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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二、星雲大師人間佛教文化理念的思想內涵
大師一生致力推動佛法、弘揚人間佛教,經數十年努力不懈,人間佛教已是學術界注目的顯學,亦為現代佛教之弘揚開闢新進路。如此成果可歸功於大師「以文化弘揚佛法」的理念。大師認為文化具有無形的影響力,而且影響力之大可豎窮三際,橫遍十方,綿延不絕。大師人間佛教文化理念的思想內涵,可略從三方面深入了解,一是大師視文化事業為度眾方便;二是大師具敏銳的觀察力,洞見佛教未來發展必得多元發展文化事業;三則大師立願所作之文化事業,皆基於弘揚佛法之考量。以下略述之。
(一)以文化為度眾方便
大師自青年時期就意識到文字、文化的力量,因此在貧無立錐之地時,即埋首撰寫文章、編輯雜誌,憑藉嫻熟的文字能力,勤勉地進行溫和而長期的佛教改革,為佛教注入勃發的生命力。他在〈活到老,學不了〉一文中說:「入佛門後,我不斷讀書、寫文章,以文化方式來弘揚佛法;一生最大願望就是『把和尚當好』,透過宗教力量來推行社會教化工作。」*19由於大師早就立定以文化方式來弘揚佛法,因此他在1950年代,台灣佛教經典、書籍、文物闕如之際,就在台北三重成立「佛教文化服務處」,以每月一經、白話經典以及佛教文物流通,滿足民眾對於佛法的渴望與需求。
其實,在大師生活最困頓之際,也有人力勸大師放下手中的筆才有飯吃,如在《往事百語》中提到:「1949年,我赤手空拳從大陸來到台灣,可說是一貧如洗⋯⋯有些信徒憐愍我貧窮,勸我放棄撰文投稿,隨著寺眾去趕經懺、做法會。」*20但大師不為所動,仍堅持走自己的路,臥在草堆上寫《無聲息的歌唱》,伏在老舊的裁縫機板上寫《釋迦牟尼佛傳》,在與煮雲法師隨緣赴講的路上構思《玉琳國師》。這些著作甫出版即造成旋風,將佛法種子遍灑世界各地,歷久不衰。
當年三重佛教文化服務處的影響有多大?1963年,大師參與中華民國佛教訪問團,遠赴泰國、印度、新加坡、菲律賓等地訪問,並在旅遊日記中記錄了文化無遠弗屆的影響力。當訪問團抵達馬來西亞怡保時,受到當地佛教界熱烈歡迎,大師說:「在歡迎會中,電唱機上播出佛教文化服務處所發行的佛教唱片,那悠揚熟悉的歌聲,高入雲霄,使我聽了好像回到台灣一樣。」*21
當時隨團的朱斐居士,也側記了抵達怡保東蓮小築即聽到佛歌一事:「我們一進門,就聽到從講堂裏播送出來的佛化歌曲唱片,星雲法師一聽更是精神振發,頓忘旅途的勞頓,原來都是他那服務處的出品,念佛會的歌聲,聽來似已回到了宜蘭。」*22人或因環境、政治等等客觀因素而不得已局限一隅,而藉由書籍、唱片等文化事業的廣泛傳播,便能打破物質的設限與藩籬,剎時山川異域,風月同天,國際與地理位置已屬虛設。
訪問團抵達「吧生」(今「巴生」)之前,大師惦記著當地有不少人訂閱《覺世旬刊》,很期待可以見上一面,抵達後果真見到當地多位《覺世》讀者,而且愉悅交流。訪問團到了馬六甲最早的佛寺青雲亭,青雲亭的信徒多是年輕人,渴求佛法,有位陳瑞治居士曾經以《釋迦牟尼佛傳》當作教材來教授青年,而當時馬來西亞著名的《星檳日報》主筆黃蔭文就是看了大師的《釋迦牟尼佛傳》才引起學佛動機。一位年輕居士邱寶光說,大師寫的《玉琳國師》及《釋迦牟尼佛傳》,在星馬地區很多人喜歡,讀者對佛陀、佛法都相當認同與讚歎,進而皈依了佛教。
訪問團也去了當地麻坡中化中學,大師看到學校圖書館也陳列《覺世旬刊》,心中不由一喜。尤其到了馬來西亞淨業寺,居然就看到當期的《覺世旬刊》:
我接到了昨日(八月一日)出版的《覺世旬刊》,想不到我所辦這份小小刊物,當出版後的次日,在幾千里外的海外,就能夠接到,這在平日我於百忙中,還要為《覺世旬刊》的事務忙得昏頭昏腦,感到不勝其苦時,今天在海外能夠親睹《覺世旬刊》這麼快就到達,心裡不禁引起一片歡欣與鼓舞。*23
聽到有人以自己的著作為教材、因自己的著作而學佛,見到《覺世》能成為中學生讀物,且在出刊時即送抵海外讀者手中,這樣直接的影響力,時隔數十年,吾人當亦不難想像大師其時的欣喜感受。
當時海外有諸多學佛者參與大師的文化事業,時任新加坡佛教會主席的李俊承居士便是其中之一,大師說:「自從佛教文化服務處每月印經以來,李居士經常寫信給我,每月都參加印經,今年五月份印的《父母恩重難報經》,他就印了五千份。」*24這是如何了不起的因緣?
