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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68 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下午,「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會議於本山召開,執行長覺元法師、副執行長吳淑華師姑至法堂向大師報告。

大師說:「要給大家知道,我們的公益基金不是只給佛光山,是給各種教育、各種人等。對於捐贈給學校的教育經費,程序要簡化。獎勵金要『送』給他們,不要讓他們自己來領,不要讓人有吃『嗟來食』,很辛苦才能拿到錢的感覺。我們要恭敬供養,要磕頭送出去,不要給學校為難。在我的觀念,給人錢,要恭敬人家,不要勞煩人家。」

大師又說:「『財進山門,福歸施主』,我們把錢捐給了人,他有用沒有用,就不再去管,如果你不放心,就不要給、不要捐。或許你說萬一他貪汙等等,我們也管不了那麼多,各有因果。

佛教有謂『施者受者,功德等無差別』,人家接受我們的捐款,功德也是跟我們一樣。再說,如果他沒有那樣的功德,我們又怎麼會捐獻給他呢?所以,人家接受我們的捐助,我們也要感謝他。就等於請客,過去客人吃了飯,都要感謝主人,但現在不是,是主人要謝謝對方光臨,肯給面子。對這種觀念要學習,不可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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