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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76 十一、三性

(一)定義

法相宗將宇宙萬有,依其與迷、悟之關係,以三方面來說明諸法均有下列三種通性。

1.依他起性:依,是仗託之義;他,指因緣而言。依他起性,是說一切有為法都是仗因、託緣而起。即心理現象(心、心所法)必具因緣、增上緣、等無間緣和所緣緣等四緣;物質現象(色法)須依因緣和增上緣等二緣。既然萬法是因緣和合而存在(有),所以非固定的實有,而是如夢似幻的「假有」之法。

2.遍計所執性:遍計,是周遍計度之義,是指意識上的種種推求,即心理上的活動;所執,是指心中所執著的事物,即世間的一切現象;遍計所執,就是說我人往往由於不瞭解萬法因緣生的實相,誤認「假有」為「實有」,而於「假有」之妄境,現起主觀的妄情。遍計所執與依他起性之差別,就在於前者是主觀的妄情;後者是客觀的認知。

3.圓成實性:圓,是圓滿,離顛倒偏執之義;成,是成就,究竟常住之義;實,是真實,不虛之義。圓成實,就是圓滿、合理、究竟、真實的意思。即指遍滿一切處,其體不生不滅無有變易,真實不虛的真如法性,也就是依他起性的根本體性。在依他法上,離去了「遍計所執性」,就是「圓成實性」。

【舉例】

黑暗中誤認繩為蛇,而妄生恐怖之心(見《攝大乘論》)。

1.繩:因緣假有→依他起性

2.繩上生蛇的觀念:妄執繩為蛇→遍計所執性

3.繩上離蛇的觀念:繩是麻作的,沒有實性的自性→圓成實性

(二)說明

宇宙萬有都是因緣現起的「假有」,但是猶如波由水生、繩依麻存,這種依他起的現象不能無實體,這個實體便是圓成實性的真如。故「依他起性」是森羅萬象的現象界,「圓成實性」則是真如實相。現象界雖然差別、無常、假有,而其實體卻是平等、常住,而且是真實的。只是眾生之心被無始無明所覆,而於我、法等妄生執著,不但不能觀照萬有了達實性,反而對於無自性、如幻假有的依他起現象分別計度、妄生迷情、執為實有,這就是「遍計所執性」。由此可知,每一法與三性的關係如下:

1.從我人常情上說:是遍計所執性───妄法

2.從因緣所成上說:是依他起性───生滅法

3.從真如實體上說:是圓成實性───真如法

所以,我們明白了萬法與真如的關係,即應精進修行,空我、法的妄執;離實、有的計度,終能證知萬有的「如幻假有」。「依他起性」的真如自然顯現,而實體的「圓成實性」也會全然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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