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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83 叢林學

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新加坡遠航法師為擬訂該寺院之組織章程,特地致函請教大師,有關叢林清規的相關問題。藉此因緣,大師是日晚間在朝山會舘龍廳,集合全山大眾,由慈惠法師提出信函問題,大師一一說明。

慈惠法師問:「過去叢林裡的方丈住持如何選出?」

大師表示,其方式有多種:

一、由兩序大眾選出:具有民主作風,但較少施行,因寺院住眾大都是雲水僧暫居,無人觀察寺中人事品類。

二、由當地諸山長老推選:多用在寺院已經發生紛爭,無人可以解決時,只能禮請當地公正的諸山長老,出面主持。

三、授記:過去在大陸叢林多採取此方法,授記者三至五人不等,以後繼任住持即依序接任。

四、拈鬮:又稱抽籤。當寺院推派不出人選時,會把符合資格的名單都聚集在一起,到佛前拈鬮,拈到誰,就由誰來擔當。

五、信徒大會選出:台灣政府大都指示寺院,採取此法。

慈惠法師問:「寺中監院如何選出?」

大師說:「監院有二種:

一、已授記的『法子』,即是當然的監院,稱為大當家、二當家,依序升任『住持』。

二、請職的監院,不一定升任住持,有的寺院住持換了好多任,但監院仍舊未換。如總統有任期,國務院總理沒有任期。」

慈惠法師問:「是否有『法子』傳承之事?有人『傳法』兼『傳座』否?」

大師說:「十方叢林皆有傳法之事,子孫寺院則無。『傳法』即『定位』之意,當然有『傳座』之事。」

大師自幼出家,受教於律下(棲霞律學院)、教下(焦山佛學院)、宗下(金山和天寧)的叢林生活,因此對於宗下、教下、律下的義理儀軌了然於心。這封回信,不但解答了遠航法師的提問,也為全山大眾上了一堂「叢林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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