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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24 十一、六物

(一)定義

原始佛教教團中,僧尼不可或缺的六種生活資具,此六物為佛制所允許之物,即:

1.僧伽梨──大衣

2.鬱多羅僧─上衣

3.安陀會──中衣‭

4.缽(1~4三衣一缽)

5.尼師壇──坐臥具

6.漉水囊──飲水用

若加上裁縫用具之針、筒,則為八物。

(二)說明

最初佛教出家者之特徵,係以三衣一缽為代表,故將三衣一缽視為神聖之物。至於六物、八物則為後來所增加者。僧尼生活中一切靠他人布施之理由,主要是為使出家人之欲望減少至最低程度,故規定不可攜帶其他物品。此類用具於比丘臨終時,均須交與看護者。

除佛教僧侶外,印度古代其他教派之出家修行者亦有類似作法,以之為對治世俗欲望之道。據「數論派」所依據之經典《金七十論》卷下載,出家者所宜持之資具計有四種,即:三杖、澡灌、袈裟、吉祥等。其中之吉祥指灰囊、天目珠、三縷纓身、諸咒術章句、吉祥草。此五者能去除不淨,故稱吉祥。若以五種吉祥加上前三種,則共為八種資具。

此類有關出家僧尼生活資具之規定,至後世亦被持守。然所制定之資具種類,其間有刪增,如大乘比丘遊行時可攜帶頭陀十八物(參閱《佛光大辭典》,頁三五二);《敕修百丈清規》卷五載:參禪行者,將入叢林,必須先辦資生順道之具,即:三衣、坐具、偏衫、裙、直裰,缽,錫杖、拄杖、拂子、數珠、淨瓶、漉水囊、戒刀等十五物,此皆為增長善法之具。

又上述六物、八物等之形狀、材料、製法均有極嚴格之規定,而以遠離華美及貪欲為其一貫精神。至於漉水囊,則是為恐僧侶誤食水中之蟲而備者,亦是基於不殺生之精神而來。

此外,六物中,僅可攜持一組,其餘稱為長物、餘長物,僅可十日內攜持,若超過此期限則犯戒。

考諸古代僧伽用物的基本精神,在於遠離華美及貪執,增長修道之種種善法。今世弟子於生活用物之際,亦應常思惟古德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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