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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52 〈平等下的犧牲者〉

二○一四年二月七日,大師在法堂接受武漢大學文學院教授吳光正訪談與「文學」的因緣。

大師自述:「從小就有一個公平正義的性格,曾在《新江蘇報》上發表短文〈平等下的犧牲者〉,就是為了宣揚平等的重要。初到台灣,想要革新的,第一是迷信,第二是台灣的養女制度,因為它讓女性遭受不平等的待遇。我認為人人都應享有自主、獨立的權利,人權是不分身分、性別、膚色,都要給予尊重的。

回憶起過去在白色恐怖時代,我為了護持佛教,都是本著良知說話、做事;我是寧願老僧墮地獄,也不拿佛法作人情。」

大師又說:「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別人的需要,例如,我五音不全,不會唱歌,但是為了用藝文弘揚佛法,也為了給人歡喜,就義不容辭的為佛教歌曲作詞。回顧我一生的寫作也是如此,從沒想到個人的成敗,一心只為了要傳播佛教善美、清淨的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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