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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8 焚身祈雨

法明法師,宋朝山東人,畢生專誦《法華經》,人稱「明法華」。

法明深諳法華三昧,所到之處,總能利益大眾;每到城鄉市鎮,遇難產婦女,便諷誦〈藥草喻品〉或〈安樂行品〉,產婦即安然生產;若行腳到無子嗣之家,便勸持〈普門品〉或〈普賢勸發品〉,即能如願得子。若遇木筏船隻遭到風浪襲擊,便教人以至誠心稱念觀世音菩薩聖號,很快就風平浪靜,安全航向目的地。諸如此類的靈感事蹟,不勝枚舉,因此,很受眾人崇敬。

某年發生嚴重的旱災,當地雖已焚香祈雨多次,可是依然乾旱如故。正當大家惶然不知所措時,法明命人堆積柴薪,搭成木棚,並告知當地百姓︰「我將為你們焚身祈雨,以紓旱象。」人們得知法明的悲願,無不哀泣跪拜,請法明再為法住世。然而,眾人的眼淚無法動搖法明的決心,他說︰「能以不堅固的色身,來為大家解除眼前的困境,是何等有價值啊!」

眾人含淚目送法明緩緩登上木棚坐定,熾熱的火焰旋即沖天而出,木棚頓時化為一片火海,此時,大雨傾盆而下,連下了三天三夜,奇特的是,熊熊的烈焰在大雨中竟然不熄。當雨歇天晴,只見法明端坐於灰燼中,通體黑漆光亮。

當地百姓感念大師焚身祈雨之恩,齊請地方官上奏朝廷,請賜封號,皇帝聽說此感人的事蹟,特封法明為「黑漆光菩薩」,並詔令金漆塗身,迎往京師大慈寺供奉,永受世人的瞻仰禮拜。

釋初參曰:自私自利不見眾生苦,連些微的布施都極盡吝嗇,甚至為了私利而害人的事,時有耳聞。《華嚴經》云︰「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法明法師個人雖犧牲,但是黎民蒼生卻因而得救,其捨己為人、普利眾生之舉,堪稱大乘普濟精神的最高典範。今人雖做不到法明的焚身為天下蒼生「祈雨」的捨身行誼,但可以效法其大乘菩薩大慈、大悲、大勇的大無畏精神,廣濟一切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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