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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7 提倡三寶節

一九八七年九月九日下午六時,常住在朝山會舘舉辦供僧齋宴。

會中大師開示大眾:「律中記載,出家人三十里路以內,有人供養而不去應供是懶比丘。其實真正的應供是在弘法、在度眾、在結緣,大家應該發心。當一個出家人,每吃一餐飯都應該發心立願上求佛道,下化眾生;弘法利生,荷擔如來家業,才能承消十方施主的供養。舉辦『供僧法會』是讓出家人有榮譽感、有慚愧心,能精進更發心,完成出家利益眾生的菩提道行。」

大師進一步提到:「出家眾應該樹立慈悲、忍耐、謙和、熱忱、說法、結緣、明朗、坦誠、威儀、莊重的形象;應發四弘誓願,精進不懈。」

大師提出訂定三寶節的想法,提倡四月八日佛聖誕日,訂為佛寶節;十二月八日佛陀成道日,訂為法寶節;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訂為僧寶節。希望佛弟子對於佛教的三大重要節日能歡喜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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