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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84 四、維那行事

維那,梵語‭‬karma-dāna,意譯悅眾。為寺中統理僧眾雜事之職僧,即上悅班首,下和大眾,或悅眾人之身,和眾人之念。

維那一職之設立,起源於佛制。在《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載:《十誦》中:時僧坊中,無人知時限,唱時至,及打犍椎;又無人灑掃,塗治講堂、食處,無人相續鋪床;及教人淨果、菜、食中蟲;飲食時,無人行水;眾亂語時,無人彈指等。佛令立維那。

中國的律宗和禪宗,多設有此職。《勅修百丈清規》卷四載,其職掌為綱維眾僧,凡堂僧掛搭、辨度牒真偽,乃至僧眾爭競遺失之辨析和會,或舉唱回向,以聲音為佛事。病僧、亡僧,或他緣暫假出入事宜,皆為其照管。

近代《高旻寺規約》詳述維那行事:從早四板起,先招呼各人起床,摺被、小圊、洗臉、入禪堂。凡坐香、行香之快慢依恆規,率眾共修。若有請假、看病均須提報維那。清眾在禪堂大小止靜門內、內韋馱殿、吃茶處、西丹墀、監值寮、如意寮及往返途中,若有所犯規,見犯、聞犯隨即去罰,或打香板,或喝責,或表堂,皆為維那之行事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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