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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72 十一、二種懺悔

(一)定義

懺,是請求原諒;悔,是自申罪狀,追悔過去之罪。懺悔,具有認識罪業、袪惡向善與淨化身心的功能。大體而言,懺悔可分成下列兩種:

1.事懺:以禮佛誦經等事相上的作法,發露懺悔罪過。‭ ‬

2.理懺:觀諸法實相、萬法皆空之理,以罪惡乃妄心所造,而妄心無體,罪惡是空,因而滅除眾罪。

【舉例】

1.「將軍的懺悔」(可說明「事懺」,見《星雲禪話》)‭ ‬

2.「普交禪師修懺」(可說明「理懺」,《星雲禪話》)

3.譬喻

法水──洗淨罪業

船筏──到達彼岸

藥草──治煩惱病‭    ‬

明燈──照破痴暗 ‭

城牆──攝護六根

橋梁──導引佛道

衣服──莊嚴菩提

(以上見《星雲大師講演集》(四),頁一九三。)

(二)說明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古德云:「不怕無明起,只怕覺照遲。」在佛教裡,不怕犯錯,只怕你不肯懺悔改過;犯了錯而知道懺悔,再重的罪業也能消除。罪業,在事相上而言,固然造業必定受報。但是就真如實相而言,罪業屬有為法,皆由心造,當體即空。如果息滅妄心,證悟真如,消除人、我對待,則罪業不懺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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