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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98 一、六相圓融

(一)定義

六相即: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等。華嚴宗以此六相之說為基礎,而立六相圓融。即諸法皆具此六相而互不相礙,全體與部分、部分與全體皆一體化圓融無礙。與十玄門之說並稱「十玄六相」,又作六相緣起,為華嚴宗之重要教義。

(二)說明

1.據《華嚴五教章》卷四,解釋六相圓融之名義:

(1)世間一切法必由諸緣集合成立,故有成立之總相(一含多德,例如屋之總相含柱、椽、梁等)與令其成立的諸椽之別相(依總相而存,令總相圓滿者,如柱、椽、梁為屋舍之別相)。

(2)此別相,相對於總相而言,別相之上又有:

同相:別相之每一個體,如柱、椽、梁等,同為房屋之「別相」,就此種相對於「總相」的關係而言,每一別相是相同,稱為「同相」。

異相:別相與別相間各各不同,如屋之別相:椽不同於柱,柱不同於梁,彼彼相異之相,是名異相。

(3)總相相對於別相而言,總相之上另有:

成相:諸別相互相聚合而成就總相,此名「成相」。

壞相:別相散壞,總相即散壞,是名「壞相」。

2.六相之關係可以體、相、用三方面來說明:

體:總別二相為緣起之體德。

相:同異二相為緣起之異相。

用:成壞二相為緣起之義用。

3.據《五教章通路記》卷二十七載:

緣起法有圓融(平等)與行布(差別)二大義。其中總、同、成三相屬「圓融門」;別、異、壞三相屬「行布門」。但表無差別之「圓融門」並不離表差別之「行布門」,且行布亦不離圓融,故說圓融即行布(平等即差別),行布即圓融(差別即平等),於此乃成立無盡法界之緣起。

4.合以上1、2、3項之說,可將「六相圓融」配表如下:



「六相圓融」表達了一切事務圓通無礙,互涉互入。它說明了世間一切矛盾對立的事物,彼此聯繫而又互相制約。這六相既同時存在一切事物中,又同時表現在每一事物上。六相是相反的,又是相成的,圓通自在,無礙溶融。

5.華嚴宗顯示緣起無礙、重重無盡的法門:

其主旨在窮理盡性、徹果該因;其所重則在依果顯行、從行證果。主張宇宙圓融成為一體,修法界緣起的觀門。以高度平等的眼光,體察萬物,從這種心情證入「一真法界」而得佛智,故本宗又稱為「法界宗」。茲檢附「一真法界」的哲學理論表(附註一)供參閱。

由「一真法界」演出「四法界」,而此「六相圓融」則屬「事事無礙法界」。闡扴最高境界的「事事無礙緣起」相狀,其境有如詩云:

神化無方生復生,生生不已皆交遍。

千江有水千江月,萬里無雲萬里天。

江畔年年常見月,年年長照採蓮船。

蓮葉田田自相盡,方知一葉一世界。

一本萬殊殊是本,殊殊本本更相成。


所以一切萬法,具於一塵,於一塵中見法無遺。

日常生活中一切事務,大而器世間的山川形勝,小而我人身心自體,乃至各種社會團體企業、人事組織都具此六相。以人而言,相對於整體,每個人是一「別相」,個人的健全與否關係著整體成就的成敗,影響深遠;就個個「別相」而言,也許每個人具有極懸殊的個性、思想、處世方法、態度……等,顯示各各不同的「異相」,扮演種種不同的角色。但基本上,每個人面臨人生基本問題的困擾和追求生命中理想境界的認真與需求,則又是相同的。因此,即使將二個極端對立的人並列,也可以在他們身上發現很多共同的氣質與可愛之處。世間人如此,創業者如此,捨棄世俗追求永恆慧命的學道者更是如此。能夠明白這種道理,以高度平等的眼光體察萬物,相信對人對事,都能多一份更深刻的包容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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