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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58 海外道場的發展原則

二○一二年九月九日晚上七時三十分,大師於本山傳燈樓集會堂,與海外弘法的徒眾一九二人接心:

一、一個道場,如果住持離開一個月,寺務行政一切無法照常運作,這樣不行。佛祖、觀音菩薩都遊諸國土,弘法度眾,住持怎能天天駐守一處?

二、道場在當地要具有影響力,設立道場是為了度眾,要給信徒感受到希望與信心,生活上多采多姿。可以辦活動、讀書會、辦培訓班培養人才,未來協助常住事務發展。

三、個人方面,要以身作則。平時多用功在密行與道業上,以自己的道德影響對方。

四、身為住眾,要擁護主管。大眾秉持集體創作的精神,勤勞、負責、有使命感。學習給人接受,一切做中學,發心就是學。

五、未來海外寺院道場在發展上,若有需要都監院協助,可以提出計畫,先讓常住了解。要懂得報告,以利後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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