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度:
字級大小:
A-
A
A+
028 二、星雲大師對台灣佛教的觀察與反思
面對台灣佛教當時錯綜複雜的困境,大師在深入思考與探索的過程中,毅然投身應對之策。而其使命感的形成,根植於特定歷史背景與個人經歷。1945年,日本人退出台灣;1947年2月,發生二二八事件;1949年5月,實施戒嚴令,此後台灣社會陷入混亂,人人自危。隨著西風東漸,台灣的高層領導者多信奉耶教,進而對佛教打壓。這使得來自大陸的僧侶行動受限,甚至時刻擔心受到調查和監視。*21加之佛教界內部問題,許多僧眾感到前途迷茫,生計無著,紛紛改裝還俗。儘管台灣佛教面臨重重困境,大師並未退縮,而是積極探尋突破困境之法,致力於重振佛教。
1954年,擔任《人生》月刊*22主編的大師策劃了「六週年佛教專號」,*23並以摩迦為名發表〈六年來臺灣佛教的趨勢〉一文。程恭讓教授指出:「這不是一篇簡單肯定當代台灣佛教成就的文章,而是一篇旨在過去、現在、未來的三個時間維度中把脈台灣佛教發展趨勢,從而為台灣佛教今後的進展指示方向的文章。正因如此,大師這篇從整體性角度檢討台灣佛教現實狀況的文字,同時也就成為一篇從歷史性維度,研判台灣佛教發展方向的稀有文字。」*24
大師早年對台灣佛教的觀察,可分為兩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1948-1954):初期觀察──亂象與困境
1948年,大陸僧信陸續來台,此時的台灣佛教因長期與大陸隔離,且剛結束日本占領,面臨諸多嚴峻挑戰。其信仰形態呈現:神化信仰與民間、齋教混合,多神信仰盛行,民眾對佛教教義理解淺薄,常將佛教與民間迷信混為一談。大陸僧人在台弘法時,還遭遇省籍融和難題,不同地域背景的僧人交流合作存在一定障礙。同時,受日本佛教負面影響,台灣佛教戒律鬆弛等問題突出,佛教改革迫在眉睫。
1950年末,大師在《覺生》月刊發表〈回憶比現實美麗──略談勝利後京滬一帶的佛教〉,回顧抗戰勝利後京滬佛教的繁榮景象:
住持老和尚忙辦佛教學院,青年僧徒們忙著讀書,當法師的忙教書、忙出版佛教雜誌,鄉村小廟裡的僧徒忙著增產,居士們熱心的忙著為佛教護法奔跑,新來皈投佛教的人也漸漸多了起來──好一片佛教興隆的氣概!⋯⋯
勝利後的江蘇和京滬的佛教,是從自利的佛教走上利人的佛教,從保守的佛教已經走上進取的佛教,從一盤散沙的佛教走上精誠團結的佛教,從山林的佛教走上社會的佛教,從做經懺的佛教走上進入工廠的佛教,從黑暗和衰敗的佛教步上光明和興盛的佛教⋯⋯看台灣佛教這樣冷落的樣子,不禁感慨填滿了胸膛⋯⋯。獻給現在能讀到《覺生》月刊的佛教徒前,希望大家知道今後該如何來努力復興。*25
大師借此文,殷切期望閱讀《覺生》月刊的僧信從中汲取經驗,探尋台灣佛教復興方向。1954年,他發表〈六年來臺灣佛教的趨勢〉深入剖析台灣佛教狀況並針對這些問題的清晰闡述如下,為後續改革指明了方向。
1、多神信仰影響下的台灣佛教
台灣地處環太平洋地震帶,自然災害頻發,民眾面對生活的不確定性,本能地轉向宗教尋求慰藉,從而形成了極為普遍的多神信仰現象,對各類神祇如貓將軍、蛇神到媽祖、呂仙、保儀大夫、土地公等皆虔誠禮拜。在這種濃厚的信仰氛圍下,眾多佛教寺廟深受民間信仰的浸潤,逐漸形成神佛共存的情況。以先天派和龍華派為例,儘管它們遵循佛教基本教義,但仍保留諸多傳統祭祀活動,如以豬牲祭祀、舉辦拜斗儀式以求消災增壽等。每逢神明誕辰,民眾甚至會以殺豬宰羊等大祀方式表達敬意。多神信仰在台灣的盛行致使佛教教義被嚴重混淆,大眾難以準確分辨佛教的本質內涵,誤將佛教與民間迷信活動等同看待,加深了外界對佛教的錯誤認知。*26
2、日本統治下的佛教教育資源不平均
當時,台灣佛教出家眾的日常修行以誦讀《金剛經》、《彌陀經》、《普門品》等有限經典,以及五堂功課為主,且多依賴經懺佛事維持生計,對佛法義理缺乏深入鑽研的熱情與能力。日本殖民統治期間,教育資源優先服務於日本僑民,台灣僧尼若想深造,只能遠赴日本求學,這使得本土佛教教育資源陷入極度匱乏的情況。教育資源的失衡直接導致弘法人才的缺乏,僧眾因缺少系統深入的教育培養,難以具備闡釋佛法、指導信眾的專業能力,弘法活動因此受到極大抑制,無法深入民間,佛教在台灣的普及與發展面臨重重阻礙。
3、台灣佛教欠缺弘法動力
戰後台灣多數民眾是佛教信仰,但僧眾極少主動向信徒宣講佛教教義,且講經說法活動大多局限於寺廟內部,鮮少公開對外或深入民間的弘法活動。大師指出,此現象與大陸佛教類似,佛教教義未能走出寺廟,廣泛傳播於社會大眾之中,信眾對佛教教義的理解也僅僅停留在表面,無法將佛教智慧融入日常生活實踐,佛教在社會中的積極影響力大打折扣,其應有的社會功能如引導民眾向善、促進社會和諧等難以充分彰顯。
