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p160 五、二空

甲、人空、法空

(一)定義

世間諸法沒有實在的自體,即名之為「空」,大體而言,可分成兩種:

1.人空:即去除對人、我之執著,了達自身為五蘊所成,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實體,稱為「人空」。‭ ‬

2.法空:即去除對「法」的執著,了達一切存在皆歸於空而無實性,稱為「法空」。

【舉例】

1.「咬空」(可說明「人空」,見《星雲禪話》)

2.「無一法可得」(可說明「法空」,見《星雲禪話》)

(二)說明

人們最大的敵人便是自己,在自我為中心的觀念下,我人往往因執著於「我……」、「我的……」而計較苦惱,甚至為實現一己之私欲而危害他人,自惱惱他起惑造業,因之輪轉苦海無有出期。原始佛教所全力對治者,主要就是以「無我」來對治「我執」,「無我」便是「人空」(我空)。

到了部派佛教論師輩出,他們從分析的立場來了知一切法,以尋求各類現象的最後存在情形。例如:將物質現象(色法)列出十一種:‭ 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及無表色等。精神或心理現象則分別列出心、心所、心不相應行法等,其中心不相應行又有數十種之多;此外,尚有非現象意義的「三無為法」。部派學者各執其理而紛紛自成一家,並且認為這些「法」,就是最終的實在,各有其自性;大乘中觀學者遂提出「法空」的主張來破其「法執」,闡述這種法的獨立性是「妄心分別」,有了主、客對待結果。大乘後期的祖師大德們甚至更大力闡揚人我雙亡的徹底真空境界,以期將一切觀念執著打破,而安立在「無住」的「空性」中任運逍遙。

乙、如實空 、如實不空

(一)定義

《大乘起信論》將「依言真如」分成下列兩種來說明:

1.如實空:是對「真如」的一種消極說明。所謂「如實」,就是真如;所謂「空」,並非指真如虛無,而是說真如毫無虛妄分別,故能使妄染成空,光明赫赫,真如實體因而顯現出來。

2.如實不空:除去妄染分別,真如本體便能顯現其本自具足的大智慧光明功德。

【舉例】

1.「古鏡未磨」(見《星雲禪話》)

2.「雲門內外」(見《星雲禪話》)

(二)說明

一般人提到佛教,常聯想到「四大皆空」,因而產生佛教消極避世的錯覺。事實上,佛法所說的「空」,並非指空空如也、虛無飄渺的頑空,而是說明諸法自性本「空‭ 」的世間實相。《大乘起信論》藉著「如實空」與「如實不空」的闡釋,來使我們認識「空」的建設性、統一性與超越性:‭ ‬

1.建設性:真空生妙有。

2.統一性:空性統一「有」與「無」。

3.超越性:空性超越了一切對待。

至此,我們可將《大乘起信論》中「一心二門」之架構列簡表如下: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