書作業,都是按件付費。論件計酬也需要有良知,能把別人所託付的事情做得有所交待,事主花費也才心甘情願。

二、論時間計酬:現在時興打工,都是論時計薪,一小時從八十元、一百元到二百元,甚至五百元不等,看工作的價值高低來計算金錢的多少。

三、論專業計酬:教授教書,作家寫作,甚至汽車的修理,房屋的建築,在各自的專業領域裡,都希望取得應得的報酬,業主只要事情成功,也都樂意付費。

四、論才藝計酬:有些體壇明星,例如大陸的籃球國手姚明,台灣的棒球明星王建民,他們都是憑著特殊才藝,贏得很高的身價。甚至演藝人員的表現,除了人事關係外,藝術的價碼也有公道,例如在好萊塢一舉拿下奧斯卡最佳導演獎的李安,他的待遇就不是一般導演所能比擬的了。

五、論名氣計酬:有的公司團體、機關學校等,為了提高知名度,甚至為了取得社會的信任,請個名人來掛名董事長、校長、會長、顧問等,都是看名氣大小而論價。

六、論關係計酬:有的事業體,並不需要人手實際參與工作,但還是必需付費僱請一些特定人士,例如特種行業要付保護費、一般公司聘請律師要付顧問費,甚至選舉後酬庸某些人士,可以說政治上也需要付費。總之,世界上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所以付費總有一些複雜的因緣與內容。

透過工作獲取待遇,這是社會運轉的正常行為,所謂勞資要均等、公平,如果待遇不公,就會發生「勞資糾紛」,社會問題就會層出不窮。其實現在社會上有一種現象,並非待遇高,工作效率就能提升,有一些拿高薪的人,混世混時,並沒有認真負責,反而一些義工,分文未取,卻是賣力工作,所以不要迷信待遇萬能。但看今日義工的表現,我們確實應該打破這種迷思。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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