4、台灣佛教日化明顯
日本統治台灣初期,面對民眾的強烈反抗,日本政府強力推行神道統治政策,將神道思想全面融入社會,使之成為民眾普遍遵循的禮俗,並大力推動神道與佛教融和,致使佛教形態逐漸日化。日本佛教與漢傳佛教在信仰實踐、寺廟管理和戒律要求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日治時期,日本佛教各宗如日蓮宗、淨土真宗、曹洞宗、臨濟宗和真言宗等紛紛傳入台灣,其對創宗立派祖師的尊崇、「寺族制度」的寺廟管理模式,以及忽視傳統佛教戒律價值、和尚可娶妻生子等現象,對部分台灣比丘產生了影響。此外,日本佛教僧侶在寺內外著裝不同,且積極參與社會文化與生產活動,逐漸形成居士型佛教模式。這些差異導致部分台灣信眾在信仰認知上產生混淆,一些台灣佛教寺廟在儀式和教義傳播上逐漸偏離傳統漢傳佛教的軌道,令信眾對佛教的本質產生誤解,佛教在台灣的發展方向出現偏差。
5、寺廟管理權落俗家
大師在物語〈海青〉*27中對當時一些不良現象表達了深切關注,如部分和尚、比丘尼和齋姑著裝隨意,違背佛教律儀,損害佛教莊嚴形象。「一般信眾的齋公齋婆住在廟裡,今日削去頭髮披袈裟為出家,明天脫去袈裟就是在家。在家與出家,既無律儀上的限制,似乎自由得多」。*28當時台灣眾多寺廟多由齋公、齋婆創建,每間寺廟皆設有管理人,且由在家人負責。部分管理人全然不尊重佛教三寶,一心只知爭權奪利。*29這種管理模式導致寺廟內部矛盾頻發,嚴重破壞和諧,使佛教難以有效的發展規劃,影響了佛教在社會中的整體形象與地位,削弱了佛教在社會中的影響力。
6、佛教要普及經典須通俗化
大師指出,初到台灣走訪各寺院時發現,寺院早晚課誦多為《普門品》、《金剛經》、《彌陀經》等經典,僅有極少數寺院藏有藏經,「要想找一本比較通俗宣傳佛法的單行經本或是單本經的註解,幾乎有踏破草鞋無覓處之感」。*30當時通俗化的佛經註解與單行本極度缺乏,使得普通信眾尤其是初學者在尋求了解佛教教義時,不易取得通俗易懂的佛學教材,進而影響佛教在廣大民眾中的傳播與普及。
綜上所述,台灣佛教在發展歷程中,深受日本統治影響,在教育、弘法及文化形態等諸多方面均有所體現。上述各方面問題相互交織,對台灣佛教發展產生綜合且複雜的影響。
首先,佛教弘法人才短缺。台灣佛教出家眾多以五堂功課為主,誦讀經典有限,加之日本殖民統治下教育資源配置不均,本土佛教教育資源極度匱乏,僧眾難以深入探究佛法義理。這直接導致弘法人才短缺,僧眾也因知識素養不足,無法有效地闡釋佛法、引導信眾,弘法活動難以深入開展,弘法動力也受到極大抑制。例如,許多僧眾雖熟悉日常功課,但對佛法內涵了解不深,難以將佛法真義傳達給信眾。
其次,信仰認知混淆不清。日本統治期間,日本佛教與漢傳佛教在諸多方面存在差異,這些差異顯著影響了台灣佛教,致使部分信眾出現信仰認知混亂。在戒律方面,部分比丘受日本佛教影響,違背傳統戒律,破壞了戒律精神。在教育層面,日本佛教的教育模式未能契合台灣本土特性,導致台灣佛教教育發展失去自身方向。而在弘法上,其弘法方式在台灣缺乏適應性,難以吸引信眾。種種因素疊加,使得一些台灣佛教寺廟在儀式和教義傳播過程中,逐漸偏離傳統漢傳佛教,進而讓信眾對佛教本質產生誤解。
再者,佛道不分現象嚴重。多神信仰在台灣社會極為普遍,濃厚的神祇崇拜思想促使眾多佛教寺廟融入民間信仰,形成神佛共存的局面。這一現象導致外界對佛教產生迷信誤解,佛教教義的純粹性在多神信仰環境中易被混淆。如在部分寺廟中,佛教儀式與民間祭祀活動混同,使得佛教原本清晰的宗教內涵變得模糊不清。信眾在參與宗教活動時,難以準確區分佛教與民間信仰的界限,進而影響其對佛教教義的正確理解和信仰實踐。
此外,佛經艱澀難懂,正信佛法難以普及。通俗化佛經註解和單行本的嚴重匱乏,使初學者難以理解佛教教義,因而影響佛教傳播的普及化,寺院的經濟狀況和發展也隨之受限,故佛教在台灣社會的傳播與發展緩慢。
透過大師對台灣佛教歷史與現狀的深入觀察與分析,我們能清楚了解當時佛教面臨的諸多問題及其複雜性,也能感受到大師為佛教發展積極努力的決心與信念,為後續探討其對台灣佛教的改革與發展策略奠定基礎。
(二)第二階段(1955-1964):積極應對與變革探索
