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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96 殿堂服務要有威儀

二○○四年一月十六日大師在傳燈樓會議室,指導負責「花木奇藝展」的各組組長,並提出對義工的教育及殿堂職事工作準則。

大師說:「義工必須佩帶義工證,回去之前要繳回常住。我們也要做義工的義工,給予義工各方面的幫助。

都監院要編著義工手冊、舉辦義工講習,有培訓、有教育,我們義工的素質會提升,義工也能在服務中培養信心,增長道念。」

「殿堂服務人員的條件:今後沒有相當的威儀、應對,不准在大雄寶殿做知客、香燈。不准主動向信徒勸募、化緣。過去的叢林,沒有櫃檯,只有服務台,寧可今後大家窮,吃得少,都不可以化緣。若信徒主動提出添油香或是點燈,可請他自己投到功德箱裡面,功德箱上面的緣簿,可為他服務填寫。」大師如是指導殿堂知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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