大師對於肯為佛教文化發心者特別感念,在整個訪問過程中一遇文化同路人,大師必定說幾句勉勵語。例如到了馬來西亞由隆根法師等人負責的佛學書局,大師很感慨說道,若非有一顆為教犧牲的心,就不可能費盡苦心為佛教文化而努力,亦藉機與書局的工作人員講話:
我把台灣佛教文化服務處的服務守則,告訴佛學書局裡幾位辦事的青年聽,他們都非常高興,這守則就是:對人要親切,服務要熱忱,辦事要仔細,工作要認真。*25
同為護教弘法的文化工作者,大師深知固守文化崗位之不易,寥寥數語雖簡要,卻有著任重道遠的意味,這與大師2001年在美國洛杉磯西來寺為「美洲徒眾講習會」座談開示有異曲同工之妙:
文化是一種犧牲,只有傻瓜才做,要找知音、知己;推廣文教工作是非常寂寞的,不過,諸供養中,法供養第一,你們要肯定文化傳播的影響力。*26
法供養為最殊勝之供養,佛法能廣傳,佛教才能發展,而眾生也因法始能得度。以法為重的思想,是大師極為重視以文化弘揚佛法的重要因素。
從以上數例,可以略窺大師念茲在茲以文化為重的心意,因為文化事業不局限一時一地,大師深切體認到文化具有的無形力量,與悠遠流長的特性,對於佛法流傳能收長遠而有功的效應,影響之廣遠非其他事業可以取代,實為度眾的最大善巧。大師曾以淺顯易懂的比喻,說明文化事業是該如何受到重視:
文化事業是最本小利厚的,也就是放小魚釣大魚的事業,我們寫了一篇文章、出版一本書,讓人得到了佛法的利益,再來奉獻佛教,就會帶來無限的循環。所以佛教文化事業是「行銷佛法,賺進人心」,給人帶來生命的價值、帶來生生世世的信心,文化普及是非常重要的。*27
智者以譬喻得解。大師說文化事業本小利厚,就如放長線釣大魚。這段言簡意賅的開示,不僅可以了解大師對文化的一腔熱情,也可以見識到大師的文字魅力,如直說「本小利厚」或「放小魚釣大魚」比喻,或以「行銷」替代「推廣」,以「賺進」替代「贏得」,都可見到大師善用文字的技巧,對文字運用也深具禪師的特性,直截有力。
大師是臨濟宗師,傳承禪宗法脈。禪宗說「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然則大師認為文字也可以是一種禪法:「有的人參禪,不是從心地上用工夫,而是著書立說,透過文字三昧,從文字裡慢慢體會禪的意境,是為文字禪。」*28這就是大師對禪法的活潑見解,在大師看來參禪不須拘於一式,況且,佛法修行有八萬四千法門,禪法只是其中之一;但透過文字、文化,佛法的流傳就可以更加廣泛。
誠如大師講到《法華經》的方便法門時說道:「現在佛教界有許多辦醫院、辦學校、辦報紙、出版社等文教事業,以及各種活動,無非都是用來方便度眾。」*29大師此處說的「方便」,當然不是現在語境上的「便利」,或是「給人便利」的意思,而是以智慧而行度眾的巧妙方法,此即《楞嚴經》所說「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之意,亦即程恭讓教授說,大師是在「善巧方便波羅蜜多的正確語境中來理解『方便』的,因為所謂善巧方便不是指別的東西,而就是指救度眾生的智慧或者『知識』」之意。*30
大師以高深的智慧,從各方面考慮到眾生的需要,因應現階段眾生最能接受的方式與形態,善巧接引各階層群眾接受佛法,進而能從中受益。大師引領佛光山所從事的一切事業,都是立基在弘法利生的方便上所施設,而文化事業具備了源遠流長的特性,亦確實承擔了人間佛教弘傳五大洲的重要任務。
