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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99 非法非非法

宇宙萬有,大如三千世界,小如芥子微塵,佛教皆名之為「法」。其中,有益於人者,稱為「正法」;無益於人者,稱為「非法」。人生之所以痛苦,社會之所以混亂,正是因為許多人在「非法」中打轉,例如:貪財,財富有了,還要貪杯買醉;貪名,名位有了,還想藉勢欺人;貪吃,肚子飽了,還求山珍海味;貪愛,愛情有了,還去搞三捻四,沉淪欲海……以致起惑造業,作奸犯科,與「非法」為伍,人生怎能不苦呢?更有甚者,認為「非法」非「非法」,社會怎能不亂呢?

像桃園一對父子因無力還錢而綁架債主之子,勒索巨款,嫌犯落網後,不但了無悔意,還聲稱:如此做是為了要教訓對方做人不要囂張自大。平鎮鄉一位鄉民因與妻子口角,憤而殺妻棄屍,被警方逮捕後,居然說是「為了睡得安穩」。苗栗一名國小老師在網路上設立了七個色情網站,警方偵訊時,他竟狡辯是為了學習電腦。凡此「理歪氣壯」的現象,不一而足,令人興嘆。

正當吾人慶幸,民主社會尚可藉選舉來拔擢賢才,整頓歪風時,某民選市長竟公然說道:「飆車不是犯罪。」一時之間,輿論譁然。該市長又再解釋:「當時是以法律見解來探討飆車問題。」有人譏稱:「這是欲蓋彌彰之說!」古人云:「王子非法,與民同罪。」如今這位律師出身的市長卻堅稱「非法」非「非法」,不知該當如何?

所謂「人云亦云」、「積非成是」,現在社會最大的問題,不知非法,而更在顛倒是非,視「非法」為非「非法」。過去的非法者尚有羞恥之心,不敢明目張膽,如今不僅非法者堂而皇之,不以為意,甚至上下同心,沆瀣一氣,稱「非法」為非「非法」,怎不令人憂心!

《金剛經》云:「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看來還是對上善根器的教示。末法眾生,剛強難化,如果佛陀生逢此世,必定會加上一句:「『非法』應捨,何況非『非法』。」

二○○○年四月二十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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