經歷初期對台灣佛教亂象與困境的觀察後,1955-1964年,大師開啟對台灣佛教的積極應對與變革探索。這一時期,大師在《覺生》月刊、《菩提樹》雜誌、*31《覺世》旬刊*32發表諸多文章,深入探討政府與佛教之間、佛教與社會之間、佛教與其他宗教之間的關係,從中能清晰洞察當時台灣佛教面臨的困境。大師主動為佛教爭取權益,捍衛佛教形象,積極發聲,全力護教、衛教。同時,他以宜蘭念佛會、高雄壽山寺作為佛教改革的基地,逐步將其人間佛教藍圖付諸實踐。如於宜蘭念佛會講經開示、開辦各類活動課程,提升信眾素養,在高雄壽山寺開辦佛學院、擬定寺院管理制度等,努力改善台灣佛教現狀。
大師對佛教的使命感,源自他在棲霞律學院學習時的一次偶然機遇,撿到一張舊報紙,開啟了他的新視野。他表示:
我知道自己要「走出去」,要「與時俱進」,要替佛教做一些革新與奉獻。我想這時候「新佛教運動」的種子,已經悄悄的在我心中萌芽生根了,這大概也是我出家以來,對復興佛教最早的起心動念。*33
後來在焦山佛學院念書期間,經一些年輕老師啟發,星雲大師更加堅定自己的信念。當時他「只覺一時心開意解,世間學問都向我蜂擁而來,對於未來新佛教的種子,對於合乎人間化的教育,就在我心中慢慢建構起一幅鮮明的藍圖」。*34受太虛大師的影響,星雲大師生起了只為佛教奉獻的願心,並表示:「我心裡很清楚,『復興佛教』已經是我們不容逃避的課題,我的雙肩應該要做好擔負這份責任的準備。」*35
基於這樣的使命感與前期的探索實踐,以下將詳細探討大師針對台灣佛教困境藉助報刊雜誌這一有力平台,積極地發表具有前瞻性和建設性的改革意見,期盼能喚起政府與教界長老的重視,共同推動台灣佛教的復興。
1、呼籲政府公平對待台灣佛教
台灣光復後,佛教遭受諸多不公平待遇,寺院被軍政機關肆意侵占,成為辦公或居住場所,致使寺院失去應有的清淨莊嚴,丹墀之上掛滿晾晒衣物,魚腥味瀰漫,院落雜物堆積如山,兒童在其間嬉笑玩耍,僧眾根本無法正常修行。同時,弘法活動也受到諸多限制,發展舉步維艱。相比之下,耶教卻未受到類似干擾,能夠自由開展宗教活動。這種鮮明反差嚴重影響佛教正常發展。
為從根本上改善這一狀況,大師積極呼籲政府秉持公平公正原則對待各宗教。明確提出「第一、望一切軍政機關搬出寺院!第二、望台灣省政府取消限制修建寺廟的不平等的法令!第三、望政府對待一切宗教要公平!不要顧彼失此!」*36這一呼籲旨在為佛教爭取自由發展的空間,使其能夠在公平的政策環境中弘揚佛法、開展活動,對佛教的正常發展至關重要。
1957年,國防部發布一道命令,指示住在各寺廟的軍眷陸續遷移讓出,住進蔣夫人所興建的眷村。對這項喜訊,大師表示,這是當局的賢明之舉,早就該這麼做。
2、對中國佛教會改革的思考與建議
除了為佛教爭取公平公正的外部發展環境,大師深刻意識到,佛教內部組織的革新同樣刻不容緩。在此背景下,他將關注焦點延伸至中國佛教會的改革,憑藉其敏銳的洞察力與深刻的思考,針對中國佛教會的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極具建設性的思考與建議。
佛教會自1949年在台灣復會以來,在發展過程中逐漸出現諸多問題。1952年8月30日第二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上,代表人選產生及理監事推選等問題引發各方爭議。大師雖當選常務理事,但毅然辭去該職。他在《人生》雜誌公開發表〈我為什麼要辭「中佛會」常務理事?〉文中提到:
⋯⋯中佛會在三十六年(1947)於南京召開第一屆全代大會的情形,那時候,競選代表的熱烈,大會討論改革佛教的高潮,各報章雜誌爭載大會的消息,那些佛教蓬勃新生的往事,猶歷歷如在目前。然而時代、國家、佛教,都已今非昔比了。思念及此,能不感慨萬千?⋯⋯我一點也沒有為當選而存光榮的念頭,⋯⋯本來當選了中佛會的常務理事,正是有所作為,為佛教貢獻一點微薄力量的時候了,然而看看今日中國佛教會,除了要我掛上一條名字外,能要我去「理」些什麼「事」呢?佛教今天所以這樣的衰敗,就是因為掛空名而不做事的人太多了⋯⋯,我不能為了一個虛而不實的空名,而讓多少在迷途上徬徨的佛教同胞,對中國佛教會感到失望,使他們認為有一個中國佛教會,也等於沒有一個中國佛教會⋯⋯*37
文中大師表達了自己的無奈與失望,提到當時佛教會組織鬆散,徒有虛名「有一個中國佛教會,也等於沒有一個中國佛教會」,尤其掛空名者眾多,真正為佛教事業積極奉獻者寥寥無幾,讓滿懷熱忱的佛教信眾深感失望。
此外,大師因憂心今日佛教若再不注重造就住持佛教人才,任何事業都將難以推動。故於會議中提案,呼籲中佛會能辦一個佛教人才訓練班。然而會中,大眾因急著想知道選舉結果,因而忽略各項提案。此舉也暗示當時佛教界在改革議題上的共識與行動力不足,而這種行為也令大師痛心,於是自謙「自己太過年輕」並提出辭呈,顯示出他對佛教會的無奈,不過大師還是表示,「我願將我的力量甚至我的生命,奉獻給我唯一依投的佛教」。*38此句話,反映了大師無論遇到多少挫折,他始終願意為佛教奉獻,並盼望能為佛教的未來帶來希望。
