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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五、四眾弟子共修模式

圓融無礙、不對立,一直是大師推動人間佛教的主張。佛教在傳播的過程中,僧團是修行的團體,出家眾為主要的弘法者,如大師所言:

有感於過去傳統佛教,一向為僧眾所專有,但佛法的弘揚,我認為應該要僧信四眾一起來,因此開山之初,我就把佛光山建設為七眾共有的道場。在佛光山不管出家、在家,不管師姑、教士,只要大家好好發心,佛光山就有他的一份;儘管工作有輕重、職務有大小,但所受的教育、福利、照顧等等,都是平等的。*215

佛光山僧團推動僧信平等共修,以道會友,共同致力於人間佛教的弘揚,擴大社會影響力。

1967年佛光山開山之初,大師對於佛光山僧團的發展,寫下他推動人間佛教平等思想開展的願景:

除了硬體建設,去年也擬定了佛光山宗委會的組織章程,以恪遵佛制為精神內涵,並根據六和敬、戒律、叢林清規訂定各項辦法。我希望把道場獻給十方,為四眾所有,讓兩序大眾都能受到制度保障,依法而行,唯法所依。期使佛光山成為有制度、有組織的現代教團,讓僧團代代相續,正法永住。*216

大師所倡導的「四眾共有,僧信平等」理念,不僅是佛光山僧團的核心價值,更是人間佛教實踐的重要基石。這一理念打破傳統佛教中僧眾與信眾之間的界限,強調無論出家在家,皆能平等的參與佛教的弘法與修行。透過制度的建立與規範,推進佛光山成功實現僧信二眾在權利與義務上的平等,並在實際運作中體現相互尊重與合作的精神。這種平等共修的模式,促進佛光山內部的和諧與團結,更擴大在社會中的影響力,使佛法能夠更廣泛地傳播至全球。

大師在〈比丘尼僧團的發展〉一文中提到:

初建佛光山的時候,我就喊出「四眾共有,僧信平等」的口號,我不但設立佛學院,讓有心學佛的男、女二眾都能入學就讀,而且訂出規章制度,讓比丘、比丘尼們都享有同等的權利義務,讓在家、出家的弟子們都有加入僧團,參與寺務的機會。*217

大師在《佛光山清規》中體現僧信二眾制度的平等,但在權責上的規定則有明確的分別,彼此相互尊重,整體來說就好比車之兩輪、鳥之雙翼,共同擔負弘法利生的責任,促進佛教全面的實際發展。

經過數十年對於推動僧信、男女的平等,得以凝聚、團結大家的力量,因此,大師認為今天人間佛教可以發展到全球,主要來自「四眾同心協力,佛教才能普遍十方」。*218而大師一生推動「佛說的、人要的、淨化的、善美的」人間佛教,以制度化、生活化、現代化、大眾化、藝文化、事業化、國際化、人間化的方式,讓佛教深奧的義理,為普羅大眾所接受,歷經一甲子的歲月,僧信四眾大家的努力,如今可說是「佛光普照三千界,法水長流五大洲」。*219

大師倡導的「四眾共有,僧信平等」理念,推動佛教從傳統僧眾主導的模式轉向四眾共修的現代化發展。透過制度規範與僧信協力,佛光山成功落實僧信平等,同堂共學、共修、共弘佛法的僧團模式,使佛法弘傳不再局限於出家僧團,而是結合在家信眾的力量,共同推動佛教興盛。這一改革不僅讓佛教更貼近社會需求,也凝聚四眾弟子的共同願心,使人間佛教得以在全球發展,影響深遠。

【附注】

*215 星雲大師:〈菜姑與師姑〉,《星雲大師全集18.佛法真義3》(增訂版),頁111。

*216 星雲大師:〈一九七三年新春告白〉,《星雲大師全集318.佛光山新春告白1》(增訂版),頁102。

*217 星雲大師:〈比丘尼僧團的發展〉,《星雲大師全集30.人間佛教論文集3》(增訂版),頁202。

*218 星雲大師:《百年佛緣 1.僧信之間》,台北:國史館,2012年9月初版,頁 268。

*219 星雲大師:〈總序〉,收入《2016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理論實踐研究》,高雄:佛光文化,2017年,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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