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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90 善用有我、無我的巧妙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大師於台北道場為各單位職事、職員及義工等近百人開示。

大師說:「我做事有個原則,我是從『不要』、從『給』裡面,慢慢找出一條路來。現在有許多大財主的家庭,為了爭產而到法院去打官司,鬧得整個社會沸沸揚揚。我想,有人也會掛念:將來佛光山會怎麼樣?不會有問題,因為佛光山的大家都『不要』。佛光山是哪一個人的?不是你們哪一個個人的,是大家的,『我』只是眾中的一個,因此所有一切都要付之於大眾。你在大眾裡,能讓大家接受,與大眾和諧,不要怪僻、不要孤僻,就會有前途,就會有辦法。」

大師又說:「這個世界很奇妙,你覺得『都是我的』,就會肯去做、肯去努力;你覺得『都不是我的』,就會肯得布施、肯得喜捨、肯得融入大眾裡。善用有我、無我的巧妙,人生必然能走上成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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