1957年6月24日中國佛教會會員代表大會召開第三次會議,原以為改選理、監事後,佛教會將會有一番新的作為,可惜依舊呈現老態龍鍾的狀態。因此,有人主張解散該會,不過對此大師並不認同,他說:「今日這個時代裡,有組織、有團結,才能生存!⋯⋯有個『中國佛教會』總是象徵著大家有個團結的中心。」*39「在我們的心目中,佛教會是極其崇高神聖的機構,既無名可爭,也無利可圖,從事教會的工作,都是為了熱心佛法,服務眾生。」*40大師認為,在這個時代,組織與團結是生存的關鍵,佛教會的重要性在於凝聚佛教徒的信念與力量。作為領導全國佛教徒的最高機構,中國佛教會理應承擔起佛教各項應興應革事務的決策與執行工作。*41
大師始終堅信佛教會作為領導全國佛教徒的最高機構,其重要性不可替代。在他看來,佛教會應是凝聚佛教徒信念與力量的核心樞紐,是推動佛教事業發展的關鍵推手。
故第三屆改選後,大師以積極務實的態度再次提出一系列建設性意見。這些意見包括:一、為中國佛教會建立一個會所,作活動基地與交流修行場所;二、加強與國際佛教聯絡,促進交流合作,學習借鑑經驗,推動台灣佛教走向世界;三、翻譯佛教巨著為英文,傳播中國佛教文化;四、派學者到高校講佛學,提升佛教在知識階層影響力,培養人才,推動佛教廣泛傳播;五、佛教會應健全獎勵機制,表彰傑出貢獻者,激勵更多人投身佛教事業。*42
從大師的提案中可以看出,他對做為台灣佛教的領導中心──中國佛教會,仍然有著殷切期望,他以務實的態度提出建設性的方案,其目標不僅僅是提升佛教會的運作效率,更是通過完善的組織與制度來復興佛教,進而實現佛教在現代社會中的使命。
3、重新思考佛教制度的問題
在關注佛教組織架構改革的同時,大師也著眼於佛教內部制度的深層次問題,展開了全面且深入的反思。
(1) 建立考試制度
大師深刻認識到佛教教團內部組織當前面臨的困境,主要原因之一便是缺乏明確的「出家考試制度」和「學位頒授制度」。當下佛教出家門檻過低,任何人皆可隨意剃度換裝成為僧人,導致僧眾素質參差不齊。因此,佛教若要興盛,必須從整頓僧徒本身入手。「佛教如能建立考試制度,一可為佛教選拔人才,二可給讀書人的鼓勵,三可使僧徒有進取之心」。*43這樣的改革不僅能提升僧團內部素質,增強社會對佛教的認同度,讓僧侶看到佛教的未來與希望,使其在現代社會中持續發揮積極影響力。
(2) 優化寺院課誦
寺院的朝暮課誦旨在培養僧眾信心、增進道業,但現行定型化功課本意雖善,卻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每日重複相同功課,易流於形式,如同背書,難以啟發虔敬之心,且長時間課誦易導致精神分散。即便僧眾有數十年課誦經驗,對所誦咒語和讚偈的義理也未必能深入理解。更為關鍵的是,僧眾往往認為會做朝暮課誦便是標準出家人,從而忽視對大藏經的研讀。鑑於此,大師提出一個新方案:「今後佛教朝暮課誦,應該讀誦大藏經,早誦一卷,晚誦一卷,只須十年,即可將全部大藏經讀誦一遍。⋯⋯每次誦經一卷,快則十分鐘,慢則四十分鐘,時間不長,易於控制心神,而且經文義理,日日不同,容易提高追求真理興趣,這是最好的修持功課。」*44大師這一建議有助於提升僧眾專注力,加深對經文理解,促進修行實踐,進而推動佛教傳播與發展。
(3) 僧裝顏色統一*45
佛教傳入中國後,僧裝樣式與顏色因朝代更迭及地域文化差異而有所不同。民國初年,太虛大師極力主張統一僧裝,認為這是復興佛教、重整僧伽制度的關鍵一步。星雲大師對這一倡議深表認同,尤其鑑於台灣僧尼服裝過於繁雜,五顏六色,難以令人心生恭敬,他強調僧裝顏色統一刻不容緩。即至今日,星雲大師依舊強調,「僧裝不是不能改革,但是要改得更莊嚴、更隆重。⋯⋯如同軍隊裡的司令官,一定要穿上司令官的軍裝;天主教的主教、修女一定要穿上修道袍,才能顯示他們的身分」。*46星雲大師希望通過外在形象的莊嚴,引導大眾敬重佛法,提升佛教社會形象與地位。
(4) 規範佛誕日慶祝*47
1957年,大師以「我今年參加三次佛誕」為題,表達了對佛誕日慶祝的一喜一憂之情。欣慰的是,「今年的佛誕,我還收到不少人寄給我的慶祝佛誕卡,更可喜的是有些經營商業的佛教信徒,佛誕節那天,都在門上寫了『今日佛誕,休業一天』的紅紙通告;有些公教人員在請假單上寫的是:『我是佛教徒,我要參加慶祝我們教主的聖誕,要求請假一天,希予批准!』」*48這顯示佛教在台灣社會的地位逐漸提升,佛教已成為民眾生活中重要的文化實踐。