(二)順勢應時多元發展
大師說他初到台灣時,什麼都沒有,性格又很保守、內向,對於世事也一知半解,不過大師說:「我心裡有佛教,我心中有人,所以我要辦報紙,不但如此,還要辦廣播電台、電視台,以及很多的出版社。」*31其時大師早已累積一些文字功力了,也常在佛教雜誌、刊物上發表文章,但從這段話看來,那時他對以文化弘法的理念,就不局限在文章,而是已擴及到報紙、電台、電視台、出版社等多元視角。
當時他對佛教的前途憂心忡忡,對台灣佛教局勢多有針砭,如在1954年所發表〈六年來台灣佛教的趨勢〉一文中說道:
筆者初來台灣,每到一寺所看見的,除掉早晚功課本外,就是《普門品》、《金剛經》、《彌陀經》,除了三五寺院有幾部藏經外,什麼也沒有了。要想找一本比較通俗宣傳佛法的單行經本或是單本經的註解,幾乎有踏破草鞋無覓處之感。所以台灣以往佛教不能深入社會,其原因也就在此。*32
其實台灣佛教受到日本佛教的影響已有數十年,除了少數具規模的寺院外,一般寺院多數偏向自修,少見寺院具備弘法教化的功能,至於佛經、佛書最常見的僅是課誦本;而更多是呈現佛教、齋教、道教及民間宗教雜處的狀況,說是佛教寺院,卻沒有能講經說法的法師;而一般的道觀、齋堂也供奉著釋迦牟尼佛、觀世音菩薩,早晚課誦時亦誦持《觀世音菩薩普門品》、《阿彌陀經》等經典,宗教界限模糊。
大師當時所看到的佛教寺院就與民間宗教差不多,被神化了:
由於台灣人民神化思想濃厚,以致許多佛教寺廟受了神化影響,神佛不分,信佛的人也信仰神教。⋯⋯佛教徒為人拜斗消災增壽,視為台灣佛教普遍的現象。於是台灣從民間到社會,乃至到佛教寺廟都充滿了神化的色彩。*33
由於神化思想,所以將佛、菩薩等同神明看待;「拜斗」是道教特有的儀式,但佛教徒竟也樂於為人拜斗祈福。可見其時台灣的佛寺充滿神化色彩,與道觀、宮廟的功能相去不多,魚目混珠,真假難辨。這就是大師在〈大磬〉一文中說:「拋頭露面的在外獻醜,和一些外道經文結了伴侶。」*34〈經櫥〉中大聲抗議:「(把)偽造典籍塞進我這裡來,弄得一般眾生,真假難分,受害實非淺鮮。」*35的緣由。
數十年積非成是,對佛教的刻板印象豈容易扭轉?就因當時佛教有太多問題了,因此推廣佛法的方式就不能僅限於一種,而是要巧妙運用各種方式。比如,以電影推廣佛法。大師認為辛苦辦一場免費的講座,聽眾寥寥無幾,需花錢買票的電影院卻人潮擁擠,看來以電影弘法不無可行,所以大師在1950年11月看了一場電影後,寫了一篇影評,結語說:
假若,我們能把佛教那些藏經中的故事搬上銀幕,我們能把釋迦牟尼佛度眾生的精神,以及歷史上高僧大德們救人救世的行為用電影來宣揚,使人們再來認識佛教,還怕佛教不能復興嗎?*36
「先以欲勾牽,後令入佛智」,大師提出以電影弘法的構想,是「寓教於樂」,以更方便的方式讓眾生認識佛教,讓根基、因緣比較薄弱者,不一定得到寺院才能與佛教結緣,讓他在娛樂之中就能受到佛法的滋潤。
大師寫於1960年〈當前的佛教應做些什麼?〉一文中,迫切提議當時佛教若要興隆,必須儘快做到五點:能辦佛教大學、組織佛教籃球隊、設立電台及辦日報、能成立電影公司或開設電影院,以及希望有佛教醫院。該文中,對於電影弘法,大師說:「一部佛教影片,比十個法師講經還易收效果;一個電影院,每天演四場,一場一千人,四場就四千人,哪一個弘化的道場能和電影院比?」*37電影的弘法效果雖然不一定能非常深刻,但佛法重因緣,一旦曾經灑下了種子,還怕沒有開花結果的一日嗎?有人因一篇文章得度,一場講座得度,難保不會有人因看場電影而得度。
