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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2 星雲文化教育公益基金會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大師在佛光祖庭宜興大覺寺出席「星雲文化教育公益基金會成立典禮」。

大師說:「八十歲時,我人在洛杉磯西來寺,心想,事情差不多已經了了,隨時可以離開了。但是想到,離開後或許人家會問,星雲大師有多少錢?出家人擁有很多錢並不榮譽,雖然我一生沒有銀行存款,也不收人家的紅包,但是辦理的事業總與金錢有關係。後來,經覺培法師擔任會計師的父親建議,就成立了公益基金,把錢放在銀行裡,不能私自動用,只能用來做公益。在台灣成立公益基金後,我們獎助媒體人、文學家、三好校園等等。不過,我們立足台灣,放眼大陸,所謂『中國情、台灣心』是免不了的,也希望能在大陸多做一些好事,把好事擴大,讓大家統統都能參加。感謝中央所有領導,經過多少次商量,今天基金會終於成立了。基金會是『給人』的,給不是沒有,給就是捨,所謂『捨得、捨得』,能捨就能得,如同佛經上說,施者、受者,同等功德。」

大師又說:「我個人是以貧窮為榮耀,但是我的團體、我的國家、我的社會要富有,大家要幸福、安樂。善事我們本來就在做,有無成立基金會都不重要;不過能有個組織,上下之間的聯繫還是比較方便。

中國的未來,人才最重要。過去有人做『撿珍珠運動』,培養下一代,我則提出『好苗子運動』;藉由給予苦難青年獎學金,讓他們有機會上進,這對國家的未來必定會有利益。就例如六祖惠能大師,如果沒有過去安道誠居士給他的十兩銀子,哪裡能成就這麼一個復興中華文化的不朽人物呢?獎學金的設立,主要是為了培養人才,促進世界的富樂、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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