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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96 社教要有佛法的內涵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晚上,大師偕同慈惠、依照法師等,至普門寺關心徒眾與寺務發展,並召開徒眾會議,就普門寺社教發展給予指導。有台北道場住持永融法師、北海道場永均法師、永和學舍妙霖法師及西來寺如揚法師等與會。

大師指導社教班級的開設原則:

一、社教發展不在於道場設備的裝修或翻新,重要的是要提升課程內容精神。

二、因應時代的進步及趨勢,要順應社會需求增強佛法,改變弘法方式。

三、舉辦活動要設定活動目標及價值,例如增加信徒、財務、義工等都要有其未來性。

四、辦任何活動都要合乎佛法,不隨社會俗化,而是要以佛法為引導,佛教的制度與精神不容許混亂。

「自己學習比等待他人支援更重要,要不斷自我充電加油,學習各種技能及研究佛法來增強自己。」大師提出「自學」提升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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