另外,1957年大師在高雄地區,動員各界慶祝佛誕節,舉辦佛誕花車遊行,受到高雄市警察局的協助,活動圓滿後,大師在《覺世》頭版撰寫了〈我向高市警局致敬〉感謝詞:「我今年參加慶祝的佛誕,要以高雄佛教堂的最熱烈,尤其警局在五月戒嚴期中批准數千人的提燈大遊行,鼓舞了佛教徒愛國的精神,這裡謹向高雄警局致十二分的敬意!」*49台灣戒嚴時期大型集會通常面臨政府嚴格的管理,必需經特殊批准,但此段文字反映出大師與政府機構間的良性互動,不僅體現了宗教界與政府間的互信,也彰顯了宗教對社會安定的正面影響。大師的致敬不僅肯定了警局對活動的協助,亦藉此傳遞出佛教徒的佛誕遊行同時也是凝聚大家的愛國精神。
但令他擔憂的是,有人主張將佛誕日改在星期天以增加參與人數,大師對此堅決反對。他認為,佛誕日作為佛教最重要的節日之一,有著深厚的宗教與文化意義,其日期具有固定性,無論是農曆還是國曆的4月8日,皆不可隨意更改。任意變動日期,會使佛誕日失去其原有的紀念意義。若擔心參與浴佛人數不足,可選擇在晚上舉行慶祝活動。未來,隨著慶祝佛誕人數的增加,可積極爭取將佛誕節列入公共假日*50,以彰顯其重要性,傳承佛教文化,讓信徒深切感受到節日的神聖性。
(5) 完善法會制度
「法會」一詞本意為「以法聚會」,然而當下佛教普及過程中,法會卻出現諸多問題。許多法會僅局限於誦經和吃齋,缺乏佛法開示,甚至被部分人稱為「吃會」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法會」。舉辦法會前,很多寺院佛堂都會發請帖,養成信徒非請不來的習慣,使法會逐漸失去原有的意義與價值。故大師呼籲佛教界應深入反思並糾正法會弊端,健全法會制度,使之能真正對佛教和信眾有所裨益,提升法會的意義和價值。同時,他鼓勵佛教界舉辦多樣化活動,如弘法大會、講演會、研究會、遊藝會等,豐富佛法傳播形式,以應不同信眾需求,促進佛法廣泛傳播。*51
根據上述所提出的制度問題,反映了大師對佛教發展的深入思考。他提倡的革新措施旨在強化僧團的教育制度與修行方式,使佛教在傳承中與時俱進,更好地適應現代社會需求,並促進佛教的長遠發展。
4、對台灣佛教教育的改革建議
鑑於台灣佛教教育資源極度匱乏的狀況,大師於1951年末至1953年春在「台灣佛教講習會」從事教務工作期間,對當時佛教教育發展進行深入觀察與思考。1952年,大師率先發表〈創辦本省佛教教育應注意的幾點〉,*52積極為佛教教育改革建言。大師體認到,唯有大力興辦佛教教育,全力培養弘法人才,才能實現僧伽制度的革新,進而推動佛教的振興與發展。
1953年,大師在《人生》月刊發表〈我對四年來佛教教育的感想〉一文,進一步闡釋其對佛教教育的深刻見解。在大師看來,僧青年作為佛教的核心力量,若缺乏必要的知識素養,將難以承擔如來之業。當時僧尼知識水準普遍較低,若不藉助教育之力扭轉這一頹勢,正統佛教恐將面臨存續危機。大師明確指出:「新佛教需要僧青年,僧青年需要新教育;僧青年,是新佛教的主人翁;新教育,是僧青年的原動力,新佛教不能缺少了僧青年,僧青年不能缺少了新教育!」*53大師深知,佛教的興盛與教育的發展緊密相連,猶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
當時台灣佛教教育面臨諸多複雜且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方面,台灣佛教教育的組織規劃缺乏系統性,發展方向不明確,教育宗旨、目的、步驟及方法均不夠明確。這種狀況致使有志於投身佛教弘法事業的青年難以獲取優質教育資源,即便學有所成,亦難以在佛教事業中充分發揮自身才華。另一方面,佛教教育不應局限於僧眾,應將受眾範圍拓展至在家信徒。
這些教育問題嚴重制約著佛教人才的培養,進而影響到佛教在社會中的傳播、影響力以及制度革新的推進。因此,大師積極向佛教界呼籲,重視佛教教育的改革與發展,為佛教的未來奠定基礎,進而推動佛教在社會各階層的廣泛傳播。
5、改變一寺二主的管理制度
台灣各寺廟長期存在一個最大的問題,即除住持外,還設有管理人一職,寺廟實際權力往往掌握在管理人手中,而非住持。這種權力架構類似企業中的董事長與總經理之分,而台灣寺廟糾紛大多源自於僧俗管理權的問題。大師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重大問題,必須由佛教會積極向政府爭取,同時各寺院僧眾也應自我覺醒,努力提高教育水準。
1964年,台灣政府正令各地縣市政府辦理寺廟重新登記,藉此因緣大師也提出幾點建議:
一、寺廟住持及管理人應由僧眾擔任,應由一人統一擔任。
二、請佛教會呈請政府,廢止日人遺留的「管理人」制度,寺廟住持即是管理人,住持以外,不得再有管理人之設,頭上何必安頭?
