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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88 行杖自責

法遇法師,東晉人。他自從於道安門下披剃出家之後,就一改少年時的任性自大,轉為謙虛寬厚。法遇住持江陵長沙寺時,平日除了領眾清修外,還大開法筵,講經釋論,將長沙寺發展成為一個行解並重的道場。

長沙寺住眾多達四百餘人,由於受業人數眾多,不免龍蛇混雜,良莠不齊。當時有一名住眾私下飲酒,曠廢修行功課。由於飲酒係違犯了佛門根本大戒,按照叢林戒規,必須開除,但法遇寬恕為懷,只是嚴厲的處罰了此人,可是沒有將他遷單開除。住在襄陽的道安輾轉聽說,頗不以為然,於是在竹筒內貯放木杖一根,封好後,派人送過去給法遇。

法遇收到後,打開竹筒一看,原來裡頭是一根木杖,當下明白恩師的用意。法遇平靜的對弟子說:「恩師寄來木杖,皆由飲酒僧而起。我訓導不勤,讓在遠方的恩師掛念。」於是當即請維那師敲楗槌集眾。

法遇先將道安寄來的木杖置於香案上,再燃燭焚香,對杖禮拜,然後便伏地請維那師杖擊三下,垂淚自責督導無方。他事後寫信給師兄慧遠:「吾不明事理,見識淺陋,領眾無方,使和尚在他鄉猶遠垂憂念,吾罪深矣。」

江陵境內的僧信四眾,都深為法遇「行杖自責」之舉所感動,此後都勵志精勤道業。

釋初參曰:法遇雖然已是一方住持,恩師督導其教眾不嚴格,特寄來木杖,法遇當即誠懇恭敬受責,如此的聖師賢徒,今已難覓得?假如是今日的弟子,若接到安公的木杖時,能不折斷詬罵的,恐怕太少了!今日師徒之間,鮮少以義往來;一言不合或言道不同不相為謀,即拂袖而去,另投他人為師。所謂「尊師重道」,恐已成為歷史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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