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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85 十、禪淨佛七

七,乃指剋期求證之修行。修行者為求在短期內得到較佳之修行成果,常作限期之修行,通常多以七日為期。又有尊宿言,「七」乃指八識中的第七「末那識」。末那識是吾人之深執所在,因第七識之執著,吾人在各種境上,生起我貪、我瞋、我慢等之執,才會於六道中輪迴,生死不已。打佛七、打禪七,皆是以此階段之修行,消除吾人第七識之執著、妄想,而獲得清淨道果。

早期的佛教,禪、淨之修持門是各別分修的。在禪堂中,念佛一句,須刷牙三天;在淨土堂中參禪,或地上被禪者踏踩過,也必須重新舖排地面。淨土宗自慈愍三藏(法號慧日)之不捨萬行之妙有派,主張戒淨並行、禪淨共修、教禪一致之思想後,宋代永明延壽大師,更力主「禪淨共修」論,其〈四料簡〉曰:

一曰: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陰境若現前,瞥爾隨他去。

二曰:無禪有淨土,萬修萬人去;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

三曰:有禪有淨土,猶如戴角虎;現世為人師,來生作佛祖。

四曰:無禪無淨土,銅床並鐵柱;萬劫與千生,沒個人依怙。


自此以後,禪淨共修之風,一直盛行至今。禪淨佛七,乃是以一般打佛七的規矩為主,中間加入「打坐」項目,而並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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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抄錄本山或分別院,各殿堂之對聯十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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