三、寺廟糾紛,應由佛教會或諸山長老解決,否則,訴之於法,不可由地方政府或地方人士作主,佛教會若不能解決寺廟的問題,乾脆將佛教會解散好了。
四、管理人與住持繼承慣例欄內,應填「由住持(管理人)提名,寺中住眾同意,呈報佛教會及政府備案」,因為這樣,可免去將來很多問題。*54
大師指出,台灣佛教亂象的根源之一在於一寺二主的管理模式。在大陸,傳統寺院管理人多為出家眾,然而在同一時期的台灣,地方代表或鄉鎮長常被聘請擔任寺廟董事長,且政府僅認可管理人身分。這使得許多不肖之徒有機可乘,安排在家人參與其中,這些人擁有選舉權,進而導致「乞丐趕廟公」的不合理現象。大師強調,宗教立法至關重要,否則將形成「外行人領導內行人」的怪異局面。*55這種管理模式嚴重破壞寺廟內部和諧,阻礙佛教正常發展,因為僧眾以佛教修行和弘法為宗旨,而管理人可能更關注經濟利益,雙方目標不一致,極易產生矛盾,進而影響佛教在當地的正常發展。大師的改革意見有助於建立更為穩定、單一的管理架構,維護寺廟宗教傳承,保障佛教在台灣的長遠發展。
6、佛教應該要有「護法金剛會」
1950年,京劇名伶顧正秋於永樂戲院公演《火燒紅蓮寺》,該劇內容對佛教形象產生不良影響。當時正值政治局勢動盪不安,眾多來自大陸的僧侶被指控有匪諜嫌疑,遭受拘留監禁。儘管顧正秋在政商各界頗具影響力,大師仍秉持公平正義原則,堅決維護佛教形象,親自撰寫信函表示抗議。*56
1964年,台灣雷虎唱片公司發行《糊塗和尚》一曲,其內容嚴重詆毀僧人形象。大師再度撰文,全力支持慈航法師關於佛教應組織「護法金剛會」的倡議,呼籲召集熱心護持佛教的居士,以合理合法之方式為佛教發聲,捍衛佛教尊嚴。*57
總而言之,大師力挺「護法金剛會」成立,是希望透過有組織的護法力量維護佛教的形象與尊嚴,並積極呼籲佛教的居士們為信仰正名,展現佛教的道德力量。這一倡議至今依然具有啟發意義,提醒佛教徒不僅要注重自身修行,還應共同維護佛教的公共形象。
7、倡議「取締」拜拜,不如「改良」拜拜
台灣光復後,政府為了改善民風,禁止神化迷信的拜拜習俗及大肆舉行祭祀活動。對於政府這項舉動,大師指出,拜拜是農業社會的傳統習俗,也是對一年來勞動辛苦的慰勞,有助於增進親族之間的交流,紓解工作壓力。他認為,若政府僅允許達官貴人享受娛樂活動,卻限制普通民眾拜拜,這是不公平的。因此,他向政府建議不應該「取締拜拜」,而是應該「改良拜拜」;同時,他也呼籲大眾不要殺生祭祀,而是使用鮮花水果等供品替代。大師的觀點不僅是對傳統習俗的尊重,更是一種對現代社會文化的呼應。他強調改良而非禁止,以達到更高的文化與道德標準,讓傳統習俗在現代社會中找到新的表現方式,這對於促進社會的和諧與宗教的發展極為重要。
大師也舉出,1953年他到宜蘭念佛會駐錫後,見雷音寺內供奉了一百多尊大小佛像和神像,為破除佛教寺院複雜的信仰,「我就把雷音寺裡所有的順風耳、七爺、八爺等神像,以及那許多肅靜、迴避牌子都收藏起來,讓佛堂單純一點,供人禮拜」。*58大師主張應清楚區分神佛,不要混淆神佛,也不應將僧眾視為神壇工作人員。此舉也體現了大師試圖調整佛教在當地文化中所受的影響,引導寺院成為信仰單純、價值清晰的修行場所。
綜上所論,大師對台灣佛教的改革意見,展現了深入的洞察力。他從台灣佛教的現狀出發,指出許多亟需改進的問題,無論是對政府的不公平對待,還是對佛教界內部缺乏改革的批判,都體現了他對佛教未來發展的擔憂與責任感。大師的建議不僅指向台灣佛教的當前困境,更觸及了佛教界的體制性問題,如寺院管理制度、人才培育的缺失、改革意識的薄弱等。儘管面對種種挑戰,大師始終保持著推動佛教現代化、人間化、制度化的信念,想引領佛教走向更加光明的未來。
【附注】
*21 大師約1949年2月農曆春節後抵台,4月間前往台中寶覺寺投靠大同法師無果,之後輾轉於五股觀音山凌雲寺、基隆月眉山靈泉寺、台北十普寺、善導寺,最終於4、5月抵中壢圓光寺「台灣佛學院」想投靠慈航法師,但慈老已率領學生離開,後蒙圓光寺妙果老和尚收留。6月初「白色恐怖」發生,大師及大陸來台僧侶多人入獄,大師出獄後仍回到圓光寺。1951年2、3月間受妙果和尚之託,前往苗栗大湖法雲寺看守山林。12月受邀前往新竹靈隱寺「台灣佛教講習會」教書。1953年農曆春節過後,受邀到宜蘭雷音寺弘法並駐錫。在此期間,凡外出弘法皆要到警察局報備。
*22 《人生》月刊是1949年由東初法師在台灣創辦的重要雜誌,同時也是宣傳太虛大師佛教革新思想和人生佛教思想的媒介。自1951年起,星雲大師受邀擔任該雜誌的編輯和主編。