《玉琳國師》即實現了大師以影視弘法的理想,書自出版後被改編成廣播劇、電影、電視、舞台劇、歌仔戲等,歷久不衰。首先是1954年11月由上海正義滬劇團以舞台劇演出;1992年10月改編自《玉琳國師》的八點檔古裝劇「再世情緣」,在中國電視公司播出,收視率勇冠三台,不僅應觀眾要求一再重播,連海外地區都爭相播放。時隔近二十年,尚和歌仔戲團於2010年再次將《玉琳國師》改編後搬上舞台。一部高僧傳透過不同方式的傳播,所達成的弘法效應,自非文字所能比擬。
又如《釋迦牟尼佛傳》,1962年佛傳被拍成台語電影,雖然成品與預期效果不太相符,但大師在〈我評電影《釋迦傳》〉仍說:「『佛教需要電影化』,這是多年來的口號與理想。金獅公司將拙著《釋迦牟尼佛傳》搬上銀幕,為佛教的宣揚,寫下新的一章。」*38無論如何,能將文字轉化成影音弘法,在佛法的傳播上已跨前一大步了。
又比如電台弘法。大師透過電台弘法的記錄甚早,最具體的成果是於1960年出版的《八大人覺經十講》,此書就是在電台廣播之後,由聽眾集資印行而廣為流通的:
講說《八大人覺經》的錄音,在宜蘭民本電台、正聲廣播公司雲林電台,都播出過。⋯⋯有些聽眾集合了印資,要我把此經的講解印行流通,剛好,慈郁的記錄交來,我就交給佛教文化服務處印行,這就是《八大人覺經十講》出版的經過和因緣。*39
因為電台廣播而促成一本書的出版,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之下相當難能可貴,不僅廣播時聽眾受益,成書後的影響力更是深廣,難怪大師重視電台弘法的效益。
又譬如音樂弘法。大師曾說最初想到以音樂弘法,是為了吸引年輕人學佛:
五○年代的台灣,佛教地位甚微,一般大眾認為信仰佛教是很落伍的事,所以沒有青年願意加入佛教。一九五三年「宜蘭佛教歌詠隊」成立,吸引一批青年到雷音寺唱佛教歌曲,也造就了今日的佛門龍象,如慈惠、慈容法師等。*40
如果沒有「歌詠隊」招徠一批前衛又優秀的青年進入佛門,佛光山的歷史或許會是不一樣的光景。但無可置疑的是,當時歌詠隊的這批青年,後來都順理成章地追隨大師,襄助大師開創佛光山,因而成就了佛光山的偉大發展。
大師欣見以音樂弘法的成果,比如「佛光山梵唄讚頌團」曾進行多次世界巡迴演唱,造成莫大的迴響,佛光山能藉由音樂的推廣,將原偏向肅穆莊嚴、讚頌佛菩薩的殿堂梵唄,推進到世界各地,在不同國家唱給不同文化族群的人聽,這是佛教史上相當難得的成就。
又如菲律賓佛光山藝術學院成立音樂劇《佛陀傳──悉達多太子》,悉由信仰天主教的菲律賓青年擔綱演出,在台灣、香港、馬來西亞、美國、日本、南非等地表演,感動了成千上萬的聽眾,不僅無國界,也打破種族的藩籬,容納了不同宗教,亦是以音樂弘揚佛法的傲人成果。
又如體育弘法。大師覺得體育活動不僅能強身,也能培養大眾的合作、服從及向心力等,是有效率的弘法方式。大師說:一場佛七才多少人念佛,可是一場球賽,就有多少萬人觀賽。有些人的善根因緣或許在觀賽當中被觸發,改變他們對佛教的誤解,而有機會接受佛法。所以大師認為不能忽略這許多從事音樂、體育、繪畫、雕刻、藝術的人士,應該要獎勵,更應該尊重,佛教越能廣納人才,佛法才越能普及。
大師在《人間佛教佛陀本懷》中,總結他順應社會大眾的需要,而廣為推廣的各項弘法活動:
