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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30 住持四戒

佛鑑慧懃,俗姓汪,名慧懃,字佛鑑,北宋舒州(安徽)人。慧懃自幼師事廣教圓深,後參謁五祖法演,並得其法嗣。元符二年(一○九九),他繼靈源惟清出任舒州太平寺住持,臨行前向法演禮辭,法演訓示他說:「主持一個道場,一定要注意四件事:一、權力不可用盡;二、福氣不可享盡;三、規矩不可完全嚴厲執行;四、好話不可全部說出口。」

法演停頓了一下,接著又繼續說道:「這是什麼道理呢?因為好話說盡了,別人就不把你看在眼裡;規矩若完全嚴格執行,別人就會循旁門左道來鑽漏洞;福氣享盡了,往後的人生就不會順遂;權力一旦用盡,禍事必會降臨。」慧懃用心諦聽之後,恭敬禮謝而去。

後來慧懃前來拜辭靈源,靈源也對他說道:「當一位住持,應將柱杖、包袱、斗笠懸掛在方丈室外的牆上,無論外出參訪或是閒居一處,都應輕裝便從,衣單不超過二斤半,能如此做,才叫修行。」

徽宗政和初年(一一一一),慧懃應詔住持汴京智海寺,經五年才回歸,得旨居建康蔣山。樞密鄧子常上奏,賜慧懃紫衣,以及「佛鑑禪師」之號。政和七年(一一一七)慧懃入寂,世壽五十九。

釋初參曰:法演所提出來的這四戒,不僅適合正要擔任住持的佛鑑,同時亦為現今修道者極佳之座右銘。古代高僧,嫻熟人情世故,對於人性的細微處亦能觀察入微,所以能夠教誡學僧少欲知足、持戒參禪,進而明心見性。反觀現在的人,不斷向外攀緣,以致難以了悟佛道,一旦福報享盡,業報現前,誰也幫不了。修道人應將生活與修行融合,先從學習做人開始,學會了做人然後才能言及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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