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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14 三、回向

(一)辭釋

回者,轉也;向者,趣也。以自己所修的善根功德,回轉給眾生,並使自己趣入菩提涅槃;或以自己所修的善根功德,為亡者追悼,以期亡者安穩,稱為回向。

(二)回向的意義

回向有寄存和分享的意義:

1.寄存:累積修行功德,以期成就佛道。

2.分享:普將功德法益,均霑法界眾生。

回向,是佛教極為殊勝而獨特的修行法門。回向的原理,正如手持蠟炬去引燃其他蠟燭,不但原來的蠟燭本身之光未曾減弱,反因其他蠟燭的光光相照,而使室內更光明、更明亮。所以回向愈多,不但自身的功德不曾減少,且能利益更多人,功德也就愈形殊勝。

此外,回向的對象可廣及法界一切眾生,甚至可以回向給冤親債主,可以化解惡緣為善緣、化阻力為助力。所以,多行回向,可以廣結善緣,同時也是我們實踐自他兩利、怨親平等之大乘菩薩道的最佳法門。

(三)回向的種類

1.《大乘義章》卷九說,回向有三種:

(1)菩提回向:
回己所修之一切善法,以趣求菩提之一切種德。

(2)眾生回向:念眾生故,回己所修一切善法,願以與他。

(3)實際回向:以己之善根,回求平等如實法性。

2.《華嚴經疏》卷二十六中,列舉十種回向之名:

(1)回自向他:
若有善根,饒益一切眾生。

(2)回少向多:善根雖少,普攝眾生;以歡喜心,廣大回向。

 (3)回自因行向他因行:菩薩以諸善根回向佛已,復以此善根回向一切菩薩──願未滿者,令得願滿;心未淨者,令得清淨。

(4)回因向果:修諸善根,回向佛果。

(5)回劣向勝:隨喜凡夫二乘之福,回向無上菩提。

(6)回此向證:永離此處,到於彼岸。

(7)回事向理:與諸法性相應,回向入無作法,成所作回向。

(8)回差別行向圓融行:從千差萬別的現象界,回向圓融無礙的平等法性中。

(9)回世間向出世:所有善根,皆悉隨順出世間法,教化一切眾生,心常回向出世之道。

(10)回順理事行向理所成事:從宇宙萬有如如不動的法界,回向本體與現象「相即相入」的理事無礙法界。

3.依淨土宗之說,回向有二:

(1)往相回向:
回施自己過去及今生之功德於眾生,而願共生淨土。

(2)還相回向:已生淨土,後生大悲心,再回入教化眾生,以期共向佛道。

4.一般常說的回向有四:

(1)回事向理:
將所修千差萬別的事相功德,回向不生不滅之真如法界理體。

(2)回因向果:將因中所修的一切功德,回向最高無上的佛果。

(3)回自向他:將自己所修的一切功德,回向法界一切眾生。

(4)回小向大:將自覺的小乘之心,回向趣於大乘的自利利人之心。

(四)回向的重要

一般人做功德,難免會為自己祈求各種福德果報,由於有了「我」的觀念存在,所以對於功德就生起了執取之心;有了執取之心,自然不肯回向。學佛的人,如能觀察諸法自性本空,了解諸法法性平等,便無所取著;無所取著,自然願意回向。所以,回向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精神體現,也唯有了悟「人我一如、怨親平等」之精神的人,才能回向。所以一念回向心,是為菩薩一切行中,推為上首。也因此,無論修什麼行門,做什麼功德,莫不予以回向。

(五)回向文

課誦或法會結束時,將誦經的功德,回向於自他或亡者,使其成佛往生之文,稱為回向文。如早晚課誦後的「願消三障諸煩惱……」、「願生西方淨土中……」。

此外,《法華經》〈化城喻品〉所載之偈:「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以及唐朝善導大師的〈觀經玄義分序偈〉:「願以此功德,平等施一切;同發菩提心,往生安樂國。」皆為一般較常誦念的回向文。

回向,其實含有發願的意義。除早晚課誦後要回向外,一天當中,時時皆當發願、回向,如《毗尼日用》所說:

睡眠始寤,當願眾生,一切智覺,周顧十方。

整衣束帶,當願眾生,檢束善根,不令散失。

若舉於足,當願眾生,出生死海,具眾善法。

大小便時,當願眾生,棄貪瞋痴,蠲除罪法。

以水洗面,當願眾生,得淨法門,永無垢染。


由此可見,每天的生活起居當中,不管行住坐臥,時時皆當發願、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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