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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四、七誡──自我革新

有感於時下善良風俗低落,道德沉淪,煙毒、暴力、酗酒等問題危害日益嚴重,為了改善社會風氣,1993年10月,大師於台北林口體育館舉行的「國際佛光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中,提出推動「淨化人心七誡運動」,並由全體會員率先響應,宣誓遵守七誡,其後更展開七誡籃球義賽等一系列活動推廣,帶動社會大眾建立健康、正當的生活觀念。

所謂「七誡」,是希望社會大眾共同遵守的七種道德規範,即:誡煙毒、誡色情、誡暴力、誡偷盜、誡賭博、誡酗酒、誡惡口。據《佛光大辭典》解釋,佛教教義不出誡、勸二門,諸惡莫作,稱為誡門;諸善奉行,稱為勸門。*170 大師認為,「誡」之一字,具有教育、警覺的意思,如果每個人都能自我告誡,不沾染這許多惡習,就可以成就健全的人生。

七誡運動是沒有期限的「掃毒淨心」自我革新運動,更是救人、救家庭、救社會、救國家、救世界的全面性淨化人心運動。從大師所作勸化世人的〈七誡歌〉中,可見七誡的實踐方法及持守利益:

社會問題何時了,淨化人心最重要;七誡運動若遵守,何愁亂象不能消?一誡煙毒把命保,健康長壽是目標;戒煙戒毒我做到,家庭社會一定好。二誡色情沒汙染,夫妻恩愛到頭老;可憐雛妓我要保,助人助己菩薩道。三誡暴力不動怒,處處祥和有禮貌;凡事忍讓一步想,必得順心好果報。四誡偷盜不貪心,知足常樂沒煩惱;謹守此戒得富貴,擁有哪有享有好?五誡賭博除貪念,沉迷牌桌被錢釣;

日夜顛倒不工作,縱贏錢財輸妻子。六誡酗酒不狂飲,保有清醒的頭腦;智慧常明體安康,家庭美滿第一招。七誡惡口防是非,愛語布施是妙寶;給人歡喜常讚歎,猶如蓮香到處飄。生活素質要提升,七誡運動要記牢;社會大眾齊努力,佛光淨土看今朝。
*171

大師倡導「七誡運動」,明確指出以淨化人心,建立祥和社會、杜絕毒品氾濫、敦厚倫理道德、創造全民安和樂利的生活為主旨,*172 倘若從個人、家庭到社會,人人每天生活都能遵守七誡,心意清淨,沒有了社會問題的「因」,也就沒有社會亂象的「果」,人間就是一個幸福安樂的淨土。

【附注】

*170 星雲大師監修,慈怡、永本法師主編:〈誡勸〉,《佛光大辭典8》(增訂版),高雄:佛光出版社,2014年7月,頁7426。

*171 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社會運動〉,《星雲大師全集81.佛光教科書11.佛光學》(增訂版),頁150-151。

*172 同註171,頁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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