*23 「六週年佛教專號」共收錄十二篇文章,內容分別為:南亭法師:〈弁言〉、〈六年來中國佛教會之成就〉;東初法師:〈六年來本刊奮鬥的生命〉、〈六年來世界佛教的動態〉;摩迦法師:〈六年來臺灣佛教的趨勢〉;念生:〈從過去的佛教說到未來的佛教〉;唐湘清:〈六年來佛教文化工作的檢討〉;山人:〈《人生》在菲律濱〉;煮雲法師:〈六年來的佛教出版界〉;廣慈法師:〈六年來的佛教弘法事業〉;張廷榮:〈六年來佛教的作家〉;心然法師:〈六年來的佛教風風雨雨〉。載於《人生》雜誌,第6卷第11-12期,1954年11-12月。
*24 程恭讓:〈星雲大師人間佛教思想理論1.0版及其成熟──以〈六年來台灣佛教的趨勢〉一文為中心〉,《星雲大師人間佛教思想研究(上)》,高雄:佛光文化,2022年,頁305-306。
*25 星雲大師:〈回憶比現實美麗──略談勝利後京滬一帶的佛教〉,《星雲大師全集231.雲水樓拾語1》(增訂版),頁159-169。原載於《覺生》第7、8期,1950年12月1日。
*26 大師在後來的演講中,對這些現象進行了詳細分析。如1983年於彰化縣政府的演講中,他以「談迷說悟」為題,提到早期民智未開,對大自然的理解有限,產生敬畏,認為自然現象皆有神明主宰,有了所謂的山神、雷神、電神、風神、雨神、河神、樹神等。隨著民智漸開,英雄人物不斷出現,因其功勳被奉為神明。此外,出於對行業領袖的尊敬,人們會將其神化,成為榜樣。總的來說,對神明的信仰主要源於對未知自然現象的敬畏,或因政治上的不滿,或自身能力不足以解決現實問題,因此將希望寄託於超自然力量,以化解困境。因此,對神祇的信仰實際上包含了一種超越現實的希望與期待。引用自星雲大師:〈談迷說悟〉,《星雲大師全集118.講演集6.有情與心識》(增訂版),頁314-315。
*27 星雲大師:〈海青〉,《星雲大師全集223.無聲息的歌唱》(增訂版),頁201。
*28 星雲大師:〈六年來台灣佛教的趨勢〉,《星雲大師全集231.雲水樓拾語1》(增訂版),頁332。
*29 同註28,頁332。
*30 星雲大師:〈六年來台灣佛教的趨勢〉,《星雲大師全集231.雲水樓拾語1》(增訂版),頁336。
*31 1950年,大師在苗栗法雲寺看守山林三個月,期間所撰寫的文章發表於《覺生》月刊、《菩提樹》雜誌,透過佛教法物,以擬人化口語表達其所見到的民國佛教沉疴,以及台灣佛教現狀,後來結集出版。大師期望佛教能煥發新生,因此透過法物無聲息的歌唱,呼籲進行宗教改革。吳光正教授認為「《無聲息的歌唱》一書為大師人間佛教運動的先聲」。參見吳光正:〈《無聲息的歌唱》與星雲大師的宗教革新與文體革新〉,《宗教實踐與星雲大師的早期文學創作》,高雄:佛光文化,2017年,頁122。
*32 《覺世》旬刊是1957年由張少齊和張若虛發行,大師曾擔任該刊的主筆和總編輯,並在其初創刊、1962年和1964年三個時期發表過社論。其中,初創刊時期以「我們的話」為題,發表了十二篇社論;1962年7月起以「疏雨集」為題,撰寫二十八篇社論;1964年4月起以「十日談」為題,寫了二十一篇社論。這些社論於1965年4月被結集出版為《覺世論叢》一書。
*33 星雲大師:〈我的新佛教運動〉,《星雲大師全集201.合掌人生2》(增訂版),頁180。
*34 滿義法師:〈前言〉,《星雲大師全集365.星雲模式的人間佛教1》(增訂版),頁45-46。
*35 同註33,頁182。
*36 星雲大師:〈我們的希望〉,《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58。原載於《覺世》,1957年5月1日。
*37 星雲大師:〈我為什麼要辭「中佛會」常務理事?〉,《星雲大師全集226.星雲智慧2》(增訂版),頁43-52。原載於《人生》第4卷第10期,1952年10月。
*38 星雲大師:〈我為什麼要辭「中佛會」常務理事?〉,《星雲大師全集226.星雲智慧2》(增訂版),頁43-52。原載於《人生》第4卷第10期,1952年10月。
*39 星雲大師:〈佛教會萬萬不能解散〉,《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73。原載於《覺世》,1957年7月1日。
*40 星雲大師:〈不要拉人搖旗吶喊〉,《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70。原載於《覺世》,1957年6月21日。
*41 星雲大師:〈佛教會應有生氣和力量〉,《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72。原載於《覺世》,1957年7月1日。
