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p102 清規之嚴

明水法遜禪師,北宋雲門僧。他在河南開封法雲寺法秀圓通座下擔任侍者時,某天有禪僧道林寶琳前來掛單,方丈圓通依叢林規矩,為寶琳請新到茶(新到茶:禪林中為新到客僧舉行的相見之禮),並由法遜負責前往通知。因寶琳不在寮房,他等候了片刻,仍不見寶琳回寮,於是請同寮的學僧代為傳話。結果寶琳回寮後,該名學僧竟然忘了告知。

午齋後圓通命人擊鼓集眾吃茶,卻未見寶琳在座,圓通因而怒問:「新到學僧何在?快去請他過來!」待寶琳匆匆趕到,圓通已命人撤去他的座位,叫他站在大眾面前,責問道:「你初來乍到,寺中特意舉行茶禮,以盡叢林禮數,你怎能如此怠慢,不準時前來?」

無辜受責的寶琳,並沒有為自己的不知情而辯白,他答道:「我聽到擊鼓聲,正欲過來時,忽然腹痛想瀉肚,因此不及趕到,絕非有意輕忽。」

圓通厲聲喝斥道:「我這兒的鼓又不是巴豆(巴豆:可作瀉藥的豆子),怎麼會一擊鼓,你就瀉肚子!」

法遜見方丈怒責寶琳,立即起身說道:「這都怪我失職未及通知,理當由我來領受責罰。」

此時,與寶琳同寮的學僧也出眾稟白:「此事與侍者和新到僧二人無關,我原本承諾傳達,最後卻忘了說,我才應該受罰出院。」

圓通見這三人都互不諉過,勇於自我認錯,也很欣賞他們直下承擔的風骨義氣,便原諒了他們不再追究。

釋初參曰:在叢林裡,是非以不辯為解脫,所以大慧宗杲曾云:「僧爭無明,決非好僧,有理無理,並皆出院,或議有理而亦擯。」僧人原以忍辱為修行,若執有理而爭者,即是無明,所以一同擯之,此為息諍於未萌也。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樣未免失之嚴苛?其實清規之嚴,是嚴正而非嚴苛,以嚴攝僧,不論是責之擯之,即是慈悲。可惜今人少有人能體會此種「以嚴為慈」的大慈矣!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