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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6 何謂因緣法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新北市格致高中創辦人鄭義燕、鄭蓮芳伉儷,及現任校長鄭經綸、蕭玉枝伉儷帶領蘇州、廣州、深圳台商會長等二十六人來山禮佛,參觀佛陀紀念館,並拜會大師。大師於本山傳燈樓會議室為眾開示「因緣法」:

世界上沒有一個東西能單獨存在,均仰賴因緣和合才能存在。所謂的因緣和合,有三義:

一、「果從因生」,例如水果從種子而來,必須要有土壤、水分、空氣、陽光等因素才能成長,任何事件的發生皆有其因緣,不會無緣無故產生。

二、「事待理成」,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瓜不能得豆,種豆不能得瓜,如是因感如是果。一切法合乎本來如此、必然如此、普遍如此等條件法則,才是真理。

三、「有依空立」,假如茶杯不空,茶水要裝在哪裡?沒有空間,人要坐在哪裡?因為「空」才「有」,因為「空」才存在。

蘇州台商會長張國鑫,請益大師大陸佛教的推展與前景。

大師提出三點建議:

第一、樹立戒律,有戒律才能稱為出家人。

第二、寺廟要有制度,要有信仰道德,重視教化。

第三、要有教育,有教育才有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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