*42 星雲大師:〈我們所希望於佛教會者〉,《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73-74。原載於《覺世》,1957年7月1日,第一版。
*43 星雲大師:〈考試制度的意義〉,《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77。原載於《覺世》,1957年7月11日,第一版。
*44 星雲大師:〈改良課誦〉,《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129-131。原載於《覺世》,1952年4月21日,第一版。此構想,大師後來也施行於他所開辦的壽山佛學院。對於這項改革,當時第一屆學生悟證同學在《覺世》旬刊寫道:「早晚課不但形式上有了變化,意義上也有了增進。如以早晨課誦來講,我們每星期讀誦一本經,或者論典,或者祖師語錄,只要能增進學子智慧和修養的,都在我們選讀之內,一星期換一次,入學雖還不久,我們已讀過『佛遺教經』,『學佛行儀』,『四十二章經』,『勸發菩提心文』等。當一星期讀完一卷經後,在讀藏指導這一堂課時,我們可以親聆院長(星雲大師)的經義指導。」悟證:〈早晚課〉,《覺世》第294期,第四版。
*45 參見星雲大師:〈僧裝顏色〉,《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127-128。原載於《覺世》,1963年4月11日,第一版。對於僧服顏色統一,教界看法不同,大師在2014年佛光山海內外徒眾講習會以「我的寧靜革命」為題,提到:「我統一僧服:過去我推動『黃長衫運動』,但人家不肯穿。後來,每一次供僧法會,來參加的出家眾,我就送他一套,不覺地就成功了。」
*46 星雲大師:〈第八講 三衣缽具〉,《星雲大師全集84.僧事百講2.出家戒法》(增訂版),頁188-189。
*47 參見星雲大師:〈佛誕節〉,《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59-61。原載於《覺世》,1957年5月21日,第一版。
*48 同註47。
*49 同註47。
*50 佛誕節訂為國定假日是星雲大師的心願,1999年昭慧法師與沈智慧立委發起佛教徒向政府申請立法,並請大師協助促成。大師歡喜允諾,與教界大德聯絡會商,發動信眾集體簽名,並且主動拜訪道教會、一貫道、人事行政局及立法院。終於1999年6月在立法院,獲得207位立法委員的連署通過,將佛誕節訂為國定假日。引用星雲大師:〈面對問題,不要退縮〉,《星雲大師全集93.往事百語5》(增訂版),頁141-142。
*51 參見星雲大師:〈法會〉,《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123-124。原載於《覺世》,1963年3月21日,第一版。大師認為寺院裡的法會,不要完全做成齋會,既然是「法會」,就要有佛法,以法相會才是真正的價值所在,故他在駐錫宜蘭雷音寺後,於每週三舉辦消災法會、週六的念佛會後,他都會為信徒開示佛法,或請法師前來說法。佛光山開山後及各別分院道場成立後,在舉行各種法會後,也都會有法師為信眾開示佛法。
*52 星雲大師:〈創辦本省佛教教育應注意的幾點〉,《台灣佛教講習會第一學期特刊》,新竹:靈隱寺,1952年5月10日出刊。
*53 星雲大師:〈我對四年來佛教教育的感想〉,《星雲大師全集231.雲水樓拾語1》(增訂版),頁241。原載於《人生》四週年紀念號.第5卷第1期,1953年1月10日,頁6。
*54 星雲大師:〈兩個主〉,《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167。原載於《覺世》,1964年6月21日,第一版。
*55 對於宗教立法,大師一生都在呼籲政府重視此事,終於在2003年全國寺廟總登記時,通令取消管理人與住持並列登記的矛盾,改以登記寺廟住持一人為寺廟「負責人」。
*56 參見星雲大師:〈致顧正秋小姐的一封公開信〉,《星雲大師全集267.人間佛教書信選1》(增訂版),頁344-349。原載於《覺生》第5、6期,1950年12月31日,頁14。
*57 參見星雲大師:〈護法金剛會〉,《星雲大師全集224.覺世論叢》(增訂版),頁189-191。原載於《覺世》,1964年9月21日,第一版。
*58 星雲大師:〈我的新佛教改革初步〉,《星雲大師全集250.貧僧有話要說1》(增訂版),頁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