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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12 相對論

「相對論」是二十世紀物理學中一個震撼世界的新發現,是科學發展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說明物物之間的質能、動靜、時空,乃至一切色相的大小、明暗、美醜等,都是相對的。

平時我人的生活中,口頭所說的不是大就是小,不是好就是壞,不是有就是無,不是善就是惡;乃至一切見聞覺知的苦樂、輕重、靜躁、冷暖、難易、東西、南北、人我、是非等,一切都離不開「相對論」。

「相對論」有深有淺。淺一點的相對論可以從生活中體驗,但是深一點的則不是一般人,甚至不是一般知識分子所能洞悉的了。

創立「相對論」的愛因斯坦晚年時,有一群青年學子向他請教什麼是相對論?他生動而幽默地做了一個比方:「當你和一個美麗的姑娘坐上兩個小時,你會感到好像只坐了一分鐘;但是如果在熾熱的火爐邊,哪怕只坐上一分鐘,你卻感到好像是坐了兩小時,這就是相對論。」

《圓覺經》說:「雲駛月運,舟行岸移。」這是說明物物之間的動靜是相對的。《般若心經》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這就是質與量的對待。在《六祖壇經》裡也有一段「風動?幡動?」的公案,說明心與境是相對而存在,這是六祖大師體驗實相後的方便示說。

此外,六祖大師還舉出「三十六對法」,其中關於外境無情的有:天與地,日與月,明與暗,陰與陽,水與火。關於法相語言的有:語與法,有與無,有色與無色,有相與無相,有漏與無漏,色與空,動與靜,清與濁,凡與聖,僧與俗,老與少,大與小。關於自性起用的有:長與短,邪與正,痴與慧,愚與智,亂與定,慈與毒,戒與非,直與曲,實與虛,險與平,煩惱與菩提,常與無常,悲與害,喜與瞋,捨與慳,進與退,生與滅,法身與色身,化身與報身。

世間諸法,皆為對待之法,因為有對待,因此起種種分別,時而這般,時而那般,因此煩惱、紛爭不已。其實佛法以中道為根本,凡是離於中道的對待法,不管說空說有,講色講心,都不是究竟的。因為在真理實相中,本來一切皆空,沒有相對的是非好壞、生滅有無。

所以,吾人學佛,最主要的就是要我們能夠離開偏執的兩邊,甚至善惡都一起蠲除,都能把它放下。凡是世間上的對待法,通達以後,能夠超越它,就能超越自己,超越對待,而過一種解脫自在的生活。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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