有人說,社會傳播的教化更大,我就辦電台、電視台、報紙等等。只要是人間需要的,我覺得都應該全力以赴,給予佛法的布施成就。*41
「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大師領導佛光山創辦許多弘法事業,都是著眼於社會及眾生的需要。而依循大師以多元文化弘法的卓見,佛光山在文化上,設有佛光山文教基金會、佛光淨土文教基金會、人間文教基金會、佛光大藏經編修委員會、佛光出版社、人間衛視、人間福報、香海文化等等單位,各自在崗位上戮力貫徹大師以文化弘揚佛法的殊勝任務,協助完成大師「心裡有佛教,心中有人」的人間佛教菩薩事業。
(三)凡有所作皆佛事
許多人聽過大師對於「人生三百歲」的看法,大師說如果一天做五個人的工作,做了六十年,就等於活了三百歲了。這深有哲理的話,大師不是隨口說,而是在他百歲人生裡身體力行,示現了難以超越的典範。2016年9月,大師在常州天寧寺三壇大戒說法,說道:「我今年九十歲了,每天只有想到為佛教,沒有想過別的事情。」*42特別令人動容,百歲人生,一輩子心繫佛教,再無其他。
大師一生辛勤,其成就豈僅三百歲?大師為我們演繹《大寶積經.富樓那會.神力品》所說的菩薩「常作佛事,無有休息」。大師說自己八十歲之後的人生是隨緣的,「但仍抱持著『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為佛教、為眾生盡我的心意。」*43如果人生像蠟蠋,大師是不惜渾身一併燃起,放大光明,為眾生作火炬。在〈人生三百歲〉一文中,大師說:
我過去年輕的時候,就時常想:「假如我將來辦教育,應該如何實現理想?」「假如我將來辦雜誌,應該如何充實版面?」「假如我將來布教,應該講些什麼內容?」「假如我將來辦法會,應該如何計畫程序?」⋯⋯再加上出道弘法以來,我幾乎每一天都在為信眾而忙碌不已,但我不以為煩苦,也不覺得是在為別人解決問題,因為我從傾聽、思惟、喜捨、助人當中,不斷地得到許多寶貴的經驗。由於過去的用心,所以一旦機緣成熟,不論創建道場或籌辦學校,一切構想早已成竹在胸,因此工作就能夠順利進行。*44
從這段話可以看到大師在現實客觀環境未具足時,就無時不在準備著「將來」該具備的條件。吾人從大師偉岸的身影看到「水到渠成」不再僅是成語,而是有血肉、有內涵的真實呈現。每天為眾生忙碌,渾然忘我;諦聽、思惟、喜捨、助人,凡有所作皆佛事。大師一生努力成就的事業,無論是教育、文化、布教,無非著眼於眾生的需求,一一皆是關懷眾生、弘揚佛法的佛事。
大師在佛光山開山之初,依佛制,根據六和敬、戒律及叢林清規等,為佛光山建立人事管理、僧團管理等各種制度。其中,對於寺務運作,大師以「集體創作、制度領導、非佛不作、唯法所依」為準則,而「非佛不作」更是貫串佛光山弘法的中心思想。大師認為人間佛教可以社會化、普遍化,但凡有所作都應扣緊佛法,以佛法為依歸。
大師在《佛法真義》中曾明白表示:
佛光山開山五十年到現在,有一條規定,也值得向佛教界做一個表白,那就是「非佛不作」。也就是說,佛光山所有的興學、文化,甚至於辦報紙、創設電視台等;所有的種種佛教事業、所設的種種弘化活動,都是為了宣揚佛法,都是為了濟世利人。因此,凡與佛教有關的事業,才會去做,與佛教無關的,我們堅持「非佛不作」。*45
在大師以佛法為唯一準則的理念下,佛光山教團的一切事業、活動均秉持「非佛不作」為原則。
大師在《佛光山清規》更明確且具體指示:
