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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76 檀講師制度是一大革新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一時,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在本山舉辦「檀講師講習會」,大師應邀座談。

大師說:「昔時,有梁武帝宮中講經;裴休宰相、蘇東坡等人都是以佛法弘法者自居;維摩居士、勝鬘夫人、妙慧童女等,都是最早的檀講師。身為檀講師的利益,在自受用上,能深入佛法,廣結善緣,走入群眾,國際宏觀,福慧共修;在他受用上,能廣修法施,淨化社會,助佛宣揚、心理建設等。檀講師,是佛教制度的一大革新,也是人生第二春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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