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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66 處事要明白事之常理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二日下午,大師於本山法堂,看過海外傳回來的弘法報告後,對身邊的徒眾開示幾個要點。

大師說:

一、處人不可任己意,要洞悉人之常情;處事不可執己見,要明白事之常理。

二、明白因果,就不會怨天;了解自己,就不會怨人。

三、用人時,要懂得人的長處;教人時,要知道人的短處。

四、逆境,是磨鍊意志的大冶洪爐;困苦,是完成人格的逆增上緣。

五、世上沒有「運氣」這回事,只有順境或逆境。順境是我們努力的成果,逆境是未能預見的情況。所以我們要以平常心,來接受「順逆各半」的未來。

六、對待信徒的方法,不外威儀中有佛法、佛法中有莊嚴,莊嚴中有慈悲、慈悲中有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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