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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38 前言

所謂教判即是教相判釋,又稱教相、判教、教判、教攝。佛世時,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並無教判問題。進入部派、大乘佛教等時期,因循序漸進,亦無此問題。佛教傳入中國後,由於經典翻傳時代不同,或因理內容互相矛盾;又諸具有創見的大德,為明示所信奉教義的立場,以及指導初學者,故將諸經論之繁瑣教說加以組織體系化,判斷其先後與解釋其教相。此為中國「教相判釋」特別興盛的原因。是以將世尊一代因不同時地、因緣及因應對象根機義理,所說的種種經典,予以歸納整理及判定其先後、層次,以明了佛陀真實意旨,就是「教相判釋」。

今將教相判釋的各類說法列舉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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