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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3 七、叢林建築

叢林,指僧眾聚居的寺院。昔時印度多於都城郊外選擇幽靜之林地,營建精舍;故僧眾止住之處,即以蘭若、叢林等語稱之。又通常指禪宗寺院,故又稱「禪林」。然於後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亦仿照禪林制度而稱「叢林」。叢林之中,寺產一切歸公,且依一定規矩而容納十方來住之僧眾,其住持人選亦經僧眾同意,而由十方名德之合適者出任,故叢林又可稱「十方叢林」。

中國禪宗自六祖惠能大師之後,在百餘年間,禪徒僅以道法相授受,大多是岩居穴處,或寄住於律宗寺院,但時常發生齟齬,馬祖道一禪師乃創叢林,以安頓禪侶;其後復有百丈懷海以禪眾聚處,尊卑不分,說法住持未合定規制,遂折衷大小乘經律,制定清規。自此,叢林的制度,於焉大備。其後,經唐末五代,至宋代,叢林的建置益臻完備,禪眾也以集中居住為常。

有關叢林中之行事,及古德風規之禪宗典籍極多,除各種《高僧傳》、《僧寶傳》之外,各類的清規亦為了解叢林型態、內涵之重要資料,其較重要者,除《百丈清規》外,另有《入眾日用清規》、《入眾須知》、《禪林備用清規》、《幻住清規》、《叢林兩序須知》等。此外,道融之《叢林盛事》、慧彬之《叢林公論》、淨善之《禪林寶訓》等,亦為此類有關叢林行事之重要文獻。

建築,中國寺院建築大約分「依山式」和「平川式」兩類,與此相應,寺院布局也分石窟寺和塔廟兩種。

石窟寺大多仿印度佛教的支提窟開鑿,如敦煌、雲岡、龍門等石窟,有的洞正中有方形的塔柱或佛龕,以代表支提分位。有許多窟是正中後靠前壁雕刻大佛,左右是菩薩、天王。

有的石窟前面有多餘空地,就再建寺院。寺的建鑿以北朝至唐為盛,宋代以來就每況愈下了。

塔廟式,是廟中必有塔,塔建立在寺院的中心。廟的院庭有廊廄圍繞,正中院庭的前後有殿堂,房院有僧房。約在東晉南北朝時期,漢式佛寺布局,瞻仰禮拜的稱為「殿」。佛教將寺院院落中房舍(稱為「堂」或「寮」)以外的主體部分稱為「殿」。僧侶說法修道和日常起居的房舍則稱為「堂」。

宋代以來禪宗寺院獨盛,禪寺盛行「伽藍七堂」的制度。七堂為佛殿、法堂、僧堂、庫房、山門、西淨、浴室。較大的寺院還有講堂、經堂、禪堂、塔、鐘鼓樓等建築。明代以來,「伽藍制」已有定式,殿堂像設也大抵一致了。佛寺殿堂的配置大致是:如以南北為中軸線,自南往北,依次為山門,山門的左右為鐘鼓樓,山門的正面為天王殿,後為大雄寶殿、法堂,再後為藏經樓(寺院圖書館)、兩側廊廄,氣勢莊嚴。正中路左右兩側的東西配殿,有伽藍殿、祖師堂、觀音殿、藥師殿等。有的寺院還有五百羅漢堂,堂為田字形佈置,內有四個小天井,十分精巧。寺院的東側(左側)為僧眾生活區,建有僧房、職事堂(庫房)、香積廚、齋堂(食堂)、茶堂(接待室)等,西側(右側)主要是雲會堂(禪堂),以容四海雲遊僧人而名。整個寺院由多層院落組成,形成僧眾獨特的宗教生活區(附註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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