古人有「不拜佛,不妄行一步;不看經,不隨便點燈」的行誼,這就是所謂「非佛不作」的信念。我們佛光人在世間求生,也有求生的原則,此一原則就是「非佛不作」。能夠光大佛法的文教慈善,當然應該興作;弘法利生的事業,更應有所作為。據聞有些不肖之徒,販賣土地,建屋租賃,兜售水果,開發公司,此非佛光人所應作,切記「戒之!戒之!」*46
可見「非佛不作」是大師一直以來的堅持,因而佛光山教團數十年來,一以貫之地維持正信佛教僧團的形象,是社會大眾心目中以佛法修行、教化群眾及福利社會合一的佛教團體;即便是以在家信眾為主的國際佛光會,亦不違背大師「非佛不作」的指導,所有活動不離開以佛法利益人群,因而得以享譽國際。
大師所注重的文化事業,亦無二話直接緊繫於「非佛不作」的理念。佛光山所成立的文教事業,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為了符應眾生的需求。例如大師在《佛法真義》中所說:
比方說,你要看佛書,我就成立「佛光出版社」,設立「佛光書局」;你要了解佛教的資訊,我就辦《人間福報》、「人間衛視」;你要就讀佛教的專科,我就辦佛學院;你想讀佛教創辦的學校,藉此親近佛教,與佛結緣,我就辦大學、中學、小學,甚至幼兒園等。*47
佛光山之所以興辦許多文教事業,是因為眾生有需要,有人要看佛書、要了解佛教資訊、要讀佛教專科,乃至要與佛結緣,佛光山才一一應此需求,成立出版社、書局、辦報、成立電視台,都是為了「讓佛教文化得到弘揚,並藉由文化的傳播,起到淨化社會的作用。」*48這些文化事業的設立,無一是僅為僧團,或是藉此營利,而皆是貫徹大師「非佛不作」的理念。甚至佛光山各別分院設有文物流通處,陳列、流通各類佛教書籍、佛像法物,方便各界人士購買,亦純以佛教文物流通為目的,是否能有盈餘非其考量;又如耗費重資經營人間衛視,寧願慘澹經營也不接受商業廣告,無非也僅是以弘揚佛法為目的;又《人間福報》堅持作為媒體清流,以文化傳播、淨化社會為己任。總而言之,佛光山的所有文化事業,皆秉持大師以文化弘揚佛法的旨意,大作佛事。
大師一生歡喜文化事業,在退位翌年(1986)曾寫信給徒眾,說他當時除了讀書、修行,首要之務就是校勘《佛光大辭典》,以及審定《佛光大藏經》各藏目錄。*49其時,佛光山始開山二十年,從草萊初闢到略具規模,尚需龐大經費及人力、物力,大師卻早已視編佛教辭典與編藏為首要事,那是因為大師體認到文化事業不能等,文化事業的影響力雖無法立竿見影,其所發揮的效果卻是既深且遠,佛教在台灣已見蓬勃之際,學佛者對於辭典與藏經的需求必定日殷,因此雖知編藏茲事體大,所耗之經費無由算計,仍義無反顧由佛光山先行承擔起千年功業。
從1980年代起編成套的辭典、藏經及各類經典寶藏、白話經典、各類傳記、文集,乃至2014年編輯單本的《獻給旅行者365日──中華文化佛教寶典》、2017年完成並於近年陸續增編的《星雲大師全集》,都持續在發揮弘揚佛法的效益。誠如大師在〈獻給旅行者365日序〉中所說:
我們期望這本書能像慈母的呼喚,能像夫妻兒女間的思念,能像寒冬裡的陽光,能像炎夏中的清涼,為人生的旅程注入生命的光華,所以將它訂名為《獻給旅行者365日》。⋯⋯希望它能像暗室中的明燈,照亮每個人的心靈,作為人生的導航。*50
送出千百萬本好書,佛法與中華文化的美好影響將遍及全世界,隨處潤物無聲地蔓延發酵中。這段話雖是針對《獻給旅行者365日》所說,但又何嘗不是整個佛光山教團文化事業的寫照!
