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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48 護常住物

東山慧空禪師,俗姓陳,宋朝福州雪峰人,在善清座下得法。

慧空甫擔任住持不久,某天接到土豪劣紳余才茂的來信,信中提到:「近來聽聞您晉升住持,未盡道賀之意,甚感過意不去。現因趕赴京都科場,欠缺車夫盤纏,不得已斗膽冒瀆法顏,乞求暫借腳夫數名,假如僥倖到達帝都,他日返鄉必當登門致謝。」

慧空接到信後,回覆道:「我原是個喜好山居之人,鮮少涉足世事俗務,現雖暫居住持高位,仍與往昔無異。況且,常住事自有寺內職事負責,我不過問常住細事,也不儲備金銀;既不赴外請,也不攀外緣,終日隨緣而住,隨遇而安。你來函向我商借腳夫,不知您所借之腳夫,係屬於常住,或屬於我個人?若屬個人,我怎麼會有呢?若屬常住,豈有善知識膽敢盜用常住物之理?

再說,您此番進京,本為求上進顯達,原為美事,千萬不可打寺院的非分主意;要知道常住物,是十方一切僧眾所共有,本來就不可以私自取用。現今一般披毛戴角來償債的,多半是過去曾盜用常住物之人,因果昭彰,豈可不戒慎恐懼?近來各地寺院殘破,僧眾寥落,都是這種人的罪過,希望你不要置我於不義之地。若你能納受我語,也希望你一併謝絕其他寺院所給予之物,如此你的前途將無可限量。

以上所言,不知您以為如何?途中還望善自珍重。」

釋初參曰:在家信徒不熱心護法,還敢向出家人動歪腦筋,實是不可思議!富有一方的土豪劣紳,竟向住持開口借腳夫,擺明想占寺院的便宜。慧空非但不借,而且還義正辭嚴地教訓對方一頓;今日像余才茂這等人,不勝枚舉。出家大德亦須有慧空的膽識,不畏強權及惡勢力,直言痛諫。當知佛教的淨財來自十方,必須用於佛道弘揚上,切不可私用,否則因果難逃,宜三思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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