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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12 十、寺院庵堂

修道者修行的場所,道教稱為廟、宮、殿、壇、厝等,如馬祖宮、真武殿、北極壇、王公壇,或福德祠、中興古厝之稱。佛教則稱為寺院、庵堂(韓國稱為剎:海印剎、松廣剎;佛光山之澎湖海天佛剎)、道場(北海道場)、精舍(竹林精舍、祇園精舍)、經舍、講堂、伽藍、坊(日本)、學舍、會等,一般即以「寺院、庵堂」為佛教的專用名稱。

,原為中國古代接待賓客之官署,如鴻臚寺、太常寺等,是西域僧侶迦葉摩騰、竺法蘭至中國時,朝廷使其暫居於此,後又擇郊外白馬寺安居之,而延用至今。或稱禪寺、淨寺、律寺、梵寺、講寺(太虛大師之關中講寺);又稱佛寺、古寺,或讚稱為上寺、寶剎、貴寺、名寺者。

,側重文教方面者稱為「院」,如譯經院、戒壇院、講經院。儒家有模仿而為「書院」,可惜中國佛教未能發揚「院」的特色與功能。

,古作菴,又稱草庵、蓬庵、庵室、茅庵、禪庵。是指出家者、退隱者遠離村落所居住的房舍,係以草木覆蓋而成的簡陋小屋。有清修之義的寂靜處,如佛寺在印度稱為「阿蘭若」(即寂靜義)。後世也有特稱比丘尼的住所為庵、庵寺,今稱為「愛道堂」;以比丘尼所居處為寺,稱為「首堂」。然「庵寺」一詞,原本通稱指僧或尼之寺,並不限於比丘尼所住之寺。

,又稱殿堂。即指供奉安置佛像、講經或修持等用途之建築物。與塔共為構成伽藍之主體,殿堂與塔廟,合稱塔堂。堂,大都為較小之布教場所,如念佛堂、佛教堂,為寺院之下。如:明善堂、慎齋堂、勸善堂等,今多為神道教所使用。

【參考書目】

1.《大正藏》第四八冊

2.《卍續藏》第一一一、一一二冊

3.《禪宗全書》第八一、八二、八三、八四冊(文殊出版社)

4.《中國佛教與傳統文化》,方立天著。(桂冠圖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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