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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94 四、結夏安居

安居之制,始行於印度古代婆羅門教,後為佛教所採用,成為佛門儀制中的行事之一。

所謂安居,是於一地方定居下來,攝受身心於寂靜處,以修學辦道,謂之。安居之時,謂之結夏;安居之期圓滿,謂之解夏。一般皆稱為「結夏安居」或「解夏安居」。又作:夏安居、雨安居、(安居意譯為「雨期」)、坐夏、夏坐、坐臘、一夏九旬、九旬禁足、結制安居等。

安居的日期,以三個月為限。舊譯安居分為三期,前安居為四月十六日前三個月;中安居為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五日;後安居為五月十六日後三個月。新譯安居分為二期,前安居始於五月十六日;後安居始於六月十六日。

佛陀制此安居之由,唯恐雨季期間外出,踩殺地面的蟲類及草樹之新芽,招引世譏,故聚集修行,避免外出。安居的處所,在〈安居犍度〉中舉出樹下、小屋、山窟、樹空、船上、聚落等處,或依牧羊者、壓油人、斫材人等安居。禁止於無救護處、塚間、皮覆屋、露地處安居。

安居處決定後,應先查看,有無敷具?有無音聲吵亂?有無獅子、虎、狼、賊、蚊蟲等危難。也要思惟:

(一)安居時飲食如意否?

(二)若病時隨身醫藥可得否?

(三)共住的僧眾中,有鬥諍者否?

(四)自我不生惡念、惡語否?

(五)共住的僧眾如法否?病時不捨去否?

(六)復思惟眾中,有知道法義,了解三藏者否?

(七)我夏中有過犯,欲望無法滅除否?

(八)眾中有僧如父母能教訓、提攜否?

(九)思惟眾中好鬥之人,有起破僧因緣事否?

(十)安居後,所接受的房舍、敷具應一一料理。

現時代的佛教,有實行安居者,皆於自己的寺廟中,聽戒、講經、修行,亦以一個月或三個月為一期而施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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