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p309 五、六成就

(一)定義

又做六事成就、六種成就,有二種說法:

1.謂諸經之通序「如是我聞」等語有六種成就

(1)如是:為「信成就」。佛法大海唯信能入,信受如是之法是佛所說而不疑,並依之奉行,故稱「信成就」。

(2)我聞:為「聞成就」。即阿難自聞。阿難親聞佛之說法,故稱「聞成就」。

(3)一時:為「時成就」。即指說法之時間。法王啟運嘉會之時,眾生有緣而能感者,佛即現身垂應、感應道交,不失其時,故稱「時成就」。

(4)佛:為「主成就」。即指說法之主。佛係世間與出世間說法化導之主,故稱「主成就」。

(5)在某處:稱「處成就」。指說法之處。佛於天上、人間、摩揭提國、舍衛國等處說法,故稱「處成就」。

(6)與眾若干人俱:稱「眾成就」。指聞法之眾。菩薩、天乘、天、人等諸大眾雲集聽法,故稱「眾成就」。

以上六緣具足而教法興,故稱之為「六成就」。

2.據《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載,菩薩欲成就六度之行所修之六事,稱為六事成就。

(1)供養成就:此為成就「檀度」(施)。若不長時供養三寶,則「檀度」不得圓滿。

(2)學戒成就:此為成就「戒度」。若不長時學戒,則「戒度」不得圓滿。

(3)修悲成就:此為成就「忍度」。修習大悲心以饒益眾生,否則「忍度」不得圓滿。

(4)勤善成就:此為成就「精進」。勤修眾善,否則「精進度」不得圓滿。

(5)離諠成就:此為成就「禪定」。若在聚落多諍擾心,則「禪定度」不得圓滿。

(6)樂法成就:此為成就「智度」。愛樂佛法,遍歷諸佛而聽法無厭,如海納流,無時盈溢,否則「智度」不得圓滿。

(二)說明

佛法要能弘揚,須賴佛弟子講學不輟護持道場的願力成就。否則,設立道場而不說法、不講學,徒然失去功能。佛陀在經中常說,就算四句偈,若人能受持、讀誦、書寫、為人解說,其功德無量無邊;佛又囑咐弟子在他涅槃後,於十字路口,建塔、建寺。為了眾生要廣建塔寺、開闢道場,作育說法因緣,開啟人天耳目,可見佛教如何重視說法利眾的功德。

既要說法利眾,當知眾緣成就之可貴。成就道場說法,非我一人而能成也。須待信、聞、時、主、處、眾等因緣具足,方能開演法壇。故說法者當秉恭謹虔誠之心宣演法義,令大眾菩提增上法喜充滿。上無愧於諸佛菩薩,下能化導護法龍天。常興法事,樂說無礙;護持正法,成就道場,是歷來祖師大德的悲願,也應是現代每一位佛弟子的責任。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