以上略述星雲大師人間佛教文化理念的思想內涵,從中可觀察到,大師秉持非佛不作的信念,視文化為度眾方便,而隨著時代推移,順應時勢變遷及眾生根器、需求等為考量,積極領著佛光山教團不計辛苦的多元發展文化事業,落實佛光山以文化弘揚佛法的宗旨。
而佛光山的文化事業,無論是五○年代僅有「三重文化服務處」時,或是目前已有平面媒體、出版社、電視台、文教基金會之際;無論是在早年教團經濟拮据的狀況,或已成立「星雲大師公益信託教育基金」的此時;佛光山創立至今一甲子的歲月,所有認真執行的文化事業,都確實秉持大師「非佛不作」的教導,以文化弘揚佛法、時時處處作佛事的本懷,以啟迪眾生開發自性的清淨與智慧為本,持續發揮文化事業豎窮三際、橫遍十方、綿延不絕的影響力。
【附注】
*19 星雲大師:〈活到老,學不了〉,《星雲大師全集207.如是說5》(增訂版),頁287。
*20 星雲大師:〈貧窮就是罪惡〉,《星雲大師全集90.往事百語2》(增訂版),頁233。
*21 星雲大師:《星雲大師全集279.海天遊踪1》(增訂版),頁349。
*22 朱斐著:〈空中行腳(四):中佛訪問團六國──地區隨行記〉,《菩提樹》134期,民國53年1月,頁41。
*23 同註21,頁386。
*24 星雲大師:《星雲大師全集280.海天遊踪2》(增訂版),頁18。
*25 星雲大師:《星雲大師全集279.海天遊踪1》(增訂版),頁313。
*26 星雲大師:〈把部屬當家人〉,《星雲大師全集205.如是說3》(增訂版),頁392。
*27 林清玄:《浩瀚星雲》,台北:圓神出版社,2001年,頁179。
*28 星雲大師:〈禪是什麼?〉,《星雲大師全集33.人間佛教語錄1》(增訂版),頁33。
*29 星雲大師:《星雲大師全集14.法華經大意》(增訂版),頁175。
*30 程恭讓:《星雲大師人間佛教思想研究(下)》,高雄:佛光文化,2022年,頁405。
*31 星雲大師:〈受戒之後〉,《星雲大師全集130.隨堂開示錄7》(增訂版),頁130。
*32 星雲大師:〈六年來台灣佛教的趨勢〉,《星雲大師全集231.雲水樓拾語1》(增訂版),頁336。
*33 星雲大師:〈六年來台灣佛教的趨勢〉,《星雲大師全集231.雲水樓拾語1》(增訂版),頁321。
*34 星雲大師:〈大磬〉,《星雲大師全集223.無聲息的歌唱》(增訂版),頁82。
*35 星雲大師:〈經橱〉,《星雲大師全集223.無聲息的歌唱》(增訂版),頁266。
*36 星雲大師:〈看《目蓮救母》以後〉,《星雲大師全集232.雲水樓拾語2》(增訂版),頁91。
*37 星雲大師:〈當前的佛教應做些什麼?〉,《星雲大師全集232.雲水樓拾語2》(增訂版),頁21。
*38 星雲大師:〈我評電影《釋迦傳》〉,《星雲大師全集232.雲水樓拾語2》(增訂版),頁44。
*39 星雲大師:〈八大人覺經十講自序〉,《星雲大師全集14.八大人覺經十講》(增訂版),頁29。
*40 星雲大師:《星雲大師全集15.普賢十大願》(增訂版),頁195。
*41 星雲大師:《星雲大師全集26.人間佛教佛陀本懷》(增訂版),頁405。
*42 星雲大師:〈受戒之後〉,《星雲大師全集130.隨堂開示錄7》(增訂版),頁323。
*43 星雲大師:〈人生八個時期〉,《星雲大師全集208.如是說6》(增訂版),頁364。
*44 星雲大師:〈人生三百歲〉,《星雲大師全集92.往事百語4》(增訂版),頁201。
*45 星雲大師:〈事業要宣揚佛法〉,《星雲大師全集18.佛法真義3》(增訂版),頁309。
*46 星雲大師:〈佛光人第十五講〉,《星雲大師全集322.佛光山清規1》(增訂版),頁166。
*47 星雲大師:〈事業要宣揚佛法〉,《星雲大師全集18.佛法真義3》(增訂版),頁309。
*48 星雲大師:〈非佛不作〉,《星雲大師全集17.佛法真義2》(增訂版),頁134。
*49 星雲大師:〈給徒眾的一封信〉,《星雲大師全集68.藝文3》(增訂版),頁110。
*50 星雲大師:〈獻給旅行者365日自序〉,《星雲大師全集.獻給旅行者365日──中華文化佛教寶典》(增訂版),頁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