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294 六、佛教新戒條──契合時代的生活戒規

佛教的戒律並非只有出家眾才持守,更可以作為價值觀的指引。為了轉變一般人對於戒律的刻板印象,大師以佛法義理為依據,用戒律的精神為基礎,順應時代環境的變遷,同時通過自己實際的修行體驗,提出〈佛教新戒條〉,提供大眾作為生活修行的指南。大師說:

戒律不只是管理,也是生活、修行依止的指南針。實際上,戒不是限制,而是自由,尤其現在家庭、學校、社會、國家都需要戒律、制度的引導,社會人心才可以建立倫理次序。所以我想,對於衣食住行、行住坐臥等修學的戒行,我都是自己做到,才敢教人,如果能列出一些簡單的生活條規,用來教育佛光弟子,也讓社會大眾可以共同遵守,把它當作修行為人的標準,改變大家對戒律的刻板印象,不也可以讓大家感受到人間佛教對生活的助益嗎?因此,我訂立了「佛光新戒條」:十要、十不要,提供給大眾作為自我修行的目標。*206

大師一生隨遇而安,雖然自己的衣食住行、行住坐臥都有分寸,仍謙虛表示不敢要求別人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直到2015年藉由口述撰寫《貧僧有話要說》的因緣,才列出簡單的生活規條──十要、十不要,訂定為〈佛教新戒條〉。大師認為,現在的佛教,不只是在寺院裡,家庭、學校、機關、社會、國家,都需要人間佛教給予引導,而〈佛教新戒條〉作為簡單的條規,更能讓大家感受到人間佛教對生活的幫助。其內容如下:

所謂「十要」,是十種要奉行的戒條: 

一、要正常吃早飯

二、要有表情回應

三、要能提拔後學

四、要能推薦好人

五、要肯讚歎別人

六、要能學習忍辱

七、要能長養慈悲

八、要有道德勇氣

九、要能知道慚愧

十、要能守時守信

所謂「十不要」,是十種不要養成的惡習:

一、不可好買名牌

二、不可輕慢他人

三、不可嫉妒好事

四、不可侵犯他人

五、不可語言官僚

六、不可去做非人

七、不可承諾非法

八、不可打擾別人

九、不可輕易退票

十、不可無理情緒。*207

大師在制定這二十條戒條時,也顧及到修行的難易程度:「十要」是積極的修道,「十不要」是消極的品德。積極的修行,比較不容易做到;消極的修行,應該比較容易受持。但是,無論什麼修行,你不「行」,就不是道了。*208 大師認為,「十要」、「十不要」雖有受持上的難易差別,也都在可行的範圍,重要的是付諸實踐,自然而然身口意就能與道相應。

大師秉持佛法「中道」的原則來訂定〈佛教新戒條〉,認為太嚴格的條規,讓人做不到,則有違人間佛教旨趣,但也不宜大開方便,導致團體生活散漫隨意。是以綜覽「十要、十不要」的內容,不僅佛光弟子、佛教徒能持守,也是社會大眾力所能及的生活規範,比如要能守時守信、不可打擾別人等等,都是早已普遍於世界的行為標準,只要在做人處事中好好落實,都能獲得利益。

對於佛教戒條繁多,畢竟也只是條文,主要還是在於「要自我心中有道,行為不要侵犯別人」,大師以此作為訂定佛教新戒條──十要、十不要的標準。並表示:

社會大眾以及佛門弟子,大家都能遵守,把它用來做為修行做人的原則,人我之間,會少了糾紛;衣食住行的生活,會獲得滿足;群我之間,能夠和平相處。這「十要」和「十不要」,假如大家都可以做到,雖不能成佛作祖、成聖成賢,至少不失為一個樸實的修道者。*209

「十要、十不要」是適用於每一個人的佛教新戒條。中國人民大學溫金玉教授認為,這是大師「護教安眾」的創新。他說:

這是對戒律規則的全新解讀,這樣的「新戒條」完全打破了僧信界限,完全融和了世俗倫理與出世戒法,出家眾可以持守,在家人可以學修,人人都能守法持戒,世界就會消除人我區別,以同理心來建構人類命運共同體。這就是「人間佛教」的使命,這就是「佛光新戒條」的普世意義,這就是佛陀一代時教為未來人類帶來的一道光明。*210

〈佛教新戒條〉是從大師數十年躬行實踐的體會而來,具有不受地區、文化、族群等差異所限制的特質,是適應當前社會、契合時代發展,人人都能做得到的生活戒規,充分反映出大師的中道思想以及對眾生的慈悲。

大師提出的「十要、十不要」戒條,是修行的指引、生活的準則,蘊含深刻的智慧與現代社會的實踐價值。這些戒條最大的特色在於簡單易行、從日常生活出發,無論是「要正常吃早飯」、「要守時守信」的生活習慣,還是「要長養慈悲」、「要有道德勇氣」的品德修養,都讓修行不再是遙不可及的目標,而是每個人都實踐得來的具體行動。此外,新戒條以「十要」促進正向的生活態度,以「十不要」避免不良的生活習慣,這種正反對照的結構,引導人既要重視培養美德,也要努力戒除惡習。可以說,大師對於新戒條的制定,平衡了正面的個人修養提升與反面的言行約束規範,使得實踐者在道德行為上全面進步。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戒條皆為普世價值,不僅適用於佛門弟子,對社會大眾也有指導意義。比如:「要肯讚歎別人」與「不可嫉妒好事」,強調在欣賞他人和支持好事中,化解現代社會因競爭而導致的對立;「不可語言官僚」與「不可打擾別人」,強調與人為善,不造成他人困擾;「不可好買名牌」則反映大師對現代人過度追求物質生活的反思,倡導節儉與簡樸的生活態度;「要能提拔後學」、「要能推薦好人」,不僅是個人道德修養的體現,也為社會的良性發展注入一股正向力量;「要能學習忍辱」和「要能知道慚愧」,則引導人們勇於面對困難與承認錯誤,強調自我反省與智慧昇華。

總括來說,大師制定的〈佛教新戒條〉,是以一種樸實易行的方式,提供大眾作為修行做人的準則,不僅體現了修行不離開生活的要旨,也顯示了止惡、行善、饒益有情的菩薩道精神,符合人間佛教走入社會的要求。

【附注】

*206 星雲大師:〈佛光山的三寶山〉,《星雲大師全集21.佛教管理學3.弘法系列》(增訂版),頁265-266。

*207 星雲大師:〈三十說.我訂定佛教新戒條〉,《星雲大師全集251.貧僧有話要說2》(增訂版),頁157-173。

*208 同註207,頁166。

*209 同註207,頁156-157。

*210 溫金玉:〈新時代的新倫理──星雲大師的「十要十不要」〉,《人間佛教學報.藝文》第31期,2021年1月,頁63。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回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