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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69 八、三類境

(一)定義

根據法相宗教義,所緣的對境,依其性質可分三種。

1.性境:性,意為體性,即自實體種子而生,有實性,不隨能緣之心而改變其體相。故能緣之心只能順應其自性,以現量量知的境界,叫做性境。例如一切色、聲、香、味、觸、法等,均各有各的種子,在見色聞聲時,未分別名言及種類以前都可以叫做「性境」。

2.獨影境:其相非由實體種子而生的實法,而是依能緣的心,虛妄分別而生起的境。此「假相」既無能生的種子,亦無所現的本質,獨起影像(相),故稱為「獨影境」。例如,兔子本來沒有角,完全由我們自己的意識分別而來,即為「獨影境」。

3.帶質境:帶質,即兼帶本質之意,即能緣的心所託的本質。雖然是有實體的性境,而所起的相(影像)‭ 並非所託的本質。此境是由心、境二者之力合成,居於「性境」與「獨影境」之間。例如:第七識的見分去緣第八識見分,中間狹生一個我相,這個我相是第七、八二識所生,即為「帶質境」。

(二)說明

世人常說「心」是主觀的;「境」是客觀的。在法相宗的分析看來,各種的境不過是心識的一種投射。所謂「境由心生」,可見境也不再是客觀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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